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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言啟航】天主的肖像 你我他

文:梁展熙

甲年常年期第七主日

「你們應當是聖的,因為我——上主,你的天主——是聖的」(肋19:2)。今天讀經一——《肋未紀》——中的這一句,總結今天的禮儀主題:天主教訓、指示、導引(慣譯:法律;但此非希伯來原文本義)的本意。我們的使命(或召叫=mission)就是肖似天主;畢竟,我們是以天主肖像的身份受造的。而今天的讀經一結束的那一句,就總結了天主律法本意所引出的行為大綱:「你當愛人如己」(18節)。

在聽過這篇讀經之後,我們應當檢視一下,身為基督徒的我們的行為所「宣講」的天主究竟是否符合天主的本相。我們是否肖似我們在聖經中所遇見的那位緩於發怒、富於仁愛寬恕的天主,抑或人們看到我們的行為之後,發現我們其實朝拜是成功、美貌、財富、地位、名譽的虛神?我們宣傳自己心儀的球隊或政見,是否較我們宣講福音更上心?

今天選自聖詠第103篇的答唱詠,《思高》譯本保留傳統的標註:「達味作」。即使學界對這篇聖詠的作者身份仍有爭論,但只要大家熟悉達味的一生的話,就會發現,詠103篇所抒發的情感確實與達味的際遇不謀而合。

但如果我們回到禮儀的脈絡,沿着讀經一的思路來閱讀這篇聖詠的話,就會感受,禮儀此刻是要我們藉誦讀(甚或歌唱)這篇聖詠來記起天主在我們的人生中所行過的奇事。同時,聖詠也描繪出我們所相信的是位怎樣的天主。祂寬恕罪過,又治癒我們,從毀滅中拯救我們,並以仁慈寬大來對待我們。因着我們過去所犯的過錯,我們本是罪人;但祂卻寬宥我們,使我們成為祂的子女;「東離西有多麼遠」(詠103:12),此兩者的距離就有多遠。簡言之,這是位會以慈悲憐憫之心對待我們的天主,而更重要的是,我們也蒙召叫,要肖似祂一樣待人。

今天的禮儀選讀,是完全的首尾呼應。福音選讀的末句,對應着讀經一的開始。「你們應當是聖的,因為我——上主,你的天主——是聖的」(肋19:2)的另一個說法,就是:「你們當是完美的,要像你們的天父那樣完美」(瑪5:48)。不少人誤以為,這一段的《瑪竇福音》是要那些受巨大痛苦和不公義的人要無條件、無極限地忍讓,不要做任何事去改變那壓迫人的現狀。然而,如果我們了解耶穌時代的文化背景,就會發現,耶穌的教導反而是要我們為正義挺身,而不是面對不公義時沉默不語;只不過,耶穌提出的挺身方式,與一般人所想像的不太相同。要真正地理解這段福音,我們必須要知道的是,耶穌當時活在一個事事講階級的時代。在主人與奴隸之間、在宗主國與藩屬國之間、以及在貧窮人與富人之間,存在着一條近乎不可逾越的鴻溝。

首先,耶穌說:「若有人打你的右臉,你把另一面也讓他打」(39節)。讓我們想像一下,大部分人都是慣用右手的。慣用右手的人要打另一個人的右邊面,唯一可以用的就是右手手背。有個說法:這種用手背打人臉的方式,是奴隸主打(實為侮辱)奴隸的方式。相反,如果兩個人地位是對等的人,慣用右手的人會掌摑的,就是對方的左臉。由此可見,當耶穌叫人們「把另一面〔=左臉〕也讓他打」,就是要以行動挑戰對方不要視自己為低一個等級的人,反而要視自己為地位相同的人。

耶穌之後提到的「內衣」和「外衣」,是當時普通人最主要的衣物。一般來說,當一個貧窮人無法償還欠債的時候,他的「內衣」和「外衣」會被拿去作抵押。根據梅瑟律法,及至日落,債主就要把「外衣」還給債戶,因為當時的人會把「外衣」同時用作睡覺時的被鋪。如果一個人主動把「內衣」和「外衣」都交出去的話,既是挑戰債主觸犯梅瑟律法,同時也突顯出當時要迫使貧窮人衣不蔽體、睡無溫暖的經濟結構【當然,後者要有效,基本的假設是社會普遍仍有良知,對於剝削社會低下階層尊嚴的社會結構仍有惻隱之心】。

至於要明白耶穌的「多走額外的一里路」,我們就需要多一點背景資料。在耶穌的時代,一個羅馬士兵【他們因為當過兵,會自動成為羅馬帝國公民】有權要求任何一個他們在路上隨機遇到的羅馬帝國屬民【即被羅馬帝國吞併了的土地的各族人民,他們一般不享有羅馬帝國公民身份】替他們背行李走一里路;但羅馬士兵受約法所限,一旦擅自多要求屬民替他們服務超過法律所賦與的權利,則要受罰。我們可以想像,如果一個羅馬屬民強行要替士兵多走一里,當那士兵卻要拿回行李自己繼續上路時,畫面將會是何等尷尬。

簡言之,愛我們的仇人並不是要我們拋棄我們自己作為人的基本尊嚴。相反,我們不但要堅持我們都有人的尊嚴(our humanity),同時要把對方的人性(humanity)喚醒,明白彼此都是人,無分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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