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祖賢神父
譯:吳志濠
「在聖經裡,天主是以人的方式向人說話。因此為正確地解釋聖經,必須留心探討甚麼是聖經作者真正要肯定的,以及甚麼是天主藉他們的話要表達的」(《天主教教理》第109點)。一般的人類語言通常涉及幾層意義。我們也可以這樣看待聖經裡的內容。我們怎樣才能確定聖經段落的意義呢?
《天主教教理》第115點告訴我們:「依照古老的傳統,聖經的意義可分為兩種:即字面的意義和屬靈的意義,後者又分為寓意、倫理及末世的意義。四種意義彼此深深地相協調,可確保教會活生生的讀經,產生豐富的內涵。」
(1)甚麼是字面的意義?
《天主教教理》第116點解釋:「字面的意義。就是那來自聖經言詞所表達、透過釋經學的正確解釋規則所發掘的意義。『聖經的所有意義都以字面的意義為基礎』(聖多瑪斯,《神學大全》,第1集,第1題,第10節,釋疑1)」。
釋經學?它是甚麼來的?釋經學(來自希臘文exegeisthai,意謂詮釋或解釋)是詮釋或解釋聖經的工作。那些從事這工作的稱為「詮釋者」。
(2)那屬靈的意義呢?
「屬靈的意義。基於天主計劃的一致性,不但聖經的文字,連它所敘述的事實和事件也可成為標記」(《天主教教理》第117點)。人、物、事件可以以三種方式象徵未來的實現。《天主教教理》第117點也有描述它們。
(2a)「寓意。如果我們在基督身上認出事件的意義,就能對事件有更深入的了解;例如經過紅海是基督勝利的象徵,因此也是洗禮的寓意」(參閱格前10:2)。
事實上,如果我們對舊約進行深入探討時,我們就會發現那裡有很多人、物、事件預示著天主教的信仰:我們可以用舊約來證明天主教會是天主所預備和建立的宗教。
(2b)《天主教教理》第117點續說:「倫理。聖經所記載的事跡能引導我們正直地行事。它們是為『勸戒我們而記載下來的』(格前10:11;參閱希3:1-4:11)」。聖經不僅傳達了我們理解的想法。它促使我們採取行動。它告訴我們該做的事。
(2c)「末世。同樣,我們可看到事實和事件的永恆意義,讓它們引領(希臘語anagoge)我們邁向天鄉。這樣,塵世的教會是天上耶路撒冷的標記」(《天主教教理》第117點,參閱默21:1-22:5)。聖經經常提醒我們,我們的家不在這短暫的世界,而是在來世。
在解釋聖經時,詮釋者必需必須考慮這些意義。《天主教教理》在第119點引用了《天主的啟示》,說:「釋經者的任務是依照這些規則,助人更深入了解和闡明聖經的意義,俾能透過一些預先準備性的研究,使教會的審斷得以成熟。因為,有關如何解釋聖經的一切,最後都應聽取教會的裁決,她負有保管和解釋天主聖言的神聖使命和職務」(《天主的啟示》第12點,第3段)。
《天主教教理》也添加了聖奧斯定的話語:「如果大公教會的權威不推動我,我就連福音也不會信(聖奧思定,《駁斥摩尼派人的所謂基本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