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祖賢神父
譯:吳志濠
「天主似乎不(實際)存在(或實際沒有天主)」,聖多瑪斯寫道(《神學大全》第1集,第2題,第3節,質疑1),「因為如果兩個相反者中之一個是無限的,那麼另一個必完全被消毀。可是,「天主」這個名稱就有這樣的意義,即是說,祂是無限的善。所以,如果天主存在的話,就不會有任何惡了。但在這世界上卻有惡。所以天主不存在。」你可能接二連三地從朋友那裡聽到這樣的懷疑:世上沒有天主,因為世上存在罪惡。
再者,他說道,「假定天主不存在的話,在這個世界上所呈現的一切,都可以用別的本源來完成。因為所有的自然事物,都可以歸諸一個本源,即大自然;所有的來自心志的事物,亦可歸諸一個本源,即人的理性或意志。所以,沒有必要假定天主存在」(《神學大全》第1集,第2題,第3節,質疑2)。這樣的推理有沒有令你想起史蒂芬·霍金(Stephen Hawking)和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呢?
聖多瑪斯利用希臘哲學家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的思想來回應這些質疑。正如我們上次所見,聖多瑪斯認為,透過可觀察的效果,我們可以證明不知道的原因,這過程稱為歸納推理。他提出了「五路論證」,即從可觀察的事實出發,並以其原因作出結論。這些可觀察的事實,是他作為論點的出發點,如下:
1、改變的事實(聖多瑪斯使用“motus” ——「動或變動」)。變化(“movere”——「變動」)是將事情由潛能到現實(如一張冰冷的紙張被燃點)。
2、成因的事實(如木工製造椅子,父母生育小孩)。
3、事物不一定必須存在的事實,即它們可以存在,也可以不存在物(contingent):它今天在,明天不在。
4、縱觀我們周邊的事物,便會發現不同等級次序的完美或現實、存有、真理、善和美的事實。
5、自然界中每一個過程似乎有其目的的事實(目的因)。
為了更好地理解這些證明,我們需要很好地掌握我們之前認識過的形上學概念:「存有」(ens)和「存在」(esse)(參閱《速食哲學》第22篇);「現實」和「潛能」(《速食哲學》第29篇);「原因」(《速食哲學》第35 & 36篇)
在早前的文章中,我們略有提及第三路論證(《速食哲學》第23篇)、第四路論證(《速食哲學》第30 & 31篇)和第五路論證(《速食哲學》第37 & 38篇)。
第一路和第二路論證之間各有相似之處。第一論證可以總結為:我們觀察事物「在變動」,即是,我們看見它們正在產生變化,從潛在的東西 (例如:成為一位醫生) 到現實上是這東西。從真實的能力或「潛能」,到擁有一定的完美,到達至現實,是一段過程。聖多瑪斯稱它為「變動」。但是,在變化發生以前,一位「推動者」(另一個已經擁有完美的事物或已經成為現實的事物)是需要的。因為事情在潛能中仍未擁有完美或仍未轉為真實的狀況,它不能給予(自己)它沒有的。聖多瑪斯認為,無限系列的「動者」是不可能的,因為無限系列不能解釋完美或現實的來源。所以,他說,必有一位「首先不推動的推動者」(Prime Unmoved Mover)。「所以,必須終結到某第一個推動者,而他卻不為其他任何東西所推動。這就是大家所瞭解的天主。」(《神學大全》第1集,第2題,第3節)
在第一路論證中,聖多瑪斯以不推動的推動者作出結論;在第二論證中,第一成因;第三,關乎必須存在的存有;第四,所有完美的原因;第五,指導所有存有的智能。
那位首動者,第一成因,必需的存有,所有存有的原因,智能,就是我們所稱的「天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