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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教會的訓導權和禮儀改革(4) 「生命的標記」

 

文:文祖賢神父
jmom.honlam.org
譯:何紹玲

「改革」在基督宗教中是一個關鍵詞,因為它是教會使命的一部分。作為天主教徒,須承認自己是罪人和對悔改的呼喚作出回應。一名天主教徒,須接受其(他或她)有需要個人改善、個人皈依及個人維新 。

2016年12月22日,教宗在給予教廷(各部門)的聖誕演講中指出「改革是生命的首要標記,是教會在朝聖之旅上能向前邁進的標記,因這是個活的教會、是會不斷革新的教會(semper reformanda),她需要革新,因她是活生生的。」

不過,他表示,改革並不局限於人事變動。他強調:「要改革收效,並不能單靠新人事,而是所有人也需懂得去自我更新。我們絕不可以只安於撤換人員,而是在教廷裏的所有人也要互勉:一起去作靈修、個人及工作上的改革。教廷的改革是應從人的歸正而執行,絕不該因人事變更而實施……雖然這肯定是目前的情況,而且情況亦可能會繼續。」

改革觸及整個教會……是從上到下、從內到外,包括禮儀。

教會從開始到現在,禮儀曾經歷過改革。2017年8月24日,教宗方濟各向第68屆意大利全國禮儀周參加者演講時,提及聖庇護十世「頒令重整聖樂、重振主日慶典,並成立一個全面革新禮儀的委員會。」

聖父更指出是教宗庇護十二世,啟動了進一步的改革,並「發表了《天人中保》Mediator Dei通諭,成立一個研究委員會。」

教宗繼續說:「接著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使教會這棵樹開花結果。《禮儀》憲章的改革路線,回應了真正的需要以及對更新的具體期望。」

教會關心的是什麼?為什麼她的牧人們都認為需要改革?《禮儀》憲章第14項有以下的解釋:「慈母教會切願教導所有信友,完整地、有意識地、主動地參與禮儀,因為這是禮儀本身的要求。」

《禮儀》憲章指出這種期望也需要「聖職人員先受到禮儀訓練」(《禮儀》憲章 14)

《禮儀》憲章第一章(參)的導言亦值得在此引用,題為「論整頓禮儀。」

「慈母教會,為使基督信眾在禮儀中確能獲得豐富的恩寵,切願設法對禮儀作一全盤的整頓。原來禮儀含有不能改變的成分,那是由天主所建立的;但也含有可變的成分,那是可以隨時代而改變的,而且如有不甚符合禮儀本質的成分,混入其中,或者不能適應時代,則更必須加以修改。

在進行整頓時,應該對經文及禮節加以處理,務必使其所指的神聖本質,明白表達出來,並使基督子民儘可能容易理解,並能完整地。主動地、以團體形式參與典禮。」(《禮儀》憲章 21)

下一次,我們將介紹《禮儀》憲章裏更為突出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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