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需要寬恕的人
文祖賢
一天主教徒和他的非教友在閒聊,他朋友說:「你知道我為什麼不要做天主教徒嗎?」
「嗯!為什麼?」
「原因是天主教會裏多的是罪人。」
「不用擔心,那裏一定有一空的位置。」
我們天主教徒是罪人,就正如其他人一樣。世上只有兩人從沒犯過罪 : 耶穌 (「你們中誰能指證我有罪?」若望褔音8:46) 和瑪利亞 (「充滿恩寵者」 路加福音1:28)
我們是天主教徒因為我們都是罪人,若我們不是罪人,我們便不需要天主教會。「不是健康的人需要醫生,而是有病的人。」(路加福音5:31) 我們有病,我們是罪人,正是這個理由,我們是天主教徒。「我來不是召叫義人,而是召叫罪人悔改。(路加福音5:32) 」如果我是天主教徒卻不覺得自己有什麼不妥 … 沒什麼要改 …. 沒什麼要變 …. 那我便是呆子一名。一定是出岔子了!
人必須有空間去改進自己、必定有改善的地方,務求做得更好。我們是天主教徒是因為我們知道耶穌已配合聖教會,能把我們從罪人改進為聖人。
教宗方濟各把教會比喻為戰地醫院,耶穌己把它裝置妥善,能治所有心靈上的疾病: 驕傲和傲慢、慾望、貪婪和佔有欲、懶惰和冷漠、憤怒和紛爭、嫉妒。
其中便有一套完善的聖事,這些聖事是肉眼見到的標誌,耶穌更配合了一些心靈效果。可見到的大體有三類: (1) 一些物質《如水、油和香薰、麵包、酒》;(2)一些動作《例如 : 注入清水或洒水; 傅油; 把酒和麵餅祝聖》;(3)可聽到的字句《每個聖事中的禱文》。為什麼這些需要見到的? 因我們人類得知事物全憑感覺。為了拯救我們,耶穌從一無形的天主變成可見的活生生的人(耶穌基督),祂建立了可見的教會,訂下了可見的救世方針。就從每個又可看見又觀察到的聖事,使我們更確信已得到的恩寵。聖事確定恩寵,就如天主的印証。
身為天主教徒,就得承認自己會犯罪,更要承認會犯很多罪,該怎麼辦呢? 該不斷不斷地去尋求寬恕。聖人會做足耶穌對寬恕的指引。參照(瑪竇福音18:22) : 『 耶穌對他說:「我不對你說: 直到七次,而是到七十個七次。」』
本年二月十九日,教宗接見群眾時,他請當日的群眾去反問自已:「我上次辦告解是什麼時候? 如果已有好一段日子,請別怠慢,立即行動! 去罷! 神父會很仁慈。 耶穌也會在場,祂會比神父更仁慈,祂會親自接見你,祂會用無限的愛去接見你! 拿出你的勇氣來,立刻去辦告解罷。」
去年十一月,教宗再重申:「司鐸同樣也需要辦告解,主教也一樣,我們同是罪人,教宗也要每兩星期辦一次告解,因為教宗也是罪人啊。聽我告解的神父會靜心聽我講、給我忠告、再給我赦罪。我們誰也有這需要。」
去年三月十七日,教宗在他第一次的三鐘經祈禱演詞內提到: 「天主是不會厭倦寬恕,就只怕我們厭倦去求寬恕。」
聖若望保祿二世逢星期六也會見聽他告解的神父。我呢?
2005年十月,一女孩問教宗本篤十六世: 「聖父,我初領聖體的前一天,我去了辦告解,我也曾在幾個情況辦過告解。我想問你,當我每次領聖體前也要去辦告解嗎?盡管犯同樣的罪也需要?因我發覺我的罪總是一樣。
聖父可被這小女孩的問題逗樂了,便回答說:「讓我告訴你兩件事,首先你是不用每次領聖體前辦告解,除非你是犯了嚴重的錯,非立即辦告解不可,所以你是不需每次領聖體前辦告解,這是我的第一點。只有當你犯了嚴重的錯,得罪了耶穌、破壞了你和祂之間的友誼,必須重新開始。就只有在這種情況下,而你是犯了大罪,換句話你犯的是嚴重的罪,你才必需辦了告解才領聖體。這是我的第一點。
「我的第二點 : 就算我說沒必要領聖體前辦告解,我們也該經常性去辦告解。雖然我們的罪可能也是千篇一律,但試想想 : 我們每星期也起碼打掃屋子、房間一次,每星期的塵埃也不是差不多嗎?清潔過便有煥然一新的感覺,否則塵埃可能積沙成塔。我們的靈魂也是同樣道理。如果我自己從不辦告解,我的靈魂便會被忽略,最後我會變得沾沾自喜,永遠不知努力和改進。耶穌就憑這聖事教我們去洗滌心靈,好讓我們的道德觀更醒覺、更開放,從而令我們有更成熟的心靈、更人性化。所以你要緊記兩件事: 當有嚴重的罪,我們得立刻辦告解,但經常有規律地去辦告解,便能清潔及美化我們的心靈,引導我們一天一天成長。」
我們天主教徒,都是罪人,我們的抱負是聖化自已。「你們於我應該是聖的,因為我上主是聖的;為此我將你們和萬民分開,好屬於我。 (肋未紀20:26). 」要聖化自己可把握各聖事去爭取恩寵。「因為離了我,你們什麼也不能做。 (若望福音 15:5)」
所以假如你有朋友,覺得自己是罪人,但也想聖化自己的話,邀請他到教會,並告訴他:總有一席位留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