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繼容
編按:陳繼容博士去年9月獲教區禮儀委員會邀請主持一個有關聖體聖事的禮儀講座,陳博士把該講座內容輯錄成文,上週已於本報刊登第一部分,今期繼續刊登餘下的部分。特別感謝陳博士將文章紀錄,讓更多教友能細味與學習之餘,亦能讓教友好好準備這周的「聖體聖血節」。
(3) 教友領受主的體血的正確方法
下面所說有關教友領受主的體血的正確方法,主要引載自《救贖聖事令》。
- A. 領聖體的準備
這準備包括外在和內心兩方面。外在指的是衣着整潔端莊、守時、彌撒中態度虔敬等。內心方面指要省察自己有沒有重罪,若有便不能領聖體。所以牧者應設法透過教理講授,幫助參與彌撒的信友準備自己,誰若意識自己有重罪,要先告解後,才參與彌撒聖祭和領受主的聖體。除非有重大的理由,且無機會告解;在此情形下,應切記要先發上等痛悔,且決定會儘快去告解(參看80-81號)。因此,梵二後很多時教友會不加分辨地,每次參與彌撒都成群結隊前去領主的聖體。牧者有責任糾正這一流弊(參看83號)。
要勸導信友養成良好習慣,設法於彌撒以外辦告解,這樣他們可以從容告解,而不致阻礙他們參與彌撒。應教導那些每日或經常領聖體的教友,按照各人的可能性,經常告解,最好能定期告解(參看86 號)。
對於參與主日學的兒童,和正在接受教理講授的慕道者,這點尤其重要。應該教導他們告解聖事和聖體聖事這兩者的密切關係。幾時意識到自己有罪,甚至只是小罪,最好是辦了妥當告解才領聖體,若有大罪,那就更不用說了,一定要先辦妥告解才可以領聖體。
此外,要小心勿讓非天主教徒,甚至非基督徒因無知而前去領聖體,切勿忽略教會在這方面的教義與紀律的訓導。牧者有責在適當時刻,提醒參禮者所應嚴格遵守的道理和紀律(參看84號)。
兒童初領聖體前,應先告解,以獲得罪赦。還有,初領聖體禮應由一位司鐸來施行,並且不可在彌撒慶典以外舉行。除非有特殊情況,不宜在聖週四「主的晚餐」中施行。最好選擇其他日子舉行,如復活期的主日(第二至第六主日),或「基督聖體聖血節」,或常年期的主日。不可讓「未能運用理智」,或「未有足夠準備的孩童」領受聖體。(參看87 號)。
除了告解,另一件與領聖體有關的事是守「聖體齋」,就是在領聖體前一個小時內,除了清水和葯物外,不可進食任何食物。
- B. 給教友分送聖體
教友應在所參與的彌撒中,在主祭司鐸領聖體後,前去領受聖體聖事。應由主祭司鐸分送聖體,或由其他司鐸或執事幫助分送,只在有需要時,「非常務送聖體員」才可以按規定協助主祭送聖體(參看88 號)。
信友可依照主教團或教區主教規定的方式,跪下或站着恭領聖體。若站着領聖體,在領聖體前,信友要對聖體表達應有的敬意,例如先向聖體行鞠躬禮,才領受聖體(參看90 號)。
每位信友有權選擇用口恭領聖體。在主教團或教區獲宗座認可准予手領聖體的地區,如領聖體者欲以手領方式領受,則必須為他送聖體。不過應格外留意的是,領聖體者應即時在送聖體員面前領下聖體,以免有人用手把聖體帶走。假若有褻瀆聖體的危險,則不應以手領方式分送聖體(參看92 號)。為了避免讓聖體或其碎塊掉落,信友領聖體時應使用聖體碟(93號)。
信友不可「自己取聖體或聖爵,更不可互相傳遞聖體和聖爵」。此外,應杜絕在婚配彌撒中,新人互相送聖體的流弊(94 號)。有關讓教友自己取聖體或聖爵一事,著名美籍禮儀學家本篤會士賈蘊能神父(Aidan Kavanagh, OSB),在他的一本書中曾經說過,彌撒聖祭終究不是自助餐或沙律吧,大家可以隨便任意自己取食(Elements of Rite, 73)。
已領過聖體的教友,可於同一天內再領一次聖體,但只能在他所參與的彌撒中領受。《天主教法典》921 條2 項的規定,不在此限。此處所指的,是有生命危險者,可再次領聖體(參看95 號)。
