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文森神父
耶穌會士
聖若望福音3:14-21
週三晚上主日聖言分享,一教友分享被人從外表判斷的經驗。兒子兩歲時,他帶兒子逛街,兒子受到玩具的吸引堅持要購買,無論如何吵著要買,但他身上忘了帶錢,設法抱他離開,孩子卻不斷掙脫哭鬧,引起一老伯伯懷疑的眼神,又看他蓄鬍子似乎非善類,竟判斷他是誘騙孩子,才讓孩子掙扎吵鬧不休,警告他放人,並報警處理;後來,就連警察也相信老先生的說詞,要他從實招供。最後,他跟兒子說爸爸被當作壞人真是百口莫辯,他兒子這才突然安靜下來並開口說:「他是我爸爸!」結束這尷尬場面。
這位從事藝術創作的教友,也在學校任職並當系主任,卻因為蓄鬍子與樸實的外表被學校警衛當作是來修理的水電工,甚至參加彌撒領聖體時被神父詢問是不是教友?福音中「因為天主派遣聖子來到世界上來,不是為定世人的罪,而是要世人藉著衪而得救。」人看外表,天主看人心,天主甚至無條件愛人,並賜下了自己的獨生子,使凡信衪的人獲得永生。
人在被愛中看到光,這愛使人在相信中祈禱,在祈禱中相信,無論祈禱獲得了回應,或祈禱沒有得到回應,都有天主的愛與臨在。因而永生,不只是人性生命不斷地延續存在,更是活在天主不間斷與毫不離棄地同在與陪伴,有永生就是成為天主子女領受生命。在光明中,我們才有能力試著走出黑暗,四旬期過了一半了,我們繼續在耶穌愛中進入內心曠野,找時間安靜獨處,在簡單的一呼一吸中,活在當下感受自己,感受那些深藏內心的情緒,可能是恐懼、挫折或掛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