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祖賢神父 譯:吳志濠 「因為我捨掉我的性命,為再取回它來……誰也不能奪去我的性命,而是我甘心情願捨掉它」(若10:17-18)。耶穌基督,真天主真人,那一刻祂願意接受死亡,並按自己的願意獻出生命。而且,當祂願意時,祂會取回祂的生命。 《天主教教理》第650點說:「教父們是從基督的天主性位格去看復活,這位格跟祂那因死亡而分離的靈魂和肉身仍結合在一起:『由於天主性體的單一性——它存在於人的兩個部分,這些部分又重新結合起來。這樣,死亡是因人組合部分的分離而產生,而復活則是因兩個分離部分的結合而完成』」【聖額我略里留斯(St Gregory of Nyssa), 「In Christi resurrecti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