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sé Morales
José Manuel Fidalgo
神學首要所需的是:信仰的內容或 fides quae(即我們所相信的-天主的啟示),和信德(個人對天主啟示的回應,人接受的行為或 fides qua)。我們不能在沒有信仰的情況下研究神學。信友的信仰行為涉及已揭示的基督宗教奧秘,且在教義內制定的奧秘。在教會內,教義是重要的一環。
1. 信仰作為神學客觀必要點(fides quae)
1.1 神學的原料
啟示的內容(即我們所相信的:有關信仰的信條或fides quae)是神學的基礎及原料,這是神學工作的起點和不可或缺的基礎。首先,神學研究者應該是接受教會教義(信經)的信徒,並按着教會給予每一條教義的解釋。
信仰不是理性的一項發明。因此,神學並不製造其資料及內容,而是從教會中的天主接收它們的。神學從信德開始,而且本身是一種信德的行為。若神學研究者不按他們教會正確的理智去考慮信仰的信條,他將純粹以個人理智出發,並不能稱之為神學。如果他聲稱或宣稱個人所提出的結論是最後的、絕對的和不能改變的,他將犯下嚴重的科學輕率。
1.2 信仰的寶庫
基督宗教的神學利用「信仰寶庫」(參弟前 6:20)的表達,來表明聖經與聖傳中所啟示的資料。這個術語將新約的牧靈書信中一個主要的思想放在一起。這些書信決定了一系列信仰的精華,並為了教導教會,為了使教會得以保持和發展。
教會訓導(教會的教導功能)扮演着一個倉庫的角色。這倉庫保存着宗徒的見證、使他們的見證確實地存在,同時並保證了它們的完整性。因此,宗徒的話得以保存,不單只從過去所得的訊息,也作為歷史中所存在的、在「現時」教會的、也在每名基督徒生活中的真正的話。
2. 信仰作為神學的主觀必要點(fides qua)
藉著信德(fides qua)我們相信。這信德是基督宗教神學研究者的神學根源。是基督宗教神學研究者的神學根源。啟發神學的光,並不是直接光照和注入信仰的神聖啟迪,亦不是人類理性上的普通啟迪。
- 向天主的內在態度。在這裡我們使用「信德」來指定信友內在的態度及自由行為(這行為是超性,也是理性或合理的),他們都接受天主啟示、並按着天主的旨意來生活。因此,信德是人類對天主的回應,因天主將自己啟示出來並召喚他們。
- 信德作為個人的行為。要相信是一個個人的東西,即是在兩個個體之間所發生的事。天主傳達自己,祂出來迎接我們並召叫我們,而我們回應這個召叫。在相信某事之前,信友完全地、忠誠地相信某人,並以某種方式委託一些自己存在的基本部分,因為他知道這人不能欺騙或被欺騙的。
- 信德的服從。梵蒂崗第二次大公會議教導我們要「對於啟示的天主,應該盡「信德的服從」(參閱羅 1:5、16:26;格後10:5-6):人因此服從,自由與自願地把自己整個人託付給天主(se totum libere Deo committit),對於啟示的天主應盡理智與意志的信從」,並甘心情願順從由天主而來啟示的真理。《天主的啟示》教義憲章 5》
去理解何謂信德的最佳方法,並非透過抽象形式或概念去描述,而是通過觀察偉大信友的例子;當中典型的最佳例子便是至聖童貞聖母瑪利亞。
* 在《信德之光》通諭第58點重申「主的母親是信德的完美模範」及在她內的「信德結出豐碩的果實。」
3. 信德的行為
信德有以下主要的特徵:
3.1 信德意味着同意的行為
信友接受對人類理性不明顯的真理和奧秘。
