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sé Morales
José Manuel Fidalgo
譯:姚子汶
6. 測試經驗的真實性
只有證實過後,我們才能說這種經驗是有效。我們需要能夠理解和表達宗教和基督徒的經驗,因為這種經驗在沒有任何外在且客觀地維持的基礎上,是不能自我證實的。
這種證實旨在澄清宗教經驗,並把這些經驗免陷任何可能發生的歧義,因為這些歧義、模棱兩可性的主觀與移動的本質,都能影響這些經驗。我們應該嘗試辨別一個特定的精神上的經驗是否基督徒的經驗。
我們可以用四個重要的標準來辨別。這些驗證的標準不能單獨地行事或履行。這些標準全都需要,或多或少的程度來確定某種經驗的基督徒性質。
– 理性
雖然我們發現自己在精神的領域中,含有超性和有時神恩性的元素,但我們不應忘記真正的人類經驗總是包含理性和知識的行動。這個標準是最基本的,去分辨出來自其他心理現象的真實經驗。這些心理現象通常都是感情用事、感性的衝擊和感官力量的不健康變化。真正的宗教經驗不涉及異常狀態或無理性的時刻。
– 對基督的參考
天國是以耶穌的說話與行動顯示出來,而天國亦能在耶穌內經驗。因此,耶穌和聖神,就是用來檢驗門徒的靈修經驗和親密接觸性質之證據。基督徒的生活經常把耶穌和聖神作為參考和目標。
– 融入到教會中
基督徒於教會內、並從教會內生活。教會孕育基督徒的靈修生活,並能判斷他/她的宗教經驗是否有效,從而在這些經驗中的正確辨別中作出引導和幫助。教會是耶穌基督真正面容顯示的地方,而有關天主的真理是與教會分不開的。
– 基督徒的一致性
辨別經驗的實際標準源於福音:「每一棵樹,憑它的果子就可認出來。」(路6:44)這是一個個人的層面,因為經驗是必須在符合福音的同時,而產生出道德行為。
在邏輯上,這種行為或態度超越了個人,並影響了教會和人類社會中的其他人。根據福音生活的一致性不單旨在為個人的聖化,而是旨在兄弟姊妹間的服務和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