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祖賢
譯:吳志濠
三種獲得知識的方法(透過感官,理性和證人)顯示出沒有想法是與生俱來的。我們所能知道的均來自我們(的頭腦)以外的世界(或稱外來世界)。亞里士多德在《論靈魂》一書中說道,我們出世時,頭腦猶如一塊空白的石板(古時還未有紙)- tamquam tabula rasa - 板上未寫上任何文字。
三種獲得知識的方法也反映出我們知道的認知過程是透過感官再而轉入頭腦(理智)。聖多瑪斯,跟隨亞里士多德的教導,說:「Nihil est in intellectu, nisi prius fuerit in sensu.」(意思剛剛解釋了。)
現在讓我們考察在實際經驗中,理智如何處理接收回來的資訊。
邏輯家主要將理智的運作分為三個步驟:領悟、推理和判斷。
領悟,比方,小孩學習甚麼是蘋果,小孩學習何謂蘋果。他見過蘋果幾次(甚至親口嚐試過它)之後,當再次見到蘋果時,都能辦別出來。
從哲學的觀點:我們的感官察覺到一個蘋果,並對它產生一個影像或心象(image or phantasm)。然後理智使用這影像,檢視它,找尋它的本質(essence)。我們的理智感興趣的是蘋果本身是甚麼。所以我們說,理智從蘋果的影像(或心象)抽取(abstract)它的本質。所以,理智的運作的第一步驟是抽取(abstraction)。
但過程也有第二步驟。當理智抽取蘋果的本質後,它對其產生一個概念。概念是領悟的成果。(聖多瑪斯稱它為「verbum mentis」-「理智之言」-用來解釋天主聖三的第二位格:天主聖言。)
但是,領悟並不止於此。我們只能說,如果小孩在下一次見到蘋果時能確認它,他才算真正的認識蘋果是甚麼。如果他不能夠將他所見到的真實事物與他的概念連接起來,這說明他還未知道蘋果是甚麼。這透過心象返回現實的動作稱為「歸向心象」(conversio ad phantasmata)。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發現不少人有很多想法或念頭,他們不停地講論自己的想法。但有時候,如果你問他們:「你能夠提供實踐它們的具體例子嗎?」他們便會鴉雀無聲。因為他們不知道自己在說甚麼,不是嗎?
我們去到下一步:判斷。
我們透過言辭表達我們的概念,但我們不會分開說:「我」、「餓」、「蛋糕」、「不好吃」(如我。餓。蛋糕。不好吃。)。理智就是用來連結概念:「我餓。」,「蛋糕不好吃 」。有了概念以後,我們對其作出判斷。理智的第二個運作或功能,就是同意或拒絕 (亞里士多德和聖多瑪斯也使用「組成」和「分開/辨別」)。
理智不止於此。它也把兩個判斷連結起來,形成第三個判斷(即總結)。這運作稱之為推理。
在推理時,我們會發現兩個判斷中藏有相似點。這東西稱為「中詞」。正是這中詞,我們能作出總結。
例如:「所有人都會犯錯。」「我是人。」「所以,我會犯錯。」中詞是甚麼?「人。」它使我們連結「我」和「犯錯」。
讓我們以一道練習來結束。
阿英的母親有四個小孩。第一個稱為阿一、第二個稱為阿二、第三個阿三。那第四個稱為甚麼?
第四個叫阿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