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Vitor Teixeira
譯:余漢釗
對很多人來說,若翰.加爾文(Jean Calvin, 1509-1564)是新教最偉大的神學家。有人甚至把他抬舉到僅次於聖奧斯定。對我們來說,排名是無關重要的。我們要談的是一個很多人信服的神學家。他在1509年7月10日生於法國的諾亞陽市(Noyon),而在1564年5月27日死於瑞士日內瓦。他本人並不認識馬丁路德,但與他同是十六世紀最知名的宗教改革家,其影響力是世界性和多達數世紀。他的極端理論震撼了教會,以致從她那裡分裂出去。
馬丁路德是來至一個撒克遜地區的農民家庭,而他的父親是一名礦工。加爾文卻是屬於法國的中產階級,其父是一名諾亞陽市的律師,專攻民事法及教會法律,同時亦是該地教區的秘書。路德是奧斯定會修士,而加爾文則是平信徒,法律及人文學系畢業。路德是一個充滿幽默感的人,說法有力,用字平實,雖高雅但帶點平民化的字眼。反之,加爾文是一個古典派的,有教養及用詞優雅,做事有序及理性,沒有幽默感,他不像馬丁路德只會責備道德的敗壞,而是用邏輯性及教導性的權威去講解。沒有侮辱亦沒有煽情。他是用法文去解釋道理,而路德是用德文。路德是奧秘主義者,而加爾文則是學院派的人。路德是煽情及諷刺能手,而加氏卻是條理分明的邏輯高人。為此,法國加氏信徒自稱其運動為宗教,故此受到絕罰。
加爾文自幼受其「美麗虔誠」的母親李芳珍(Jeanne Le Franc)的教導,成為一名好的天主教徒。1521年至1523年期間,他去了巴黎讀書,浸淫於天主教的傳統教育中,不過亦開始表現出其謹言慎行的態度。他讀過拉馬智學院(La Marche)及蒙泰居學院(Montaigu),後來取得了獎學金轉讀神學。然而在1528年,其父要他轉系改讀法律,以便他能繼承父業。
加爾文與神學
但是巴黎的神學家對加爾文的影響力,比父親的命令更大。雖然他聽命父親前往奧爾良進修法律,但他的心仍是嚮往神學。在責任與喜好之間,他打造了一個特殊的人格,而這亦形成了按他風格的改革神學。有人說,這是年青的加爾文的皈依,但事實上,他從來都不是一名虔誠的基督徒,只是自此以後愈發對宗教感興趣,並以批判的眼光來待之。他在奧爾良逗留了一年左右,然後轉到了布列車日(Bourges),並開始私下地佈道。他曾希望成為神父,但從未實現過。在1531年,他回到巴黎。那時候,他已精通希臘文、拉丁文和希伯來文,並與法國的文人交往。
那年代,法王弗朗索瓦一世(François I)正在追捕及迫害法國的新教徒。而年僅23歲的加爾文已考取法學博士學位,但更醉心於神學。關於他的童年,我們得知甚少,只知道他是一個很保守和內向的人,沒多少個知心朋友。然而他是一個腦筋靈活,記憶過人及工作努力的人(人們說他每日由早上五時起床直至午夜才就寢)。他從來沒有忘記父親對他提及過的諾亞陽教區神職人員的過錯問題,而這亦是那年代教會的通病。他工作嚴謹及紀律成了他的人格象徵,對他的改革事業稗益不淺。
1533年,他已開始與改革事業有關連的工作。此事從何說起?傳說是他在巴黎替哥柏(Nicolas Cop, 1501-1540)起草為馬丁路德辯護的講詞。他們亦從此過着流亡的生活,而加氏本人亦終身沒有回過其出生地法國(當然所指的是當年的法國國界)。1536年,他在巴塞爾出版了他的基本理論著作《基督教要旨》(Institutio Christianae Religionis)。他在以前已出版過其他著作,但以規模而言則這是最大的。他為法國的新教徒(胡格諾派信徒Huguenot)辯護,大力抨擊教會的教導,極力維護他本人堅信的道理,天主至高無上的信義。這本著作不單是宗教書籍,亦是法國的文學巨著。這本書嚴厲地譴責教會和修道院的生活,更把這生活形容為妓院的生活。他企圖改變教會及普世眾生,並認定其基督教要旨才是信奉基督的人應守之道。1538年至1541年期間,他在史特拉斯堡(Strasbourg)逗過數年,後來亦到過其他萊茵河畔的城市。
然後,他終於定居瑞士日內瓦,並自1541年開始,日內瓦便成了他的改革總部,和發揮了強大的影響力。他試圖把日內瓦變成另外的一個城市——一個嚴格道德規範的城市。加爾文非常重視職業道德,故此所有信服他的地區亦然。在受迫害及流亡的社群中,翻譯出來的聖經,為了能夠易於運輸而變得微型化,亦有利於加爾文派改革理論的傳播。日內瓦成了一個安全的城市,改革派及與教會決裂的知識份子的藏身之所。在那裡,加氏寫了千多封信函和四千多篇講道,當然這數字的真確性尚待查核。
他為了改革所付出的努力是肯定的,同時亦要令信徒嚴格遵守,使日內瓦成為一個「聖潔的城市」。他從1541年起居住在這裡直至離世,當然也有去其他地方作短暫居留。在日內瓦,他曾與當地權貴及那些享樂至上的家族發生過嚴重的衝突。同時,他亦遇到了他的對手,知名西班牙神學家塞爾韋特(Miguel Servet, 1511-1553),這西班牙人是否認天主聖三的教義的。塞爾韋特為了逃避宗教裁判所而到了日內瓦,卻在這裡受到審訊及被判處火刑,時維1553年。加爾文曾參與了他的審判,而這亦成了這位宗教改革家人生的一大污點。
加爾文的妻子是於1548年逝世的。他把他的改革成果留在日內瓦,並吸引到大批受宗教迫害的難民,而當這些人士回國後便把加爾文派信仰帶回他們故鄉。事實上,加氏的影響並不單在道德及宗教上的,還有在其他方面。在1559年,他正式成為了日內瓦的公民,並協助成立了各類的機構,如大學等。除此之外,他還有佈道及寫作。他於1564年5月27日離世,享年55歲。下一期,我們將會討論他的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