文:林文森神父
耶穌會士
「這個稅吏回到家裏,成了義人,而那個法利塞人却不然。」(路加 18: 9-14)
今天的讀經主要是告訴我們天主會俯聽每個人的祈禱,特別是罪人。或許我們會覺得奇怪,祂不是應該會比較喜歡那些遵守誡命的「好人」嗎?這就是今天讀經中法利賽人的想法。福音中我們看到一位法利賽人跟稅吏。法利賽人努力地想證明自己謹守猶太人的律法和天主的誡命。他祈禱、他禁食、他捐獻。然而,天主並沒有因此而感到開心。為甚麼呢?因為法利賽人完全以自我為中心。他說:「天主,我感謝祢,因為我不像其他的人,勒索、不義、奸淫,更不像這個稅吏。」他祈禱、齋戒、施捨,不是出於他愛天主,而是因為他只看到自己的益處。
耶穌指責法利賽人,他沒有意識到所有的一切都來自於天主,如果沒有天主,他可能甚麼都不是。但是,我們中間可能也有很多人像法利賽人一樣,在天主面前說:謝謝祢,天主,我是守法的基督徒,每個禮拜天都去參加彌撒,去辦告解;我帶孩子們去上主日學;我忠於我的另外一半;我的生意成功;我不像其他人那樣。
相反的,稅吏就是個罪人。他不遵守猶太律法,他從自己人民的手中,尤其是那接受壓迫者的手中收取稅捐,繳納給羅馬人。他真的是個罪人,但是天主居然愛他!為甚麼呢?這就是天主的正義嗎?原因就在於,雖然稅吏無疑是一個罪人,但是他勇於承認自己的罪。他知道,除非有天主的幫助,他甚麼都不能做。他向天主祈禱:「主阿,可憐我這個罪人吧!」天主會馬上幫助一個罪人,只要他誠實承認他的罪。
另一方面,天主要怎麼幫助驕傲自大、目中無人的人呢?這就法利賽人的問題。他自以為他和天主做朋友,但卻渾然不知自己是盲目地行走在黑暗中。我們是稅吏還是法利賽人呢?雖然我們已經了解福音的中心主旨,但是我們能夠認清自己生活中的罪嗎?雖然現在似乎有越來越多人願意去參加彌撒,但勤領和好聖事的人還是很少。
我們要學會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待和好聖事,因為它不只是為我們個人的益處,更是有助於團體的共融。我們常常以為罪只是自我行為上的過失,但是,罪更是破壞一段關係的根本原因,不論是與天主的關係、與家人、同事、朋友,甚至是與自己的關係。罪就是一種失敗的愛,忘了替別人的幸福著想。我們意識到罪的存在,可以幫助我們加強對他人的同情和理解,也能幫助我們正視自己和他人的軟弱。即使我們處於罪惡之中,但也絕對不要忘記,天主總是會用最微弱的信號,帶領我們走向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