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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食哲學】(51)恩寵會不會阻礙自由?

文:文祖賢神父 jmom.honlam.org 譯:吳志濠 讓我們走出哲學一會兒。上一篇我們探討了人性德行是一種解脫的力量:這力量幫助我們更好地運用自由。再者,一個已經領洗的人,因為他領受了恩寵、超性之德和聖神七恩後,他定能成就更多。這一切都是使他更自由。 這說明了為甚麼我們天主教徒相信能擺脫自己的罪過,成為真真實實的聖人。這不是因為我們認為自己真的有此能耐,或我們堪當這樣,或我們的意志力會幫助我們度過難關。不是這樣的。成聖只可在基督耶穌內,祂曾對門徒說過:「因為離了我,你們甚麼也不能作」(若望15:5)。沒有祂,甚麼也不會有;只是一場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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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教會的訓導權和禮儀改革】(6)會直到時間終結的改革

文:文祖賢神父 jmom.honlam.org 譯:何紹玲 《禮儀》憲章(SC)中,有一個被人忽略了的建議便是拉丁文及額我略聖歌的使用。其實第36及63a已訂明「在拉丁禮儀內,應保存使用拉丁語」,同時也補充說「使用本地語言……應給予更廣泛的地位」。「但要設法,使信友們也能用拉丁文共同誦念成歌唱,彌撒常用經文中屬於他們的部分」(SC 54)。 有關額我略聖歌,該文獻還教導:「教會以額俄略曲為羅馬禮儀的本有歌曲,所以在禮儀行為中,如果其他歌曲條件相等,則額俄略曲佔優先。」 它接着說:「其他種類的聖樂,尤其是複調樂曲,並不禁止在舉行禮儀時使用,不過必須按照第30節,符合禮儀行為的精神」(SC 116)。 明顯地,我們仍須朝禮儀改革這方向繼續努力。 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結束到現在,教會對禮儀改革已作出澄清與指引。 羅馬禮儀聖事部2004年發佈了《救贖聖事》訓令(指引)(Redemptionis Sacramentum,RS),提醒主教、司鐸和平信徒們「舉行彌撒時對至聖聖體敬禮應遵守的規則及應避免的事項。」 這份由聖若望保祿二世於2004年3月19日批准並於同年3月25日發表的文檔,作出了若干建議。例如,它提醒每人「必需深入自我省察,意識自己有重罪者,在未領受和好聖事前,不要參與彌撒聖祭,領受主的聖體【註】,除非有重大的理由,且無機會告解;在此情形下,應切記:有責任發上等痛悔,且決意儘快去告解」(81條) 它更引導我們:「每位信友常有權利選擇用口恭領聖體。在主教團獲宗座認可准予手領聖體的地區,如領聖體者欲以手領方式領受,則必須為他送聖體。不過應格外留意的是,領聖體者應即時在送聖體員面前領下聖體,以免有人用手把聖體帶走。假若有褻瀆聖體的危險,則不應以手領方式分送聖體」(92條)。 如領聖體聖事時是兼領聖體聖血的話,(RS 104條)更訂明「不許領聖事者自行以聖體蘸聖血,亦不可用手領取蘸了聖血的聖體。」 有關特別禮彌撒(羅馬禮特殊形式),本篤十六世在他的宗座牧函《歷任教宗》(2007年7月7日)中指令:「因此,按照真福若望廿三世於1962年頒佈而從未廢止的標準版《羅馬彌撒經書》的彌撒祭獻,乃舉行教會禮儀的合法特殊方式。」   這做法表明了教會是真正「大公性」、涵蓋一切,就如教宗方濟各向第68屆意大利全國禮儀周參加者致詞時所說:「最後,我們不要忘記,按其『大公性』,教會在祈禱上的豐饒並不止於羅馬禮,因為羅馬禮雖然應用最廣,卻不是獨一無二的。同一聖神的氣息,使東西方禮儀傳統在『至一教會』的祈禱中,和諧一致地代表基督、偕同基督、在基督內,去光榮天父和實現救恩。」 最後,聖父提醒我們,禮儀不僅是活的,它是生命。因此,它是徹底的改造、能改變生活的。「禮儀是生命,而不是一項要我們明瞭的概念。事實上,禮儀引領人活出『入門(聖事)的經驗』,是思想行為的徹底改造,而不是徒然積聚個人對天主的概念」(教宗向第68屆意大利全國禮儀周參加者的致詞)。 正因為如此,禮儀改革是不會結束的,因它關乎基督奧體內每名成員的內心皈依與更新。這是一個會持續下去的改革——直到時間終結。 【註】此為中文官方譯本。但按照其他語言如意大利文、英文、西班牙文、葡文等,此句應譯作「在未領受和好聖事前,司鐸們不要舉行彌撒聖祭,信徒不要領受主的聖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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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教會的訓導權和禮儀改革5】「我們仍須努力」