- C. 兼領聖體聖血
在彌撒聖祭中,教友也可在禮書所指定的機會上兼領聖體聖血,但在此之前與之後要有適當的教理講解,教導他們特倫多大公會議在這方面所訂定的教義(參看100 號)。首先應教導信友,按照天主教會的信德,即使只以餅形或酒形來領受,都領受了整個的基督,也領受了真正的聖事。因此就實效而論,只以餅形或酒形來領受,也不會缺少為得救所需要的聖寵(參看特倫多第十一期會議,《有關領聖體法令》)。
若要給教友兼送聖體聖血,必須要慎重考慮環境是否適合,應絕對排除任何能使聖體聖血受到褻瀆的危險,即使是極其輕微者亦然。尤其是聖血的處理,例如送聖血時,有可能讓聖血滴在聖血布上,或甚至滴在地上,都是極為嚴重的褻瀆。有關「為信友分送聖體聖血的方式,及准予兼送聖體聖血的範圍等問題,主教團或教區主教應頒佈規則,並須獲得宗座,即教廷禮儀聖事部的認可,方可實施(參看101 號)。
下列情況不應為教友分送聖血:首先,前來領聖體的人太多,難以估計彌撒中需要多少酒,且有危險「有多於所需的聖血剩餘,而要在禮成時飲下」。其次,難以安排信友前來領受聖血,因為要用上大量的酒,不易保證酒的來源和質量。復次,沒有足夠的聖職人員,也沒有受過適當訓練的「非常務送聖體員」。最後,有相當多的信友因為不同理由堅持不領聖血,以致在某程度上削弱了合一的標記(參看102 號)。
按《羅馬彌撒經書》的規定,原則上在兼送聖體聖血時,「可直接由聖爵恭飲聖血,或以浸蘸法,或用吸管,或用小杓恭領」。在有關為教友送聖體一事上,若當地沒有使用吸管或小杓的習慣,主教可以刪除這些領聖血的方式,但以浸蘸法領聖血,卻總是有效的。以浸蘸方式領受聖血時,所用的麪餅不可太薄、太小,而領受者也只可以用口由司祭手中領受聖體聖血(參看103 號)。
不許教友自行以聖體蘸聖血,亦不可用手領取蘸了聖血的聖體。用於蘸聖血的麪餅,必須以有效的材料製成,而且必須經過祝聖。因此,絕對禁止使用未經祝聖,或以其他材料製成的麪餅(參看104 號)。
應絕對避免在祝聖聖體聖血後,把基督聖血由一聖爵注入另一聖爵,以免對如此偉大的奧蹟有失敬之事發生。絕不可使用不完全符合規定的壺、碗或其他容器來盛主基督的聖血(參看106 號)。
根據《天主教法典》的規定,凡拋棄聖體,或拿取或存放聖體以作褻瀆者,處以保留給宗座的自科絕罰;如為聖職人員,將加上其他處罰;也不排除撤銷其聖職身分。同屬此類者,也包括任何故意和嚴重的輕視聖體聖血的行為。為此,若有人違反上述規定,例如,把聖體聖血棄於聖井內或不適宜的地方,或丟在地上,將要受到規定的處罰。此外,大家必須注意,在彌撒慶典中分送聖體完畢後,應遵守《羅馬彌撒經書》的規定,特別是若有餘下的基督聖血,應隨即由主祭全部領下,或按照規定由另一位輔禮員恭領之;若有剩餘的聖體,主祭應在祭台全領之,或恭送至專為保存聖體的聖體龕保存(參看107 號)。此處所說的輔禮員,是領了輔祭職的修生:acolytus,而非一般的輔祭:altar boy。
- D. 領聖體後謝聖體
大家領聖體後返回座位,可以坐下,但更恰當的態度是恭敬地跪下謝聖體。所以這時歌詠團最好別不斷唱歌,而應該安排一點靜默時間,讓全體收歛心神,安靜虔敬地感謝主耶穌基督把自己的聖體賜給我們作食糧。各人可以用自己的話,或用一些教會編寫的經文感謝主耶穌。下面引載的,是一篇梵二前常用的「領聖體後經」,供大家參考:
「我謝天主,我感天主,今日臨我胸中,比死後援我升天,厥恩更親,厥功更大。我今永時永日永歲常憶天主教贖之奇愛,常思聖母敬恭之隆情,常如三王來朝之盛禮,週日存想,一生不變,庶得天主常存我心,常持我口,常保我身。亞孟。」
【伸延閱讀】我們領聖體後,耶穌存留有多久?
