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教理》卷二「基督奧跡的慶典」1533至1600號
文:陳繼容
三、聖秩聖事授予禮
如前面提到,由天主所設立的教會職務是分等級執行的,這些執行人從古以來就被稱為主教、司鐸和執事。根據天主教會的教導,在這三個等級中,能夠在公務上真正分享基督司祭職的,是主教職和司鐸職這兩個等級,執事則歸入服務的等級。所以「司祭」——sacerdos——這詞是專指主教和司鐸,不過三者都是透過聖秩聖事而授予。
1. 主教聖秩授予禮
至於主教職和司鐸職這兩個等級的分别,主教聖秩授予禮使聖秩聖事達至圓滿。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訓導說:「在主教祝聖禮中授予聖秩聖事的圓滿,這在教會的禮儀傳統中,並按教父的說法,稱為至高的司祭職,神聖職務的全部(summa)」(《教會》憲章21號)。
祝聖主教時,連同聖化職務,也授予主教訓導和管理職務,這樣藉着覆手禮和祝聖經文賦予主教聖神的恩寵,並留下神印,使主教們能夠卓越地、有形可見地代表基督自己,以導師、牧人和大司祭,並以基督的身分行事。所以,主教因所領受的聖神,使他們成為信德的真正導師、大司祭及牧人。
每位主教,既身為基督的代表(vicar),對於那些託付給他的地方教會,負有牧者的職責。除此之外,他也同時與所有主教弟兄集體負有關懷普世教會的責任:「雖然每位主教只是託付給他照顧的那一部分羊群本有的牧者,但按天主所制訂的,他既身為宗徒的合法繼承人,所以也與其他主教共負教會的宗徒使命」(Pius XII, Fidei donum) 。
2. 司鐸聖秩授予禮
主教們又把自己的職務,合法地按不同等級,委託給教會不同的成員。主教們的職務以從屬的等級交給司鐸,這樣司鐸因所領受的聖秩,成為主教的合作者,履行基督所託付的宗徒使命。透過聖秩聖事,司鐸藉着聖神的傅油,烙上特殊神印,使他們肖似基督大司祭,能以基督元首的身分行事。
司鐸被祝聖為真正的新約司祭,宣講福音,牧養信友並舉行禮儀慶典。而司鐸行使其神聖職務的最高峰,是當他們舉行彌撒聖祭的時候。在這禮儀慶典中,他們以基督的身分行動,宣布祂的奧跡:信德的奧蹟,把信友的祈禱和他們的元首基督的犧牲結合一起獻給天父。易言之,透過司鐸,新約惟一的祭獻:主耶穌一次而永久地在十字架上的流血犧牲,把自己當作無玷的祭品奉獻給天父的祭獻,在彌撒聖祭中以不流血的方式重現並產生實效,直到主的再臨。由此我們明白彌撒聖祭的神聖和重要,而司鐸也正是從這惟一的祭獻中,汲取他們整個司鐸職務所需要的恩寵和力量。當然,對一般教友來說也是一樣,沒有彌撒聖祭,便沒有天主教友。
3. 執事聖秩授予禮
在天主教會的聖統制中,等級最低的是執事,他們所領受的覆手,不是為作司祭,而是為服務。在執事聖秩授予禮儀中,只有主教為候選人覆手,表示執事的「服務」是源自主教。聖秩聖事也給執事蓋上一個不能磨滅的印號:「神印」,使他們肖似基督,從此成為眾人之僕。執事職務包括:輔助主教和司鐸舉行教會的禮儀慶典,尤其是在彌撒聖祭中,他們宣讀福音,分送聖體,此外他們祝福婚姻,主持葬禮,和參與各種愛德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