文:文祖賢神父 jmom.honlam.org 譯:何紹玲 禮儀改革帶給教會其中一份恩賜,便是更能全面地使用聖經。《禮儀》憲章(Sacrosanctum Concilium,下稱SC)表明:「為給信友們準備更豐盛的天主言語的餐桌,應該敞開聖經的寶庫,以便使教友們,在規定的年限內,能夠讀到聖經的重要部分。」(SC 51)。彌撒中的讀經是循環式,給信友們很多默禱的靈感,從而對天主聖言理解更深、更能融入。 羅馬彌撒經本(第三版)的奉獻禮儀指出「信眾們透過奉獻來表達他們全心全意參與,呈獻餅酒或其他獻儀,以缓解教會的需要和濟貧。」奉獻禮的「其他奉獻」,提醒教友有關《教會》教義憲章(Lumen Gentium,34)的教誨,就是「他們的一切工作、祈禱、傳教活動、夫婦及家庭生活、每天的辛勞、身心的消遣等等,如果是因聖神而作的,甚至忍受生活的艱苦,都會變成精神的祭品,經耶穌基督而為天父所悅納(參閱伯前2:5)。」憲章繼續解釋:「在舉行彌撒時,與主的聖體,虔誠地奉獻給天父。這樣以敬天主的資格,處處表現聖德,教友們便為天主聖化世界。」 有人可能會問:「改革是否已完成並忠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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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言啟航】痛苦無言 唯愛能醫

文:梁展熙 乙年常年期第五主日 提起約伯,相信不少人第一時間會說起他的名句。話說在約伯試驗的第一階段,他在一天之間失去了所有的牛、驢、羊、駱駝、僕人,以及所有兒女。就在當時,約伯說:「我赤身脫離母胎,也要赤身歸去;上主賜的,上主收回。願上主的名受到讚美!」(1:21)。接著,試驗進入第二階段。約伯身上從頭到腳都長滿毒瘡。此時,連他妻子也忍不住,叫他詛咒天主然後死了算了;但約伯反而回答她說:「你說話,真像一個糊塗女人!難道我們只由天主那裏接受恩惠,而不接受災禍嗎?」(2:10)。然而,回看今天的讀經一,不知大家有否發現,當中的約伯似乎與《約》開始頭兩章的約伯判若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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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言心語】 常年期第五主日(乙)

文:林文森神父 耶穌會士 瑪谷福音1:29-39 上個主日的福音是有關於耶穌在會堂裡所發生的事,今天的福音則是在他離開會堂之後,由於安息日尚未結束,不能工作也不能遠行,耶穌和祂的門徒於是去西滿伯多祿的家。西滿的岳母當時正躺著發燒,耶穌立刻治好了她,她立刻就能下床了。然後這女士做甚麼了呢?她砰的一聲坐到椅子上,等別人問候安慰她?不是,她立刻開始招呼屋子裡的人,滿足他們的需求。她伺候大家,不是因為這是女人該做這事,而是因為每個基督徒都該服務別人。治癒不只是讓人病好,同時也讓一個人又可以回歸成為團體當中主動、服務的成員。耶穌恢復了她的健康,意味著她又能以天主給的才能照顧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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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方濟各:安樂死不是文明的選擇