- e. 彌撒中所用祭器的質料和祭器的清理
講解過妥善領受主基督的聖體和聖血的方法後,當然不能不提及彌撒中用來盛載聖體聖血之祭器的質料及其清理方式。
(i) 彌撒中所用祭器的質料
《救贖聖事訓令》清楚地指出,用以盛放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聖體聖血的祭器,應嚴格按照傳統和禮書的規定製成。祭器可用堅固的質料製成。但這些質料,絕對必須依照各地區標準公認是尊貴的,這樣既能表示對主耶穌基督的尊敬,又可以完全避免信友因為所用祭器太過普通平凡,而削弱他們對主基督真實臨在於已祝聖之餅酒形內的教義。因此,在彌撒聖祭中,不加選擇地使用日常或普通的器皿,尤其是毫無藝術價值的,或簡單的容器,或以玻璃、陶土、黏土或其他易碎的質料做成的器皿,這種做法必須予以廢止。以上的規定也適用於所有以金屬或其他易於生銹或變質的質料所製成的容器(參看117號)。
(ii) 祭器的清理
關於領完聖體後祭器的清理,《訓令》也有清晰的指引。分送聖體完畢,主祭回到祭台,隨即於祭台上(或在祭器桌上)清理聖盤或聖體盒,然後按彌撒經書規定清理聖爵,並以「聖血布」擦淨聖爵。
若有執事在場,他陪同主祭回到祭台,然後清理祭器。亦可把要清理的祭器,尤其是比較多的時候,先妥當地蓋好,留置於祭台或祭器桌的聖體布上,待彌撒禮成,會眾退席後,立即由主祭或執事清理。
正式任命的輔祭員,即領了輔祭職的修生,也可以協助主祭或執事在祭台或祭器桌上清潔並妥為處理祭器。若無執事在場,正式任命的輔祭員把祭器送至祭器桌,如常在那裏清理、拭乾及妥為安置祭器 (參看119 號)。
牧者對於在祭台上使用的聖布應保持雅潔,尤其是直接接觸聖體聖血的「聖血布」,應按傳統習慣勤加清洗。第一次應用手清洗,把洗濯後的水傾入聖堂祭衣室的聖井內,或傾於適宜的土壤裏,隨後的洗濯則可照平常方法處理 (《訓令》120號)。
結論
不知大家看完教會為了幫助教友妥善地領受主耶穌基督的聖體和寶血,而訂下的這些訓令後,有何感想。其實聖教會之所以訂下這些訓令,只為了以下的目的。首先是要維護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的聖體和寶血的尊嚴和神聖。其次是要保證我們都因為所領受的聖體聖事,能夠真正獲得救恩。最後是要維護天主教會的禮儀的普世性特質。
所以誰若為了某些個人理由,反其道而行之,結果非但不能獲得救恩,甚至犯下褻瀆主耶穌基督的聖體和寶血的大罪,同時破壞了教會禮儀特有的普世性,實在太不值得了,因為最終受害的,是我們自己。
但願我們都能夠理解聖教會這份慈母心意,謙遜地接受她的教導和指示,每次參與彌撒聖祭時,都會好好準備自己,善領主耶穌基督的至聖聖體。這樣一來,《禮儀》 憲章 1 號所說的,便真的在我們身上實現:教會之所以決心改革禮儀,是希望藉此加強信友的基督化生活。透過正確地參與教會的禮儀,讓我們在禮儀中所領受的恩寵,改變我們的心態和思想,使我們真真正正成為聖父和聖教會的子女。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