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怎麼計算時間?」
蕭永倫神父
信德報
以民形容一天的時間,就會說「一個晝夜」。在創世紀談天主造天地萬物:「天主見光好,就將光與黑暗分開。天主稱光為『晝』,稱黑暗為『夜』。」創世紀論一天過去了,會這麼說:「過了晚上,過了早晨,這是第一天。」
白天的分段
根據研究,學者相信以民論一天,很早就已經從「太陽下山」(傍晚)算起,直到下一個「太陽下山」(傍晚)為止。肋未紀談贖罪節,就這麼說:「這是你們應完全休息的安息日,應克己苦身。這月初九傍晚,到次日傍晚,你們應守這安息日。」(肋23:32)
一天的分段和用詞起初比較含糊,包括「清晨」、「傍晚」、「中午」、「太陽西落」、「太陽初升前涼風徐徐」、「一天最熱的時候」(創3:38)、「傍晚獻祭的時候」(列上18:29)、「近黃昏的暮色」(出12:6;6:16)等。
羅馬時代則把早晨六點到傍晚六點分成十二個時辰,所以第三時辰是早上九點,第六時辰是中午,第九時辰是下午三點,第十一時辰就是五點。瑪竇福音中就有一個比喻,提到葡萄園的主人在不同時間去城門口找待聘的工人到園裡工作。(瑪20:1-6)各福音書特別提到耶穌被釘和死亡的時間,其中提起第六時辰遍地昏暗,而第九時辰耶穌斷氣,為我們犧牲,奉獻了他的生命。(谷15:29-37)
夜間的分段
早期古人把夜間分成三個時辰:初更、中更、末更。聖經提到這些時辰的例子有:「夜間每到交更時分,你該起來哀禱,像傾水似的,向上主傾訴你心……」(哀2:19)這裡所提的「交更」,應指第一次換更的時候,即晚上十時。民長紀說「在三更之初(思高版謂『三更』,其實有誤,應譯為『中更』才對),當哨兵換防的時候,吉德紅領著他那一百人來到營幕邊上,吹起號角來,打破手中的罐子。」(民7:19)中更是從晚上十點到淩晨兩點。而出谷紀所提到的末更是兩點到天亮六點:「到了晨時末更,上主在火柱和雲柱上,窺探埃及軍隊,使埃及的軍隊混亂。」(出14:24)
到了羅馬時代,夜間則採用四分法:「夜間四更時分,耶穌步行海上,朝著他們走來。」(瑪14:25)這裡的四更是介於淩晨三點到六點之間。瑪爾谷則用四個形容詞來表達夜間的分段,提醒門徒要時時醒寤:「你們要醒寤,因為你們不知道,家主什麼時候回來:或許傍晚,或許夜半,或許雞叫,或許清晨。」(谷13:35)
月份和星期
以民談月份是受埃及和巴比倫文化的影響,後期則受希臘文化的影響。陰曆每月以29天和30天輪替。起初他們以季節的變化來形容不同月份,比如「阿彼布月」是「麥穗月」(出13:4),「齊夫月」是「花月」(列上6:1),「厄塔寧月」是「水長流月」(列上8:2),「步耳月」為「多雨月」(列上6:38)。後來則用埃及和巴比倫對月份的稱呼。比如匝加利亞先知書提到「基巴特月」和「基色婁月」。(匝7:1;1:7)
至於以七天為一周的時間計算應該是早有的傳統。創世紀說天主六天造天地萬物,第七天休息。此外,聖經裡提到婚慶七天(創29:27),守喪七天(創50:10),筵席七天(艾1:5),行遠路七天等(創31:23),都說明七天為時間計算的一個單元。
年曆
每年分兩個季節,冬季和夏季,或冷季和熱季。創世紀這樣描述:「只願大地存在之日,稼穡寒暑,冬夏晝夜,迴圈不息。」(8:22)冬夏各有該做的工作。國王和富貴人家有夏天和冬天的屋子,用來避寒避暑用。(亞3:15)
有關歷史年代,以色列的史料以各君王執政的年代計算。列王紀就有很多這樣的描述。比如「乃巴特的兒子雅洛貝罕王十八年,阿彼雅登極作猶大王。」(列上15:1)「猶大王阿撒二年,雅洛貝罕的兒子納達布登極作以色列王。」(列上15:25)新約路加福音描寫洗者若翰開始出來傳教時,這麼說:「凱撒提庇留執政第十五年,般雀比拉多作猶太總督,黑落德作加里肋亞分封侯,……亞納斯和蓋法作大司祭時,在荒野中有天主的話,傳給匝加利亞的兒子若翰。」(路3:1-2)
【註】編輯自《海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