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岡新聞網訊)聖座聖經委員會上月發表一份題為《人究竟是誰?》的文件,從人類學的視角詮釋整部聖經。宗座信理部秘書長莫蘭迪(Giacomo Morandi)總主教早前接受《梵蒂岡新聞網》專訪,談到該文件以及離婚與同性關係的議題。
問:總主教,您是否能解釋聖座聖經委員會最近公布有關人類學文件的意義?文件要達到的目標是甚麽?
答:這份文件本身已表明願意「忠實地詮釋整部《聖經》關於人類學的主題」。文件以「《聖經》中《創世紀》的描述為依據,因為這些章節是新約文獻和教會教義傳統的根本」。總之,文件旨在「有助於全面了解天主對人類的計劃。天主最初創造了人,又在時間的進程中實現祂的計劃,直到在新人基督身上完成祂的計劃。基督才是整個人類歷史的關鍵、核心與終結」。
問:文件中關於夫妻可以分離的内容令人感到意外,即使教會的傳統立場也是如此肯定。這是否意味着教會向離婚「開放」?有關的段落有何意義,又如何與婚姻不可拆散性的訓導聯繫起來?
答:在某些特殊情況中,教會的訓導透過《教會法典》給予按照婚姻聖事有效結合的夫妻能夠彼此分離的權利。但這樣做絕不意味着承認離婚合法,這也是因為有效的婚姻聖事仍舊有效,任何其它的契約都無法使之廢除。不過,假設從最初就確認婚姻無效的情況則不同,這是一種宣布婚姻無效程序的情況。
在有些情況中,基於各種原因,夫妻的同居實際上已經不能再繼續下去。在這些個案中,教會允許夫妻在形體上分離並結束共同生活。不過,藉着婚姻聖事有效結合的夫妻在天主面前並沒有停止繼續為丈夫和妻子的關係,因此不可再有新的婚姻。基督徒團體必須關懷這些人,幫助他們以基督徒的方式活出他們的處境,如同《天主教教理》權威性地指出的那樣。聖座聖經委員會的文件完全符合這個方針,當然沒有向離婚「開放」,如同某些人以曲解或誤導的方式所認為或所希望的那樣。
問:其它引起關注的段落是關於同性戀的内容。有人認為聖座聖經委員會的文件向同性戀者的結合開放。真是如此嗎?
答:一段時間以來,尤其在西方文化中出現了反對《聖經》關於人類學觀念的聲音,因此也對教會在這方面的規範產生了異議,經常認為教會的理解和傳授只是一種古代思維方式的反映,受到了歷史的局限。
我們知道,隨着自然和人文科學的發展,《聖經》在宇宙學、生物學和社會學領域的各種陳述逐漸被認為已經過時。在這層意義上,一些人主張,對人類新而更恰當的了解會對異性婚姻受到的獨特重視作出強制性的徹底保留,這有利於同性戀和同性結合受到同樣的接納,是合乎人性的合理表達。有時,他們還爭辯說,《聖經》很少或隻字未提同性關係,因此從道德的觀點看,這種關係不應再被視為非法。
這是對人類學的一種意識形態和片面的觀念。實際上,文件第185號逐字表明:「由穩定的夫妻關係建立的婚姻制度在整個聖經傳統中作為明顯和規範性的生活而持續存在。沒有同性戀者的『結合』被承認合法的實例。」因此,不存在向同性戀者結合「開放」的情況,好似某些人錯誤認為的那樣。
原文連結:梵蒂岡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