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Vitor Teixeira
譯: 余漢釗
我們今天說的不是異端或分裂,而是說天主教會在現今世代所出現的分歧、斷裂或撕裂的基本原因:王權至上論。它可被理解為一系列的理想、理論和實踐,來支持中世紀以來的歐洲君主,承認他們擁有相稱而獨有的特權和權利。而這些權利和權力,是王室成員認為是他們才能擁有的,是一種私權及與生俱來的,而這正是與教宗權力衝突的起因,因為教宗的權力是超越國家的、普世的及在所有天主教國家之上的。從另外的一種說法來看,王權至上論是世俗國王對外來勢力的一種保護裝甲。從而造成了各國自保的趨勢,以及增加了與教廷之間的衝突。
事實上,歐洲皇室轉變成極權帝制,特別是在法國,加強了王權至上的趨勢:羅馬公教及從宗徒傳下來的教會,又即是普世及超越國家的教會這個概念,受到了那些追隨王權至上論的君王或首相的大力攻擊,如葡國的龐貝爾侯爵(Marquês de Pombal)便是其中之一。教會的普世性及超越國家的理論,和教宗的權力,正是王權至上者的打擊對象。
中世紀的時候,王權論的基礎還沒那麼成熟,尚未與政治體制或國家觀念有任何關連,故王權論主要還是經濟方面的,特別是個別王室對那些欲削弱王室權力的貴族的一種對策。那時候,我們已經可以見到某形式之王權論的出現,如叙任權之爭(Investiture Controversy)或是歸爾甫派(Guelfi)和吉伯林派(Ghibellini)之間的對抗。擁護世俗君主多於擁護教宗,是中世紀王權論的取態。奧斯定的政治論、雙權論、政教合一、神權論等言論,都是讓我們聯想到王權至上與中世紀教會間關係的現實。
王權與極權
在那時候,基督宗教國家中有一個政治人物是高於所有君王的:神聖羅馬帝國的皇帝。他是俗世領䄂之中權力最大的,只有教宗在精神領域方面才是最高的,當然他也有俗世的權力。而封建君主們服膺於皇帝之下,亦服從教宗並成為他的諸侯及鞏固教廷的精神領導地位。教宗的權威以及其轄下修會的權力遍及整個歐洲。
但西方教會的分裂,指的是羅馬與亞維農各自成立教廷一事,把羅馬的權力削弱了。世俗君主出手干預,各自選擇自己效忠的教宗。雙方教宗各自發出絕罰,但這些懲罰已再沒有意義並把教宗的形象破壞了。從1517年開始,爆發了宗教改革,在路德會及聖公會範圍內出現了許多國家教會,而這些教會的領䄂都是國家的君王。但「王權至上」這個名詞卻非針對這些新教的國家,只是對公教國家來說的。脫利騰大公會議曾嘗試在天主教國家消除這污名,但顯得無效。
事實上,歐洲各國的君主轉向極權,特別是在法國,給予了王權至上主義很大的鼓舞(如加利剛主義、約瑟夫主義等),並造成了王室與教宗間的緊張局面。豁免權、教宗詔書不被執行、保教權等,都是王權至上與教廷間衝突的結果。王權至上從1681年起在法國便被喚作加利剛主義(博須埃Bossuet於該年發表了法國「神職人員的宣言(Declaratio cleri gallicani)」。法王成為法國教會的實際領䄂,而羅馬為了避免與英國教會一樣,並沒有作出干預。
而在十八世紀時的西班牙,我們亦見到王權至上的趨勢。事實上,在十七世紀,君主參與教會事務已屢見不少。宗教裁判所受他們操控,挑選主教,王室護教權,特別是在西班牙所控制的西印度,王室亦向教會的「十一捐獻」埋手。但到了十八世紀,與教宗的衝突正式表面化,教廷被評為干涉西班牙內部事務,政府對教會在西班牙的無數利益一無所知。不過經過與教廷簽訂多項協議之後,西班牙的王權至上主義有所緩和。1753年,雙方簽訂協議,把在西班牙統治下世界的普世護教權交給了西班牙。然而,到了1767年,西班牙把耶穌會逐出西班牙及其屬地,雖然此舉是得到教廷的同意,亦是王權至上的最顯著表現。直到十八世紀末,王權至上才漸漸消散。
在葡萄牙方面,受到十七世紀的新思潮以及其他王室,如西班牙和法國的影響,葡國王室亦大力限制教會的勢力。葡國首相龐貝爾侯爵(Marquês de Pombal)受到楊森主義(Jansenismus)、費本尼主義(Febronismus)及海外聖公宗(Episcopalismus)的影響,把王權至上的理論提升至極點,不單只在國內及其海外屬地上控制教會,而在與羅馬關係方面亦然。他推行開明專制(Despotismo esclarecido),把一切都置於王權之下,而根據他的說法,這一切都是人民的利益所在。
葡國教會那時候擁有很大的物質財產、無限量的特權和豁免,而根據該名葡國首相來說,這些特權是與君主集中制和教會應服從國家,是有所衝突的,當然這是包括了修會,他於1759年把耶穌會驅逐出葡國。此舉在葡國及其屬地所產生的衝擊非常之大,尤其是對已遍佈領土內的修會,把帝國的教育及科學領域上的組織掃得蕩然無存。
王權至上主義在葡國及其他天主教國家只是一面反對羅馬勢力的旗幟,企圖把王權伸展至精神領域方面。時間把一切沖淡,而王權至上主義只留下了無限回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