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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食哲學】(76) 宗教是出自人本性嗎?

文:文祖賢神父
譯:吳志濠

人的本性為理性和社會性(會群居的)存有。但本性同樣使他為宗教存有嗎?

倘若我們走遍全世界,嘗試發掘它最細微的部分時,我們或會發現,每個文化都有一些宗教的信念。有人的地方,宗教現象便有跡可尋。哲學也探索這事實。實在,人是唯一能夠探索宗教的存有;在地球上,他是唯一能夠切盼比自己更偉大的事情和相信一些神祇的存有。

這切盼和信念從何而來呢?人的意志和理智。他的意志,即使獲得一些善,也經常期盼更多。他的理智驅使他能夠接觸有形世界以外的事——它帶領他進入無限的領域。

民族學家或文化人類學家都承認宗教的存在。同樣,哲學家和神學家也認為如此。亞里士多德(公元前384—322)教導說:「所有人都對神明的存在堅信不移。」聖格來孟多.亞歷山大里亞(Clement  of Alexandria,公元150—211/215)說:「沒有 農夫、遊牧民或市民能夠在沒有信仰至高無上的存有下生活。」亨利.柏格森(Henri Bergson,公元1851—1941)則倡議:「以前,人類社會可以不認識科學、藝術和哲學。但沒有社會是沒有宗教的。」

所有宗教都承認比人更大的事物或位格。英國天主教歷史學家道森(Christopher Dawson,1889 – 1970),在他的著作《宗教與西方文化的興起》(Religion  and Culture)中寫道:「那甚麼是宗教現象的特定本性呢?所有宗教都不約而同地承認一個超越人類的現實,而人會有意識地和傾向認為「它」一定在某方面引導著他的生命。這巨大而超性的存在,我們所稱為「神」的,是所有時代和在所有人民的宗教的基礎。」

在公元前六世紀,普世的宗教開始湧現。這些遠東的宗教,特別是印度教和佛教,均相信「神聖的」(the divine)是絕對的現實。人需要辨別自己,在經過一段時間的淨化後,他便會解脫或脫離自我。在近東的宗教(它們甚至散佈到西方領域,如猶太教,基督宗教和伊斯蘭教)相信的神是可以以對話,盟約,愛和服從來與祂維繫。

如果我們仔細觀察宗教的話,會發現它們(不約而同地)共同持有一些基本的特點。(1)第一點是信條,它不只說明甚麼是神,或神是誰,它也說明人和世界的角色。(2)第二點是朝拜。朝拜包括祈禱和儀式。(3)最後,它們都有一套道德法規來制定行為態度的典範或基準。

當我們研究宗教對社會的影響時,我們會發現它其實能為社會帶來很多益處。

「最崇高形式的宗教,對人類的文化的發展構成深遠的影響。在被承認的道德氛圍中,它為正確的行為締造強而有力的動機;它是音樂、詩歌、建築、雕塑和繪畫的主要靈感來源;它是文學的主要影響因。在所有早期的文明中,最為人知和高尚文化的主要代表和傳遞者,都曾管理宗教儀式。宗教曾是國家的生命的巨大力量,它培養國人的心渴望更好的事物,有如一個滿懷喜樂,希望,喜悅,聽任災害的駕臨,在困難中堅持,時刻準備好慷慨的服務等等的模樣,簡單而言,就是高尚的的樂觀主義。倘若沒有它,沒有國家能有偉大的成就。」 (CF Aiken, “Religion,” The Catholic Encyclopedia, http://www.newadvent.org/cathen/12738a.htm)

但宗教不是掀起了很多戰爭嗎?

我們下回會回答這條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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