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祖賢神父
譯:吳志濠
「獻身生活」是甚麼意思?
「獻身生活是一個教會認可的生活方式。這是自願對基督特殊召叫所作的自由回應,獻身者藉此把自己完全奉獻給天主,在聖神的推動下,致力修圓滿的愛德。這種奉獻生活的特徵,就是實踐福音勸諭」((《天主教教理簡編》第192點))。
那「福音勸諭」又是甚麼意思?
「福音勸諭」超出了道德律的戒律。要獲得永恆的生命,就必須遵守這些戒律:「如果你願意進入生命,就該遵守誡命」(瑪19:17)。
另一方面,「勸諭」是為了活出更大的完美自由的人而設的。「你若願是成全的,去!變賣你所有的,施捨給窮人」(瑪19:21)。
「福音勸諭」有三種。「所有信徒奉召所修的圓滿愛德,要求那些自由地接受獻身生活聖召的人,要為天國而度獨身的貞潔、神貧和服從的生活」(《天主教教理》第915點)。
教宗方濟各解釋:「如果獻身生活存留在天主的愛內,他會察覺美。他會發現神貧不是巨大的努力,而是天主給予我們和他人的更高的自由,是真正財富。他會發現貞潔不是嚴守不生育,而是一種不擁有的愛。他會發現服從不是紀律,而是以耶穌的方式,戰勝自己的凌亂」(講道、第24屆奉獻生活日,2020年2月)。
活出獻身生活有很多方式。
(1) 獨修者(參閱《天主教教理》第920點)「嚴格的從世界隱退,以慎獨的緘默,勤行祈禱與補贖」。
(2)獻身的貞女與寡婦 (參閱《天主教教理》第922-924點)以「童身或終生守貞的方式來生活……祈禱、補贖、 服務兄弟姊妹及宗徒工作。為忠實地遵守自己的善志,貞女們可以互相聯合而成為團體」。
(3)修會生活(參閱《天主教教理》第925-927點)「異於其他獻身生活方式,其不同點是:敬禮的特質、誓守福音勸諭的公開承諾、團體的友愛生活以及為基督與教會之結合所作的見證……(他們是)教區主教的合作者之列。從福傳之始,教會在傳教上的建樹和擴展, 需要各種形式的修會生活」。
(4)在俗獻身團體(參閱參閱《天主教教理》第928-929點)是獻身生活的團體,他們「照天主旨意去處理暫世性的事務,並以福音的力量去滲透世界。他們以神聖的承諾接受福音勸諭,並在他們中保持俗世生活方式本有的共融和友愛」。
(5)使徒生活團(參閱參閱《天主教教理》第930點)「這些團的成員不發修會聖願,而追求團體本身使徒目的,共同度手足生活;並依照本有的生活方式, 藉遵守團規而追求完備的愛德。在這些團體中,某些團體的成員〔依其團憲規定〕遵行福音勸諭」。
教會內多種成聖和福傳的方式給我們展示了聖神如何在多樣性中實踐合一。「就是他賜與這些人作宗徒,那些人作先知,有的作傳福音者,有的作司牧和教師,為成全聖徒,使之各盡其職;為建樹基督的身體,直到我們眾人都達到對於天主子,有一致的信仰和認識,成為成年人,達到基督圓滿年齡的程度」(弗4: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