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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言心語】常年期第三十一主日(乙)

文:林文森神父

耶穌會士

聖馬爾谷福音12: 28 – 34

上主日我們看到耶穌離開耶里哥前往耶路撒冷,耶穌治好了一個又聾又瞎的乞丐巴爾提買。主日福音發生在耶路撒冷,這背景很重要;經師是詮釋法律誡命的專家,因為眾多法律不是一般人可完全掌握理解的。一位經師接近耶穌,詢問當時專家間最常辯論的問題:所有法律誡命中,哪一條是最核心、最基本的,並能總結所有的法律。福音中,經師與法利塞人對耶穌常懷敵意,這會耶穌容易自我保護,而負面看待他們,但耶穌卻是尊重他們,他不將這些人以典型的經師和法利塞人來看待他們,以偏蓋全。我們又如何呢?我們容易以身份、膚色與族群來區分,如年青或老年,我們使用各種標籤來定斷我們認識的人,甚至他們還未開口之前,我們就以先前經驗來定斷。耶穌接受此時此地真實的人,回應他的疑問。

耶穌為回覆經師的疑問,從他現在情況,與他熟悉與能接受的領域開始。耶穌將二個不同的經文結合為一,這是一個重要的進展,是基督徒最中心的觀點。首先,我們不能將對天主的愛與身邊所有的人的愛分開,將天主放在第一位、在一切之上,天主深知我們的生活經歷,不管好壞或悲喜等,祂也知道我們有時會問「為甚麼」;為甚麼我必須要經歷考驗,如衝突、婚姻的困境、生活的不確定、覺得金錢不夠用等。

其次,誰是我的近人呢?在耶穌時代,近人是指他的猶太同胞,其他人,即使是身邊的人不算是近人。想反的,若跟隨耶穌的教導,凡是需要我們的愛、關心,或愛我們關心我們的人就是近人,超越一切藩籬、跨越個人的好惡、我認同或不認同。我們愛我們的近人如同愛我們自己一般,聽起來要求很高,的確這經常是挑戰,因為很多人並不是珍愛自己,我們設法隱藏一些讓自己不好意思或丟面子的部份,我們的不足或我們的軟弱,因此,我們花費很多金錢在房子、汽車、首飾珠寶、衣飾、化妝品與上大飯店等,形象是一切,我們需要身份象徵來證明我們是重要的,青少年的打扮與穿著很正,但事實上將自己藏在流行的穿著、髮型、語言或可愛的後面。

很少的人能夠將自己呈現在他人面前,因為要求我們完全接納自我(不是自我證明)、正直與完整,接納自我就是我完全肯定我的優點與軟弱,並且不以軟弱為羞恥,不在乎別人知道我的軟弱,為我們華人,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為我們看重面子與怕丟臉是我們文化。

傳統上,我們說應該先愛天主,然後,因為天主而愛他人,我們不應該自私與自我中心,事實上,我們可能因為聽到不能自我中心而訝異,我們所做每件事是自我中心,我們必須走不一樣的路:學習愛並完全接納,如此,也唯有如此,我們方能在愛中自由地觀看與接近他人,我們不需隱藏自己,真實地做自己,若是他人不喜歡他們所看的,那是他們的問題,與我無關。

當我們有這樣的發現與改變後,我們才能進一步學習真實與無條件的愛,並經驗被愛,儘管我們不能得到所有人的愛,因為有許多人無法去愛,不是你有任何問題,要被所有人愛本來就是不可能的,因此,當我們知道甚麼是愛與被愛,我們方能談論如何愛天主。就是這主日所教導的,勝過一切犧牲與獻祭。在感恩祭中祈求天主賞賜這項恩寵:使我們將天主放在一切之上,並在生活中天天愛別人如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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