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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望福音中的聖多默宗徒(二)

陳繼容

2. 若望福音中「看見」和「相信」兩者之間的關係及其重要性

無可否認,「相信」是若望福音一個最重要的主題,與相信有關的著名人物有尼苛德摩,撒瑪黎雅婦人等,都是我們熟識的。若望更在其福音中,不只一次記載了門徒們在相信一事上的遲鈍。可是,在眾多令人難以相信的事情中,最令人難以接受的,當然是耶穌將自己比作父這一點。因為這樣一來,耶穌是以天主自居。因此,對若望福音來說,教會的信德所宣認的內容,正是這部福音所記載和所宣示的內容。而多默的信德宣認,在本質上,不但超越其他的宣認,並且實際上,是與第1章第1節「在起初已有聖言」這句話連結着。

基本上,從若望編排其福音的手法,我們可以看到有一條朝上伸展的導線,從第1章第1節展開,貫穿整部福音,至20:24-29節為高峰。若望在5:18節記載猶太人要殺害耶穌,不單只因為祂不守安息日,還因為祂說天主是祂的父親。即是說,耶穌將自己同天主並列。另外8:58節耶穌的一句「在亞巴郎出現之前,我就有」,的確把祂與父那份不可分割的關係,置於歷史和一切事件之上。而事實上,耶穌亦清楚地告訴人:「我與父原是一體」。此外,第10:33節「把你自己當作天主」這句雖是出自猶太人的口,而猶太人說這句話時,是在質問耶穌,並非在肯定祂的身份。然而,我們卻可以從猶太人這句話,肯定耶穌的確曾經公開向人說出祂天主子的身份。至於22:44-45節,則很明顯看到,耶穌如何把人對祂的信德直接轉移到父身上:「信我的,不是信我,而是信派遣我來的;看見我的,也就是看見那派遣我來的。」這思想於14:9節中再重複一遍:「誰看見我,就是看見父。」最後,17:11節耶穌在接受苦難之前,向父獻上祂的祈禱,為的是如祂自己所說的,時候已到,祂已不在世上。所以,祂希望祂的朋友能因父的名字,都被保存下來,並彼此合而為一,就如祂與父原是一體一樣。

從上面對若望福音整個內容的扼要分析,我們可以見到若望如何在結構上,巧妙地為多默在20:24-29節中的信德宣認埋下伏線。而且很明顯地,多默的宣認不是個形上學的宣認,即哲學上的,從推理而得出的宣認,這並非本福音的目的,卻是一個出自親身體驗的信德的宣認。即是說,多默在耶穌身上,真的認出天主的臨在。

事實上,若望福音以宣認耶穌即是降生成人的聖言作結束,而這宣認是以那位曾經親眼見過復活的基督的門徒——多默——的作證為基礎。多默並因此「從不信變為相信」,此處我們正處於實證世界與神修世界的分水嶺。一方面,若望福音第20章所記載的,是基督曾經於特定的時刻和地點,顯現給一些歷史人物,之後這些人將基督已從死者中復活這事實,向未來的人證實。另一方面,當多默宣認耶穌是天主的時侯,他的宣認行動,基本上已經越過物質的實證世界進入永恆。換句話說,這章書的重點是要指出,人終於跨越要從實際見到復活基督的訴求,走進相信基督的確已經復活的信德內。而正是這份信德,擴展了多默在救恩一事上的視野。

聖多默的殉道。Martyrdom of St Thomas by Peter Paul Rubens (1636)

亦正是從這一刻開始,所謂信徒,已不局限於兩千年前在某特定時刻、地點見到復活的主耶稣基督的門徒,也包括一切相信這些門徒為復活的基督作證的人。直到時間的終結,所有這些相信的人,都會如同我們的主基督一樣,復活起來。

至此或許有人會問,就第20章的內容及其背景而言,親眼見到主,和沒有親眼見到祂卻相信祂,這兩者之間到底有甚麼分別?如我們在前面說過,這章書一共記載了三次顯現:18節一次和25節兩次。這三次顯現都有一個相同點:「見到了主」。第一次,瑪利亞瑪大肋納肯定的說:「我見到了主」(18節);之後,第二次,門徒們同樣地對多默說:「我們見到了主」(25節a)。從信德的角度看,不論是為瑪大肋納或為其他門徒,只要一句「見到了主」便已足夠,不用再加添其他事物。可是,對多默來說,卻並非如此。就這章書的佈局看,門徒們在第25節前半段所說的那句「我們見到了主」,其實是連着多默在同一節書後半段所說的「除非我看見」。換句話說,「見」這個動詞是整合和貫穿全章書的一個重要關鍵。而「見」和「信」之間的關係之會成為討論的焦點,完全因為多默那句「除非我看見,……,我決不信」而促成。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多默所說的「除非我看見……,我決不信」這句話中的「信」字,在希臘原文中用的是將來式時態。這明顯表示此處所說的「見」與「信」的關係是一先一後,一如多默所定下的:先見後信。這是此章書對「見」和「信」之間要帶出的第一種關係。

