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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言心語】常年期第二十八主日(乙)

文:林文森神父
耶穌會士

聖馬爾谷福音10: 17 – 30

 

我們聽到福音中一個富人追求永生的故事,這也是我們的故事。我們人有時會問:「我工作辛苦這麼多年,將我兒女送往國外留學,也有了穩固的保險與銀行戶口,還有高級住宅居住等等,當我們擁有一切後,下一步是甚麼呢?」這事也發生在福音中這個人身上,他也擁有一切,即使如此,他仍不滿足,他渴望更多,因此,他稱呼耶穌是善師。這使我想起一句俗語「人心不足蛇吞象」。

讓我們更仔細閱讀這個故事,來到耶穌跟前者明顯是個好人,並且感到不滿足,他開頭的問題顯出他是自我中心的人,「為承受永生我該作甚麼呢?」他自身的得救與他人無關,耶穌開始回應提醒他是否遵守十誡,耶穌並無任何新的誡命,在十誡中已清楚地說明一個人如何得永生,這些誡命與別人息息相關,但是在這事與我們自己,經常是看重自己作了甚麼,而非與他人有甚麼關聯。富人自認在道德上嚴謹,但福音的要求卻遠遠超越這些道德層面,他從小就都遵守了這些誡命。假如他期待耶穌回應他已經全部都做到了,他當然會失望。

耶穌並沒有說這富人不能得救,他只是為他指出一條新的道路與一個全新的經驗,去變賣所有的一切,快樂幸福不是因為離棄一個人所有的一切,而是從一切中得到自由,得以將自己交托給基督。這人並不是被邀請慷慨地施捨給窮人,他是去變賣他所有的一切財物而捐給窮人。福音不是要人從多餘中奉獻出來,而是與兄弟姊妹分享他所有的一切。從另一方面,耶穌沒有說:「讓我們變成一無所有」到街上為窮人求乞等,他置重心在將生命聚焦在天主,這是耶穌強調為甚麼駱駝穿過針眼,比富有的人進天主的國還容易!在福音其他地方,我們記得耶穌說:「沒有人能事奉兩個主人,不能事奉天主又事奉錢財。」耶穌並非說:「生活不需要依靠錢財。」

當我們給予時,我們獲得了。這是故事中的富人與任何眷戀錢財的人無法瞭解的,我認識一些很有錢的人,他們將自己聚焦在天主並常準備去幫助他人,其中一人說:「金錢不能買到幸福,但當我能為他人給出一切我能給的時候,我找到了快樂。」這就是耶穌在福音中所說的幸福:「他必定在今世得到百倍的房屋、兄弟、姊妹、母親、兒女與田地!」

在感恩祭中,我們可以自問:「我真正仰賴天主嗎?或是我仍然受錢財、權力、職位、美名與榮耀等束縛?」讓我們完全順服於天主,如此我們能獲得人人夢寐以求的幸福與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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