(綜合亞洲通訊社訊)教宗上週五(1月26日)接見聖座教義部全體大會(Congregazione per la dottrina della fede)與會人士,重申教會捍衛生命的立場,反對主動終止人類生命存在(安樂死),強調這並非「文明」的結果,而是將人類的自決和自治概念絕對化。他還談到了在經濟和金融領域上,也有需要尊重倫理。 回顧大會討論的主題,教宗指出了絕症病人的臨終陪伴。他補充「在這一點上,世俗化的過程中,將人的自決和自治的概念絕對化,這導致了在許多國家要求安樂死的呼聲日益增高,支持安樂死的人把這看作是人的自由意志力對生命有控制權在意識形態上的肯定。這也使得人們把主動終止人在世上的存在視為是一個『文明』的選擇。很顯然,如果人的生命價值不在於尊嚴,而是為了它的效用和生產力,那麼什麼都可能發生。在這種情況下,必須重申,人從在受孕之時起直到生命自然終止時,人的生命始終具有不可侵犯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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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食哲學50】甚麼令人更自由?

文:文祖賢神父 jmom.honlam.org 譯:吳志濠 在剛剛過去的一週,我們了解一些限制我們內在自由的因素:過度活躍的想像、無知、錯誤、強烈的情感如恐懼和憤怒,和軟弱的意志。我們也談論過,自由的能力能幫助我們超越這些限制。一個人因而能強迫自己從事一些他本人並不喜歡之事(如早上起床,仁慈對待令人討厭或相處中令人厭悶的人,或從失敗中振作等等),這些這些都是自由在人身上展現的標記。 當然,自由也有其自相矛盾之處:當我們選擇的時候,我們限制了自己(的選擇),但當我們限制自己於一個選擇時,這預備了我們超越自己,意圖突破自己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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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教會的訓導權和禮儀改革(4) 「生命的標記」

  文:文祖賢神父 jmom.honlam.org 譯:何紹玲 「改革」在基督宗教中是一個關鍵詞,因為它是教會使命的一部分。作為天主教徒,須承認自己是罪人和對悔改的呼喚作出回應。一名天主教徒,須接受其(他或她)有需要個人改善、個人皈依及個人維新 。 2016年12月22日,教宗在給予教廷(各部門)的聖誕演講中指出「改革是生命的首要標記,是教會在朝聖之旅上能向前邁進的標記,因這是個活的教會、是會不斷革新的教會(semper reformanda),她需要革新,因她是活生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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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言心語】 常年期第四主日(乙)

  文:林文森神父 耶穌會士 瑪谷福音1: 21-28 在今天的福音中,我們看到耶穌和他同鄉的夥伴在安息日那一天一起到了葛法翁城的會堂裡。對我們來說,了解耶穌是個按照慣例的猶太人這點非常重要,他合常規地遵守著猶太信仰的要求。會堂是一個講經和祈禱的地方,在這裡沒有祭獻,因為祭獻僅限於一處,也就是耶路撒冷的聖殿。大部分的猶太人很少去聖殿,原因很簡單,因為他們住得太遠了。會堂裡,只有祈禱和讀經(當然,也就是希伯來人的舊約),之後會有人講解道理。就在安息日這一天,耶穌被邀請到會堂裡讀經、講道。或許他已有經師的身分,無論如何,當他一開口,人們立刻感受到他們眼前的這一位,並不像一般的經師僅僅只是解釋聖書中猶太法律所被給予的意義。耶穌不僅只是說話有權威,他的行為舉止也帶有權威,他讓人驚奇他的教導並非出於他人,而是出於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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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言啟航】仰望上主 無懼邪魔

  文:梁展熙 乙年常年期第四主日 閱讀《谷》,我們就像代入了門徒們的身份,親身經驗當中的每一幕。在回應了耶穌的呼召之後,自然就是開始上路,與祂同行。他們認了這位師傅不久,首次見祂技驚四座的,是祂在葛法翁猶太會堂的宣講,尤其是他們首次見到祂驅魔。眾人彼此竊竊私語般的問:「這究竟是甚麼?」。我想,門徒們心中也同樣有著這樣的疑問。而且,我們甚至應該有這樣的疑問。 對於那些在猶太信仰傳統中成長的人來說,這樣的疑問一點也不意外。這可是早已植根於他們內心的一份渴望。他們等待著那位上主派來的,有如梅瑟般的先知重臨他們之中。這份期待就記錄在我們在讀經一中聽到的《申》中的一段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