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的結束 言宣身講的開始
梁展熙
甲、乙、丙三年的耶穌升天節,讀經一與讀經二都相同。福音選讀則依次從《瑪竇》、《馬爾谷》、《路加》三部對觀福音中選取相應的讀經。今年是乙年,自然是取自谷16:15-20。
這段福音是一整段(9-20節)的一部分。今天,由於9-20節的敘述是放在1-8節之後,因而大家都會覺得9-20節中所寫的是發生在1-8節之後。但如果大家是一口氣把谷16:1-20節讀一遍的話,就會發現,其實兩者並不太連貫。這點尤見於,在1-8節中,白衣少年對因找不到耶穌遺體而驚惶失措的瑪利亞瑪達肋納、雅各伯的母親瑪利亞和撒羅默這樣說:「你們去,告訴他的門徒和伯多祿說:他在你們以先往加里肋亞去,在那裏你們要看見他,就如他所告訴你們的」(7節);但在9-20節,在耶路撒冷中(雖然沒有寫明,但從敘述中未有指出各人往其他地方去則可作推論),耶穌顯現給了那十一位宗徒。此外,9-20節看起來很像《瑪》、《路》、《若》和保祿書信中的復活敘述的撮要。
這引起了一個問題:究竟9-20節與1-8節之間的關係是甚麼?16:9-20與整本《谷》之間的關係又是甚麼?從抄本的角度看,在現存最古老和最重要的抄本中,如在第四世紀抄成的《西乃抄本》和《梵蒂岡抄本》中,就沒有9-20節[見圖;注解見【註一】]。我們有最早有關谷16:9-20存在的證據,在第二世紀的下半部分。殉道者猶斯定在他於約主曆160年成書的《護教書第一卷》的第四十五章中,以默西亞神學的角度來評注詠110:2時,措詞就與谷16:20節異常相似──【按:古希臘語,就像中國古文一樣,是沒有標點符號的;而且,現時我們所用的章節系統,章源於十三世紀英國卡特貝里總主教朗頓(Stephen Langton),節則源於十六世紀的法國人文主義者艾提安(Robert Estienne)】──。此外,不少教父們看似都不知悉我們現時的谷的最後十二節(即9-20節)的存在,例如第二至三世紀的亞歷山大利亞的克里孟和奧力振。的確,對這十二節是否來自谷原本作者之手的質疑,非自今日始。事實上,在第四至五世紀時,奉教宗之命整理當時現有的聖經拉丁譯本的聖熱羅尼莫就曾寫道:「在幾乎所有的希臘語抄本中,結尾都沒有這數節」(Letter 120: To Hedibia, Question 3)。由此種種原因,學界幾乎一致同意,這十二節是在第二世紀初為後人所加。
大家或許會問,在此提此這點,對耶穌升天節本身有何意義?首先,要明白這數節,就不是要看其字面意思,反而要問何以《谷》作者的後人會補上這十二節。學界的推測是,後來抄寫《谷》的人難以接受《谷》以因婦女們受驚而沒有把耶穌復活的消息告知任何人來結束,因而整合其他福音以及保祿書信的復活敘述的內容以補其不足。換言之,對於身處對已開始迫害基督徒的時代的《谷》作者後人來說,恐懼並非不去把耶穌復活的訊息傳遞他人的理由。而且,這宣講將伴以「徵兆」(希臘原文「σημεῖα」=semeia=signs;思高譯為「奇蹟」)為證。那麼,這些徵兆當然只是為把人指向耶穌的指示牌,自身並非重點。不過,很遺憾,歷史中不乏本末倒置之人,單取谷16:17-18中所列舉的『奇蹟』的字面意義,以此作招徠,最終招致殺身之禍。去年二月在美國肯塔基州,就有一位以「手能拿蛇」(snake handling)著稱的神恩派教會(Pentecostal)牧師古茲(Jamie Coots)在崇拜中被蛇所咬,並因盲目接受這段章節的字面意義而拒絕求醫而終致斃命。他的兒子竟然向媒體宣佈將子承父業。
要避免這些我相信耶穌絕不願意見到的情況,我想只有回到這位《谷》作者後人增補這十二節的本意:不要因恐懼而不去宣講耶穌之餘,更需以行動來作我們宣講的徵兆,以把人指示到耶穌那裏。不同時代的人,也許需要的指示也不同。古時的人,無論中外,巫醫不分,自然需要谷16:17-18中所列舉的東西作指示。不過,今時今日,人們可從中認出耶穌的行動,誠如教宗方濟各在慈悲特別禧年詔書中所指出的,看來,更是仁慈。畢竟,在這凡事斤斤計較、機關算盡的現代社會中,仁慈已罕見如奇蹟。就讓我們與教宗方濟各一起締造這奇蹟,把人指示耶穌──仁慈悲憫之源──吧!
【註一】在《西乃抄本》(Codex Sinaiticus)中,我們可看到在第二欄中,正文的結尾是「ΕΦΟΒΟΥΝΤΟΓΑΡ」(即=ephobounto gar=因為她們[指到墓穴中的婦女們]懼怕=16:8末句),然後空了數行,接著是分三行以稍大的字體書寫的「ΕΥΑΓΓΛΙΟΝΚΑΤΑΜΑΡΚΟΝ」(=Euanggelion kata Markon=根據馬爾谷的福音)。可見第八節已是結束。至於《梵蒂岡抄本》(Codex Vaticanus)的情況也相似,只是《梵》中在《谷》結尾之後,把「ΕΥΑΓΓΛΙΟΝ」(=Euanggelion=福音)一字略去,直接寫「ΚΑΤΑΜΑΡΚΟΝ」(=kata Markon=根據馬爾谷)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