除了這第一種外,尚有第二種關係。第二種關係的基點來自耶穌所用的兩個動詞,而這一次已無先後之分,卻是同時並存:「看看我的手吧……,不要作無信的人,但要作個有信德的人」(27節),此處的「見」和「信」是在同一時段一起出現。

在「見」和「信」之間尚有第三種關係,這關係依然是「同時並存」的關係。耶穌對多默說:「因為你看見了我,才相信嗎?那些沒有看見而相信的,才是有福的!」這句話中的「見」和「信」在希臘原文的若望福音中,用的是兩個已完成時態(aorist,是希臘文特有的時態):「見了」、「信了」。由於時態的改變,結果「見」和「信」的關係,亦因此完全倒轉過來。換言之,在這句話中,耶穌自己給「見」和「信」這兩個動詞重新建立另一種關係。祂清楚指出:那些沒有看見卻同時相信的人,才是真正有福的人。因此,別說第一種關係:「見了才相信」不能跟這第三種關係:「沒有看見卻相信」相比,就算多默那種「見了」並「信了」的同時式關係,與這第三種關係比較,仍是遜了一籌。這第三種是一種全新的關係,這關係不但完全顯示出,那些沒有看見復活的基督卻相信祂的人,如何得到基督的寵愛,而且更指出一個事實,亦是最重要的一點,「見到」基督,已非人獲得信德的一個必不可少的條件。

 

3. 聖多默的信德宣認的意義

多默是門徒中,最後一位見到復活的主的人。可是,他也同時是信徒中相信主耶穌復活的第一個人。因此,可以說,教會是在多默宣認的那一刻起,開始她的信德之旅,也就是每一位信友進入教會前,先要經過的階段。即是每一位信友為了要與復活的主相遇、進入祂內,先要克服的困難。事實上,第一批門徒的無信,可以說是在他們之後,那些可能成為教會成員的人的無信之縮影或預象。正如有些人所說的,在教會兩千年的歷史中,從來沒有一個世代,像今日的基督徒所生活的世代,更加無信。今日的基督徒被這個無信的世界重重包圍着,以致他們對教會所宣講有關基督復活的訊息,一件歷史事件,但同時沒有任何科學驗證能證明的事實,提出質疑。

因此,為今日的人來說,當年聖多默聽到其他門徒對他說「我們看見了主」時,不但沒有立刻相信,反而表示不信,是個現實和正常的反應。因為今日沒有人會憑空相信。相反,人都希望可以把握一些東西。所以。最好無論甚麼事情,自己都可以觸摸和看見。然而,當涉及信德層面時,這正是我們最該讓步,最該停下來之處。其實多默對基督說的那句「我的主!我的天主!」在本質上,亦是我們的感受,因為這實在是我們惟一可以肯定地回應基督的答覆。當然,這是一個經過痛苦的體驗而得出的答覆,因為這是耶穌在親嘗死亡之後,再以自己從死者中復活起來的事實,被多默認出而作的宣認:「把你的指頭伸到這裏來,看看我的手吧!並伸過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然而,這亦是一個人,已經克服了信德上的困難和障礙,其信德達至圓滿境界時,對主耶穌的答覆。因為這答覆雖然來自過去,即是以一段發生於昔日的事件 ¾ 耶穌的苦難和死亡作為基礎。這答覆卻同時投向我們和整個宇宙惟一的未來:復活。換言之,在這答覆內,隱藏着我們對復活基督的全部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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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本文的主要參考資料:Tommaso Valentinetti, «L‘Apostolo Tommaso nell’Evangelo», in Ricognizione scientifica delle ossa dell‘Apostolo Tommaso. Atti. Ortona, MCMLXXXIII-MCMLXXXVI. Curia Vescovile Associazione Archeologica Frentana. Ortona: Azienda Autonoma di Soggiorno e Turismo, 1988, pp.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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