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祖賢神父
譯:吳志濠
受造物之所以存在,是因為天主,這至高無上的存有,給予他們存有。「祂深入地臨在於所有的受造物中:『我們生活、行動、存在,都在祂內』(宗17:28)」(《天主教教理》第300點)。
然而,它的意思並不是指,天主成為祂創造的一部分,或整個創造就是天主(這是泛神論所犯的錯誤)。「天主無限地大於自己所有的工程:『祂的威嚴遠比天高』(詠8:2;參閱德43:28)」(《天主教教理》第300點)。
聖奧斯定這話表達了雙重真理:「祂『比我最卓越的更卓越,比我最內在的更內在』(《懺悔錄》3,6,11)」(《天主教教理》第300點)。
再者,除非天主承托和維持他們,否則受造物不可獨善其身。《天主教教理》第301點告訴我們:「天主創造了萬物後,並沒有置之不顧。祂不但賜給它們存在,還時時刻刻地保存着它們,給予它們活動的能力,引導它們達到自己的終向。承認這種對造物主的完全依賴性,乃智慧、自由、喜樂和信賴的根源:的確,祢愛一切所有,不恨祢所造的;如果祢憎恨甚麼,祢必不會造它。如果祢不願意,甚麼東西能夠存在?如果祢不吩咐,甚麼東西能夠保全?愛護眾靈的主宰!只有祢愛惜萬物,因為都是祢的(智11:24‐26)」。
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經常說天主如何照料祂的受造物:「你們仰觀天空的飛鳥,牠們不播種,也不收穫,也不在糧倉裡屯積,你們的天父還是養活牠們;你們不比牠們更貴重嗎?……你們觀察一下田間的百合花怎樣生長:它們既不勞作,也不紡織;可是我告訴你們:連撒羅滿在他極盛的榮華時代所披戴的,也不如這些花中的一朵」(瑪6:26-29)。「就是你們的頭髮,也一一被數過了」(路12:7)。
天主眷顧我們每一位和直接的關懷我們(參閱《天主教教理》第303點),但天主也運用祂的受造物來執行祂的神聖的計劃。聖多瑪斯說,天主是第一因,而受造物是第二因。《天主教教理》第306點教導我們:「天主是自己計畫的最高主宰。不過,在實施計畫時,祂也利用受造物的合作。這並不表示祂的無能,而是顯示出全能天主的偉大與慈善。因為天主不但賜予受造物存在,也賜予它們這種尊嚴,可以自主行動,彼此互為原因,從而合力完成祂的計畫」。
《天主教教理》第307點進一步教導說:「對於人,天主甚至讓他們能自由地參與祂的照顧,把「管理」和統治大地的責任託付給他們(參閱創1:26-28)。這樣,天主使人運用其自由和理性,去完成創造的工程,使它更趨和諧,以造福他們和他們的近人。雖然人類合作者多次意識不到這天主的聖意,然而藉着他們的善工、祈禱、甚至痛苦,他們能刻意地進入天主的計畫(參閱歌1:24)。那時他們便全面地成了『天主的助手』(格前3:9;得前3:2;歌4:1)和天國的合作者」。
當我們意識到天主依賴我們時,我們就會發覺我們需要經常依賴祂。沒有祂,我們不能建設更好的世界。「天主在受造物的所有行動中運作,這真理跟天主為造物主的信條分不開。祂是在第二因內及藉第二因而工作的第一因:『因為是天主在我們內工作,使我們願意、使我們力行,為成就祂的善意』(斐2:13;參閱格前12:6)。這項真理並未削弱受造物的地位,反而予以加強。受造物既來自天主的大能、智慧和慈善,一離開它的根源便一無所能,因為『受造物無造物主,勢必消失』(梵二,《論教會在現代世界》36,3);更不能沒有祂恩寵的助佑而達到自己最後的終向(參閱瑪19:26;若15:5,14:13)」(《天主教教理》第308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