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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食神學】(220)-我們怎樣成為物質受造物的主人?

文:文祖賢神父

jmom.honlam.org

譯:吳志濠

如果第六誡和第九誡引導我們怎樣恢復性「在起初」的真正意義和尊嚴(創1:1;參閱瑪19:4,8),那麼第七誡和第十誡就是教導我們如何恢復人對物質世界的主權,並從財物的奴役中得到解放,就如「在起初」一樣。第七誡關注外在的行為,而第十誡專注在內在的行為。

上主不只警告祂的跟隨者情慾的危險,還有思想和慾望的佔有慾。「禍哉,你們經師和法利塞假善人!因為你們洗擦杯盤的外面,裏面卻滿是劫奪與貪慾。瞎眼的法利塞人!你先應清潔杯的裏面,好叫它外面也成為清潔的」(瑪23:25-26)。

聖若望和應這個警告:「你們不要愛世界,也不要愛世界上的事;誰若愛世界,天父的愛就不在他內。原來世界上的一切:肉身的貪慾,眼目的貪慾,以及人生的驕奢,都不是出於父,而是出於世界」(若一2:15-16)。

《天主教教理簡編》第531點解釋:「第十誡補充第九誡,命人要在心內尊重他人的財物,禁止對他人財物的貪心、無節制的貪婪和嫉妒,即眼見他人的財物而感到不快,想將之據為己有的過分慾望」。

上主要求我們捨棄心中的依戀,好使祂能以祂的喜樂充滿我們。「耶穌吩咐祂的門徒,要愛祂勝過任何事物及任何人。按照福音的神貧精神擺脫財富,及投靠天父的眷顧,足以解除明日的焦慮,準備人得到真福,就如經上說的:『神貧的人是有福的,因為天國是他們的』(瑪5:3)」(《天主教教理簡編》第532點)。

活出神貧的人是有智慧的,因為他知道在那裡投資他的注意、努力和時間。「你們不要在地上為自己積蓄財寶,因為在地上有蟲蛀,有銹蝕,在地上也有賊挖洞偷竊;但該在天上為自己積蓄財寶,因為那裏沒有蟲蛀,沒有銹蝕,那裏也沒有賊挖洞偷竊。因為你的財寶在那裏,你的心也必在那裏」(瑪6:19-21)。

《教理簡編》和應這個思想:「人最大的渴望就是享見天主。這是人終其一生的渴求:『我願看見天主!』人在享見天主及在天主的真福中,得到真正和圓滿的幸福:天主因愛而創造人,以自己無限的愛吸引人到祂那裡」。

「看見天主的人,就是已經得到一切可能想像的財富(聖額我略‧尼撒)」(《天主教教理簡編》第533點)。

聖施禮華對於怎樣確保我們不會過度關注物質需要給予了一些實際的建議。他寫道:「對我而言,作世界的主人及天主忠信管家的記號是:我們對所用之物要悉心照料,好好保存它們;使它們用得久些;物盡其用不致於浪費」(「不貪不戀」篇,《天主之友》第122點)。

關於浪費,教宗方濟各推動了一個表述來描述這種現象:「扔掉的文化」。在2013年6月,教宗解釋:「我們的祖父母叫我們不能扔掉過剩食物是有道理的。消費主義使我們習慣每天浪費食物,以及使我們不能夠見到它的真正價值。扔掉食物就像從窮困和飢餓的人的飯枱上偷取食物一樣」。

聖施禮華也給予了另一個建議:「如你想有這種精神,我勸你對自己要節儉但對人卻要慷慨,避免在奢侈品或享受上無謂的開支,不論是因一時的喜好或虛榮之故,此外,也不要為自己找出什麼需要的藉口」(《天主之友》第123點)。他補充說:「因為神貧不在於擁有什麼,而在於真正能對所擁有的不貪戀,我們要警醒,不要被幻想蒙騙,認為沒有了某些東西就不能生存」(《天主之友》第125點)。

因此,讓我們從非必要的煩惱和憂慮中解放自己的心靈。讓我們每天都奮鬥,兢兢業業地做好工作,並將其它事情交給我們可愛的天父。「所以,你們不要害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呢」(瑪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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