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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國的繼承人

普通基督徒能實踐的神貧

文祖賢 著
何紹玲 譯

天主為我們創造了天地,好讓我們也有權利去享用天主所創造的。我們每人也有責任去維護這些創造物,使每人可以在無缺的情況下有尊嚴地去活。舊約出谷紀(20:15)已告訴了大家「不可偷盜。」但新約告訴我們耶穌把這規定升華至另一境界:「神貧的人是有福的,因為天國是他們的(瑪竇5:3)」。祂要求我們摒棄佔有慾,只有這樣做我們才能自由地去給與。

跟着在同一章中,耶穌繼續向他的群眾說:「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廢除法律或先知;我來不是為廢除,而是為成全」(第17節)。繼續再在第20節表明為了達到更高層次,祂有以下要求:「我告訴你們:除非你們的義德超過經師和法利賽人的義德,你們決進不了天國。」祂更用例子清楚解釋「給古人說」(第21節)和「我卻對你們說」(第22節)的分別。
教宗本篤十六世曾經說過:「雖然耶穌按「神貧」已給了適合我們每個人正確的指引,但每人也該按着自已的使命:方濟會修士可能比較嚴謹地去實踐;另一個有家庭的人,便要顧慮自已對妻子和兒女的責任。」( 2011年2月27日,三鐘經)
那麼,普通的基督徒又如何去履行心靈神貧呢?基督徒神貧有什麼特徵的呢?待我列出幾個聖施禮華教學用過的指引吧。
1. 能勝任地去工作和實事裘是。聖保祿曾告誡說:「誰若不願意工作,就不應當吃飯,因為我們聽說,你們中有些人游手好閒,什麼也不作 ,卻好管閒事。我們因主耶穌基督吩咐這樣的人,並勸勉他們安靜工作,吃自己的飯」(得撒洛尼後書3:10-12 )。為生活而工作即認同自己一無所有,也是回應創造主叫我們耕種、看守大地的旨令。(參閱創世紀2:15 )
2. 為自己一無所求。有些人的價值觀只在乎擁有最時尚或最昂貴的東西。聖若望保祿二世曾說過人的價值並非他擁有什麼,而實際他是怎麼的一個人,當我們只懂追求時尚,我們已自貶身價。
3. 好好保存自己的財物,務使它們耐用。我們都愛新的東西,討厭舊的。聖父不時提及我們那「即棄文化」,東西舊了便丟棄、人老了便丟棄、甚至未出生的胎兒也要丟棄。
購買便宜的東西不一定是貧窮,因為價廉未必物美,到時便導致更大花費。
4. 千萬別收藏多餘物品。若望保祿二世習慣把別人給他的禮物轉送別人,直至別人也不再送他禮物了!讓我們來做一個小實測試,立即打開你們的衣櫃,看看有什麼你已一年沒用過!
教宗方濟各上班沒幾天,一日他走過一間燈光通明的房間,於是他問他身旁的人,房間有沒有人用,回來的答覆是通常也沒有。於是聖父便問為什麼燈全亮了,那人便告訴他這是慣常做法。聖父跟着說:「讓我們把燈關掉吧。我們省下來的足夠保送一個清貧的孩子上神學院呢。」
5. 別抱怨沒足夠的物資。當約伯痛失所有財物和子女時,他說什麼?「我赤身脫離母胎,也要赤身歸去;上主賜的,上主收回。願上主的名受到讚美!」(約伯傳1:21)
6. 應該對人慷慨。神貧並不小器或吝嗇。有一個故事,講述某個富翁,太太生日那天,他走到殯儀館去買用過的花送給太太,這個做法並不是基督徒的神貧,這只是為了愛錢,神貧的人並不是守財奴,他知道如何施與和慷慨施與。
德蘭修女常喜歡告訴人,她如何從一個貧窮的印度教家庭學懂的一個教訓。「有天有位先生來到我們的家說:『德蘭修女,有一個八個孩子的家庭,很久沒吃過東西了,請你幫幫他們吧。』於是我立即拿了些米,跑到那裏,當我看見孩子時,饑餓的目光在閃爍着,你們可有親眼見過饑餓?我便見過不少次。」
她繼續說:「那位媽媽取過米,分了幾份便出去了。她回來時我便問她去了哪兒、做了什麼?她給了我一個很簡單的答案:『我的鄰居也很餓的呀。』令我最為感動的是她明知他們是一個穆斯林家庭。」
另一次,真福德蘭有以下的故事:「以前的加爾各答非常缺糖,有一個四歲印度教小孩,回家告訴他爸媽他將會三天不吃糖,省下來的就交給德蘭修女,好讓她分給她的孩子。第三天,他的爸媽把孩子帶到我們的家,我從未見過這男孩,這小伙子就連我的名字也沒叫好,但他卻清楚知道他來的目的,他知道他要分享他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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