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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區主教公署秘書長辦公處通告

CN/3/003/2019

教宗方濟各2019年四旬期文告:基督徒應活出悔改的「勞苦」 

2019年的四旬期文告,主題為:「凡受造之物都熱切地等待天主子女的顯揚」(羅八19)。讓我們放棄自私,只看到自己,而要轉向耶穌的復活奧跡;讓我們親近處於困境的兄弟姐妹,與他們分享我們的靈性和物質財富」。這是教宗方濟各在2019年四旬期文告中的重要勉勵。如果說天主子在受造界的荒野中度過四旬期,「是為了恢復它在原罪之前的樣貌,成為與天主共融的樂園」,「基督徒則蒙召通過 齋戒、祈禱施捨 的特殊方式在他們的個人、家庭和社會生活中,更加強烈和具體地活出復活的奧秘」。

  • 齋戒 意味著躲開為「滿足自己的貪婪」而想要「吞噬」一切的誘惑;
  • 祈禱 意味著「懂得放棄偶像崇拜和對自我的自滿自足」;
  • 施捨「則有助於我們“走出為自己囤積一切的愚昧,以及不切實際的對未來的幻想」。

 

教宗清楚表明,「如果我們不常常期待復活節、期待復活帶來的新天地,當然會產生『我全都要和現在就要』的邏輯,為了不斷地擁有而恣肆無忌」。當我們「與天主的共融」遭到破壞時,我們與我們生活於其中的環境的和諧關係也將「斷裂」,樂園成為荒蕪之地(參:創三17-18)。

聖灰瞻禮、四旬期禮儀及守齋之安排

  1. 聖灰瞻禮(3月6日):該日當守大小齋,並遵行以下「有關守齋之規定」。
  2. 四旬期第一主日(3月10日):當日須舉行彌撒,「候洗者甄選禮」則由各堂區自行安排。

有關守齋之規定

基督徒生活中的其中一項要務是補贖,即透過悔罪和克己實踐皈依。悔罪首先是一種信仰行為,目的是愛和皈向天主,否則就僅是形式主義而已。

為使整個教會集體遵守共同補贖,教會規定「補贖日期」。在此期間基督信徒應以特別方式專務祈禱,實踐虔誠、慈善和愛德的工作,並藉更忠信的盡本身的義務,棄絕自己。在普世教會內,「補贖日期」為全年每周星期五及四旬期。「補贖」包括大齋、小齋或其他可取代之的行為。

甲、當守大小齋的日子:聖灰禮儀日及耶穌受難日。

乙、當守小齋的日子:凡遇星期五,教友必須守小齋,除非該日適逢教會的慶節(即「節日」及「慶日」)或由教區鑑定後批准一些中國重要的民間慶節。

丙、守大、小齋規則的年齡:

  1. 為小齋──信友由年滿十四歲起當守小齋;
  2. 為大齋──凡年滿十八歲,但未達六十歲,必須守大齋。

特此公告

秘書長 馬嘉道神父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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