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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處通告】澳門教區在四旬期內外守大小齋之規定

基督徒生活中的其中一項要務是補贖,即透過悔罪和克己實踐皈依。悔罪首先是一種信仰行為,目的是愛和皈向天主;否則就僅是形式主義而已。

為使整個教會集體遵守共同補贖,教會規定「補贖日期」。在此期間基督信徒應以特別方式專務祈禱,實踐虔誠、慈善和愛德的工作,並藉更忠信的盡本身的義務,棄絕自己。在普世教會內,「補贖日期」為全年每周星期五及四旬期。「補贖」包括大齋、小齋或其他可取代之的行為。

甲、當守大小齋的日子:聖灰禮儀日及耶穌受難日。(*)

  1. 所謂「大齋」是指每日只許飽食一餐,但早晚可略進小食。
  2. 所謂「小齋」是指教友放棄取用熱血動物的肉類食品,鼓勵教友進食樸素粗淡食物。

乙、當守小齋的日子:凡遇星期五,教友必須守小齋,除非該日適逢教會的慶節(即「節日」及「慶日」)或由教會鑑定後批准一些中國重要的民間慶節。

  1. 在四旬期內,教友應先得本堂神父允許,方能以別的善功或祈禱去取代小齋。
  2. 在四旬期外,教區當局已批准教友可特別用祈禱(如:拜苦路、念玫瑰經、聖經誦讀、參與彌撒等)或施捨(按每人能力捐獻給聖堂、慈善機構、摒棄過度浪費等)去取代小齋。

丙、大、小齋規則開始時間:

  1. 為小齋──信友由年滿十四歲起當守小齋;
  2. 為大齋──凡年滿十八歲,但未達六十歲,必須守大齋。

附註:牧者及家長應確保那些不受大小齋規定所限的人,能領會悔罪的真正意義。

丁、身體孱弱、患病者及孕婦等免守以上大小齋規定。

謹藉此敦請各教友,應在星期五發揮克苦、淡薄精神,避免在是日──尤其在四旬期的星期五──大排筵席或組織豐富餐會,以符合教會在星期五的齋戒傳統。

(* 2017年三月一日聖灰禮儀日;四月十四日耶穌受難日)

 

特此公告

教區秘書長

馬嘉道神父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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