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祖賢神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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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吳志濠
《天主教教理》(第1513點)宣稱:「《病人傅油禮儀》宗座憲令於 1972 年 11 月 30 日(保祿六世在位期間)頒布(參閱《禮儀憲章》第73點),按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的規定,羅馬禮從此以後遵守以下禮規:病人傅油聖事是給那些病重的人施行的,施行者在病人的前額和雙手上,傅抹祝福過的油(橄欖油或其他植物油),同時以下列經文祈禱一次:『藉此神聖傅油,願無限仁慈的主,以聖神的恩寵助佑你,祂既赦免你的罪過,願祂拯救你,使你重新振作起來』 」(參閱《天主教法典》第847點,第1節)。
在東方禮,身體的其它部分也會被傅油(參閱《天主教教理》第1531點)。
這聖事的遠質料是橄欖油或其他被祝聖過的植物油。近質料是在額頭上或在手上傅油。
它的形式,正如上述所言,是在傅油時所誦念的祈禱文。
雖是這個聖事的施行人?
正如我們之前所見到的,聖雅各伯(5:14-15)寫道:「你們中間有患病的嗎?他該請教會的長老們來;他們該為他祈禱,因主的名給他傅油」。
並不是所有人都能夠為他人傅油。教會的長老(司鐸)必須主持這聖事。因此,《天主教教理》(第1516點)重複這個教導:
「唯有司祭(主教和司鐸)是病人傅油的施行人(參閱《脫利騰大公會議》(1551年):DS 1697; 1719;《天主教法典》第1003條;《東儀天主教會法典》第739條,第1節)。牧者有義務向信徒教導這聖事的益處。信友宜鼓勵病人請司祭來,為領受此聖事。病人應在牧者和整個教會團體的幫助下作好準備,領受聖事。要邀請教會團體陪伴病人,特別要以祈禱和弟兄姊妹般的殷勤照料病人 」。
怎樣的油會被使用?
按《天主教教理》(第1530點)的教導,所採用的油必須是「由主教祝聖,或在必要時,由主禮司鐸祝聖」。
誰可以領受傅油?
按《天主教法典》相關的教條,誰可以領受病人傅油有以下數點。
1004條
「1 項:已能運用理智的信徒,因病或年老而開始有生命危險時,即可領病人傅油」。
「2 項:此聖事得一再領受,如病人於健康恢復後,再陷入重病,或 在同一病況中,危機更形嚴重時」。
1005條
「在疑惑(1)病人是否已能運用理智,或(2)病況是否嚴重,或(3)是否已死,得為之施行此聖事」。
1006條
「病人當神智清醒的時際,曾經至少含蓄地請求領此聖事,即可為之施行」。
1007條
「固執生活在顯著的重罪中的人,勿為其施行傅油聖事」。
《天主教教理》(第1514點)解釋,傅油不只是為了處於死亡邊緣的人而設。
「病人傅油『並不只是臨終者的聖事。所以,凡信友因疾病或衰老、開始有死亡的危險,便確實到了領受此聖事的適當時刻」(《禮儀憲章》第73點;參閱《天主教法典》第1004條,第1節;第1005條;第1007條;《東儀天主教會法典》第73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