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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食神學】(18)那麼聖經呢?

文:文祖賢神父
譯:吳志濠

梵蒂岡第一次大公會議在教義憲章《天主之子》的第2章中定義聖經為「在聖神的默感下寫成,以天主為作者,並將之託付給教會」的一系列書籍。
這個定義有兩個重要特徵:(1)聖經來自天主自己。聖經是天主寫給人的愛情信。透過所謂的「默感」,有些人被賦予恩寵寫下了聖經的內容。天主用人的語言對人說話。我們稍後會談論這種「默感」所包含的內容。(2)聖經託付了給教會,它就如禮物一樣,需要珍惜,發掘,詮釋和向他人傳播。
我們怎麼知道哪些書構成了這個系列的一部分呢?自從聖經託付給教會以來,是教會她確定哪些書被認為是受到默感,可以包含在聖經正典以內。這聖經正典是官方的書籍清單。
《天主教教理》第120點教導:「宗徒的聖傳使教會辨認出,哪些著作應該包括在聖經的綱目裡。這完整的綱目稱為聖經「正典」,包括舊約四十六卷(若把耶肋米亞及哀歌視作一書則為四十五卷)和新約二十七卷」。《天主教教理》在這點列出了以下書籍:
「舊約四十六卷為:創世紀、出谷紀、肋未紀、戶籍紀、申命紀、若蘇厄書、民長紀、盧德傳、撒慕爾紀上、撒慕爾紀下、列王紀上、列王紀下、編年紀上、編年紀下、厄斯德拉上、厄斯德拉下、多俾亞傳、友弟德傳、艾斯德爾傳、瑪加伯上、瑪加伯下、約伯傳、聖詠集、箴言、訓道篇、雅歌、智慧篇、德訓篇、依撒意亞、耶肋米亞、哀歌、巴路克、厄則克耳、達尼爾、歐瑟亞、岳厄爾、亞毛斯、亞北底亞、約納、米該亞、納鴻、哈巴谷、索福尼亞、哈蓋、匝加利亞、瑪拉基亞。」
「新約二十七卷為:瑪竇福音、馬爾谷福音、路加福音、若望福音、宗徒大事錄、羅馬書、格林多前書、格林多後書、迦拉達書、厄弗所書、斐理伯書、哥羅森書、得撒洛尼前書、得撒洛尼後書、弟茂德前書、弟茂德後書、弟鐸書、費肋孟書、希伯來書、雅各伯書、伯多祿前書、伯多祿後書、若望一書、若望二書、若望三書、猶達書、默示錄。」
John Salza 提醒我們,「聖經說明了,是教會,而不是聖經,為『真理的柱石和基礎』(弟前3:15)和基督信仰的最終仲裁人(瑪18:17)。她由聖神帶領(若14:16,26;16:13),並透過教會訓導權威和「宗徒聖傳」(得後2:15;3:6;格前11:2),使我們知道聖經的「天主的默感」,和天主多種多樣的智慧(參閱弗3:10)。」
而「聖傳」和「聖經」如何互相關連呢?
(1)她們有同一的來源。「聖傳與聖經彼此緊緊相連並相通,因為二者都由同一神泉流出,好似匯成一道江河,朝着同一目標流去」(《天主的啟示》,第9點)。
(2)兩者成為單一的啟示寶庫,由耶穌基督託付給教會。「聖傳及聖經組成天主聖言的同一寶庫,並託給教會保管」(《天主的啟示》,第1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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