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Fausto Gomez OP
譯:何紹玲
單從字面的意思,非暴力便是:對暴力說不;或拒絕利用暴力作為實現正義、和平及社會變革的途徑。可是這做法並不代表會採取消極態度去抵抗社會罪惡,甚至放棄這世界,而是積極地以和平、勇敢的言行去拒絕暴力。響應非暴力並非表示屈服、或永遠不參與社會事務、或甘處於被動的狀態。非暴力不會報復,是人的基本素質和基督徒的愛心;它以正義為前提,並尊重真理和自由。教宗本篤十六世曾說:「為基督信徒來說,非暴力並不是單純的戰術手法,而是做人處世的方式,是相信天主的愛和他的威能的人之生活態度。」
對大多數人、群體、及不同的宗教而言,非暴力是他們實現正義與和平唯一的倫理途徑。對基督信徒來說,耶穌就是先知依撒意亞提及的那位「曾見證及發聲」的受苦僕人(參照依撒意亞42-53):拒絕「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不要抵抗惡人」(瑪竇福音5:38-39);「你們當愛你們的仇人,當為迫害你們的人祈禱」(瑪竇福音5:44)。耶穌還說:「把你的劍放回原處,因為凡持劍的,必死在劍下」(瑪竇福音26:52)。奧利根(Origen)就憑這些話,作了以下評論:「天主徹底征服了基督教徒」(《反駁克理索》Contra Celsum——一部護教大典)。
梵二會議對教會內日益被關注的非暴力運動,亦貢獻良多。當時的神父建議:「我們既為上述精神所激發,故不得不表揚那些不以暴力爭取自己的權利,而願採用弱者的方法來自衛的人士,他們這種自衛要盡量不損害他人及團體的權利與義務」(梵二《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 GS 78)。
甘地、小馬丁.路德.金、聖奧斯卡.羅梅洛——都是非暴力的倡導者,遵守非暴力的愛。甘地的話:「以愛心降服仇恨、真理打退虛假、受苦制勝暴力」;「除了有組織的非暴力,再沒有甚麼能制衡政府的有組織暴力。」小馬丁.路德.金説過:「我們不會服從不公正的法律,也不會向不正義的做法屈服;我們要以和平、公開、愉快的方式去處理,因為我們是來勸說的。我們採取非暴力手段,因為我們的目的就是要建立一個與自己和平相處的社會。」
如果個人或社會要採取非暴力的途徑,可選用不同的措施和策略,例如:抗議遊行、示威、糾察活動、杯葛、祈禱集會、罷工——包括絕食抗議等等,還有一種較為突出和繼續被沿用的方式,便是所謂的公民抗命策略。「公民」是指不損害人身和財產的公開和平示威,抗命就是指不遵守被認為是不公正而具有約束力的法律或不服從刑法以抗議嚴重的不公正行為。
然而,僅在一般和平手段失敗後……如實施適當的法律、談判、對話、調解、仲裁等,才應採取公民抗命策略。
當然,非暴力這方式並非容易,過程也有一定的辛酸。不少示威者早晚會感到厭倦,甚至逐漸放棄曾為非暴力鬥爭過的艱苦經歷,取而代之以暴力對抗。
從不同國家看到的數據,大規模的公眾示威,開始時通常都是以和平方式進行,但不會維持長時間。如要採用非暴力戰略去實現正義與和平的話,群眾的持久力是最具挑戰性的因素,為了持續耐力,非暴力示威者需要堅強的靈性,就好像以往具代表性的成功非暴力人仕,他們都本着寬恕和仁愛的態度;心靈的淨化和純潔的動力。在類似情況下,聖多瑪斯也曾寫道:「不僅為信仰基督而受苦的人是為基督受苦,而且為愛基督的任何正義行為受苦的人也是如此。」(In Ep. Ad Rom.)。
1986 年菲律賓發生了乙沙人民力量革命(EDSA Revolution),獨裁總統斐迪南.馬可仕(Ferdinand Marcos)結果被推翻,革命的前幾天,菲律賓主教團在選舉後發表了一份聲明:他們以預言的方式,反對當時社會上的淡漠氣氛和暴力手法,繼而建議用非暴力方法去對抗當前政權的不公正、腐敗、謊言滿天的現象:「此刻呈現眼前的是以非暴力爭取正義的手法。意思便是以和平的方式——即基督的方式——積極抵抗邪惡。「我們會堅持,一切行為務必按照耶穌基督的福音,也就是以和平、非暴力的方式。」
教宗方濟各有以下明智的話:「我們目睹了世界不少地方發生了許多示威游行,這些抗議事件表明面對特別嚴峻的政治和社會局勢,公民社會的不安情緒日增。」這位來自阿根廷的教宗建議大家:「雖然我敦促示威者以和平的方式提出要求,但又不屈服侵略和暴力的誘惑,但我呼籲所有負有公共和政府責任的人們聽取其同胞和其他公民的聲音。通過確保充分尊重人權和公民自由來實現他們的正義願望。」
他總結道:「最後,我邀請住在這種情況下的教會小區,在司鐸們的指導下,為對話與和解而努力,永遠堅持對話,堅持寬恕與和解」(三鐘經2020年9月13日)。
一如既往,祈禱在非暴力抗爭的過程中是有幫助的,從基督信仰的角度來看,祈禱中的非暴力就是非暴力。我們要牢記耶穌的說話:「應愛你們的仇人,善待惱恨你們的人,應祝福詛咒你們的人,為毀謗你們的人祈禱」(路加6:27-28)。
今天可以來一場「正義之戰」嗎?在下一個專欄中,我們將嘗試回答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