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祖賢神父
譯:吳志濠
「信仰與理性像兩隻翅膀,使人精神飛揚,瞻仰真理。是天主把這認識真理的渴望安置在人心中,使人終能認識祂,因認識而愛慕祂,並達到對人自己的圓滿真理(參考出33:18;詠27:8-9;63:2-3;若14:8;若3:2)」(《信仰和理性》,第1點)。這是教宗若望保祿二世第13份通逾的序言(他發行了14份)。
在上一個專欄中,我們已經看到,我們通常使用三種方式來獲得知識:我們的感官,我們的推理(理智)和信任(信仰)(《速食哲學》,第3篇)。這是獲得事實的三種方式,到達真理的三種方式。
很多人認為推理和信仰(faith)相互對立或互相排斥。但我們已經看到情況並非如此。的確,理性需要人性信任(faith)來(藉此)運作。卻斯特頓(GK Chesterton)提到:「理性本身是信仰問題。堅信我們的思想與現實有任何關係是一種信仰行為(《回到正統》,卻斯特頓)。」
即使科學知識也基於人性信任。我們接受許多科學真理,並不是因為我們親自觀察過它們,或因為我們已經運用理性發現它們。我們大部分的科學知識是基於我們對科學家的(人性)信任:從亞原子粒子的存在到黑洞的存在都是這樣。
理性需要信仰
在上一個專欄中,我們努力使用理性來探索生命中的很多「為甚麼」。然而,到了某點,理性並不足以滿足我們的探索。
理性的使用有助於我們發現一位創作這幅畫的畫家,但它並沒有告訴我們更多關於畫家本人的資訊:除非某位認識這畫家的人(或畫家本人)向我們介紹畫家。
這是理性與信仰之間的關係的類比。理性能引領我們到達第一因,但要了解更多有關它的,單是理性是不足夠的。我們需要祂,或祂的代表,來與我們交談。「天主在古時,曾多次並以多種方式,藉著先知對我們的祖先說過話。但在這末期內,他藉著自己的兒子對我們說了話」(希伯來書1:1-2)。
信仰需要理性
天主跟我們——祂的肖像與模樣——說話。這個肖象存在於我們的靈魂中,它具有認識和意志的力量。天主跟有理解能力的存有,即有理解能力的我們說話。祂論及自己,但祂希望我們使用我們的理性去理解和探索。耶穌跟祂的門徒說:「你們聽,且要明白」(瑪15:10)。
神學是努力理解我們所聽到的。因此,聖奧斯定(354–430)和聖安瑟莫(大約1033–1109)形容神學為 “fides quaerens intellectum”——信仰尋求理解。
如果一個人真正渴望了解真理,他需要同時使用理性與信任(信仰)。「宗教思想的歷史顯示了,有兩個立場會導致荒謬。它們是:缺乏理性的信仰和缺乏信仰的理性」(Anthony Alexander神父,College Apologetics,第3版)。沒有理性的信德(信仰)止於經驗論,或唯意志論,或感情主義。這三種主義都是非理性的,三者都不適合人。理性缺乏的信仰不能夠完全回答我們的問題,它不能夠幫助我們(正如我們上述所見的),「達到對人自己的圓滿真理」。
神學之旅是哲學之旅的延續和完結。我們不應該遺忘理性。相反,我們應該在旅程中以理性與信仰為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