* 信德「是一種超聖的德行。藉著天主恩寵的幫助與啟發,我們相信祂所啟示的是真理,這並不是因為理智的啟發察覺已啟示的本身是真理,而是因為天主的權威將它們顯示出來,且任何人不能蒙蔽或被蒙蔽。」(梵蒂岡第一大會教義《天主之子》憲章,第三章)
在理智層面上,信德是指一些確信或肯定的知識,並不只是意見,亦不是單單對天主有信心。信友接受並將具體的真理結合到他現實生活中,這樣他的信德具有特定和明確的現實;這信友「整體來說」並不相信。基督宗教相信特定的現實:他相信天主及天主所啟示的奧秘(例如天主聖三、耶穌的天主聖、聖體聖事、瑪利亞既是童貞又是母親、教會、肉身的復活等等)。
* 那些承認對天主只有含糊的信德、沒有任何具體內容或重要性的人,只會擁有一種感性、多情的信德。真實可信的信德超越了感官上的境界,並達到了超性奧秘的無形世界。這奧秘是極度的真實。
3.2 信德是自由的和無條件的
透過信德,「人自由地和完全地相信天主」(《天主的啟示》教義憲章 5)。一個被天主邀請相信的人,是完全自由的去相信或不相信。信德是意志的選擇,而這意志偏向天主並決定將自己交給祂。
* 「哎!無信的世代!我與你們在一起要到幾時呢?」(谷 9:19)「那些沒有看見而相信的,纔是有福的!」(若 20:29)信德可以或不可以紥根在一個人的心中。耶穌將這個事實直接歸於被召的人的自由與責任。
啟示中所包含的標記並沒有強逼人類去接受。那些聽到天主的聲音,或看到天主所實行的標記,都經常能自由地去選擇回應或不回應。信友的自由因此令信德,與天主的關係上有更深層的個人層面。在啟示中或在教會的時代,天主並不是與沒有生命或機械人作交流。
3.3 信德是理性的
信德並不是與理智對立,而是由「明暗對照法」所產生(信德是由光明與陰暗的混合,但這混合能帶領着我們的理智),當中信友意識到相信是合理的。信德超越理智,就像恩寵超越自然,但它並不會破壞或無視理智。
信德並不受理智所限。一方面來說,它不必要接受理智的批准。然而,這並不意味信德是情感上或感官上的東西。信德不是荒謬或非理性的。信德與迷信或其他奇異的宗教行為無關。
* 法國著名思想家巴斯卡(Blaise Pascal)在他的哲學名著《沉思錄》(Pensées, 273)中提到,「若我們將所有事歸向理性,我們的信仰便再無奧秘和超聖的元素。若我們冒犯了理性的原則,我們的信仰便會變得荒唐和可笑的。
信友經常利用理由去相信,即使他們的信德最終也是來自恩寵的推動,即使他們並不完全知道這些理由是什麼(欠缺培育)。
3.4 信德是超聖的禮物
信德是無償的(不是應得的)和超聖的禮物:這是教會一個很深的信念。信友經常有些就這事實的經驗。若沒有天主的恩寵,我們人類是不能夠得到任何有關救贖的知識。(參閱《天主教教理》153頁)
* 有些人希望相信,但覺得自己不能夠。他們羨慕、甚至(正面地)妒忌那些信友,但覺得自己並不能複製像信友般的內在心態和想像。這表明信德是天主才能賜予的禮物。人能夠透過祈禱和發掘內心,去渴望並準備接受這份禮物。
3.3 信仰意味著一種生活的方式
信仰是根據福音生活的原則與基礎
* 「難道你們不知道:我們受過洗歸於基督耶穌的人,就是受洗歸於他的死亡嗎?我們藉著洗禮已歸於死亡與他同葬了,為的是基督怎樣藉著父的光榮,從死者中復活了,我們也怎樣在新生活中度生。」(羅 6:3-4)
信仰是要生活出來的:本質上它能在信友生活中施行和實現出來的。信仰塑造人的生命,生命變得有意義,並因信仰而得到方向。一名信友不能像非信友般生活。
中文翻譯:姚子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