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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言啟航

聖神降臨

梁展熙

無論在講道台、主日學,以致中小學的課當之內,提到聖神降臨,自然而然用的就是火舌降在宗徒們身上,然後宗徒們能說各種語言的這一幕。的確,這一幕帶出了聖神降臨事件的驚天動地和震撼人心,但聖神降臨是否就這般只是訴諸外在的事件呢?今天禮儀的三篇讀經,似乎都為我們提供深思聖神降臨的三個不同的深層幅度。

讓我們先從我們似乎最為熟悉的讀經一開始。稱之為我們最熟悉的,是因為的確當我們提到聖神降臨,每每就「只會」想起這一幕中的大概內容。而稱之為我們「似乎」最熟悉的,是因為每當人與一件事物(或另一個人)愈熟悉的時候,就會忽略留意其細節,久而久之,才發現其實自己對那件事物(或那一個人)其實十分生疏。這篇讀經正是一例。對於當中那些驚人的現象:雷聲風暴、火舌等等,我們都耳熟能詳。我們仰慕,甚至敬拜敘述中的語言現象【註一】。但我們卻忽略了一點:在敘述中,聖神的語言之恩是有一個具體目的的,就是讓宗徒們能夠跨越語言障礙,向大地四極的所有人宣講。這點,可見於在讀經結束之際,這群來自大地四方的群眾所說的最後一句話:「我們都聽見他們用我們的語言[複數」述說天主的大作為」(11節)。
聖神除了是使人有能力跨越障礙地宣講天主之外,也使人有能力跨越彼此之間的阻隔,成為一體。這正正就是保祿宗徒在今天的讀經二中所想講的。在保祿執筆之時,由他親手建立的格林多教會面臨著許多嚴重的問題。各人因著自己從聖神所得的神恩而自恃,就是其中之一。因此,保祿指出,聖神因應各人天賦而賜予不同的神恩,並非僅為建立個人,而是透過建立個人而成就團體──由每個個人以超越個人私心,即因著而組成的群體。聖神的目的不僅是要我們越脫神恩比較的弱點,更是超脫種族、文化,以至政治、經濟和社會階層的:「猶太人也好,希臘人也好;奴隸也好,自由的人也好,我們確實全都在同一位聖神裏受洗,成為一個身體,全都飲了【註二】同一位聖神」(格前12:13)。
最後,是可能與修和聖事(舊稱告解聖事)最有關係,也是一直而來頗具爭議性的一段。究竟耶穌是否把赦罪的權柄全部而絕對地交給了故事中的宗徒們呢?首先,讓我清楚說明,本文要討論的,並非挑戰「教會有權赦罪」的傳統說法,而是澄清這段福音的主旨,是否在於這一說法。學界大概的意見是,非也。原因很簡單,如果《若》作者在寫這數節時,旨在重申赦罪的權柄全在宗徒的話,那麼他就不會遺下了多默──【在《若》的「聖神降臨」中,宗徒多默是缺席的;如果有人堅持要純粹以字面意義來理解聖經的話,那麼他就必須要接受(按《若》所載)十一位宗徒只有十位領受了聖神】──。相反,在這段福音中,復活耶穌除了藉顯現而讓門徒們喜樂,並兩度祝願他們平安之外,更重要的是祂派遣了他們,「正如父怎樣派遣了[祂」」(若20:21)。然後,說了這話,祂吹了一口氣,對他們說:「你們要領受聖神!你們赦免誰的罪,它們就為他而被赦免了【註三】;你們保留誰的罪,它們就被保留」(23節)。換言之,從《若》的敘述來推斷,領受聖神並不只是好似今天的天主教徒般的領聖事概念──【即一個天主教徒的責任,他/她自己的天主教徒成長程序的一步而已,『領了就成事了』這般教友中心主義的(Christianocentric)】──。相反,領受聖神,同時領受了一個派遣(mission),也就是一份使命。這份使命確實與他人的罪有關。但我認為,耶穌交給門徒們的使命的重點,並非旨在想盡辦法計算如何保留別人的罪;而是盡量赦免別人的罪。畢竟,耶穌一生既赦盡所有走到祂面前的罪人,又盡力要當時的人重新審視甚麼才真正構成罪過。再加上聖神──尤其在《若》中──有另一個稱號:「παράκλητος」(paraklētos)。《思高》譯作「護慰者」。單從字義上看,這翻譯是沒有問題的。這古希臘字由兩部分組成:前綴「παρά」(para=beside=在旁邊)和字根κλητος(klētos,來自動詞καλέω(kaleo),呼喚、傳召,即今天英語call的字源),整個字有「召喚在旁者」的意思。在當時的日常用語中,正正是指那些在一個人遇上困難時所呼喚到旁以提供實質幫助,或更多時是心理上的幫助(即安撫)的人。但這字在當時還是個有專業意思的術語:審判時的辯護律師。因此,聖神本來就是在天父面前盡力為我們洗脫罪名的。可見,聖神的降臨,是為替我們辯護,不管我們本身是否罪有應得都好,並讓我們重獲新生。
的確,並非因為聖神降臨時的風暴大作,天地震動,火舌降下、能說方言,卻是因為聖神既使我們能夠跨越語言障礙向他人宣講天主,又使我們能夠跨越自我中心的人性障礙以在基督徒團體中與弟兄姊妹們好好相處,並使我們能夠因為不怕罪過之責而放心在天主面前行走,所以禮儀才讓我們特別在這慶日高唱聖詠作者的禱辭:「上主,請祢噓氣,使大地更新!」

【註一】即來自羅馬帝國各地的人都聽得懂宗徒們的說話(見宗2:6)。有些人聲稱這就是聖神建立的所謂「說舌語」(希臘:glossolalia;英:speaking in tongues)一事的始祖。但我認為《宗》第二章中的現象並非那所謂的「說舌語」。首先,所謂「說舌語」,主要是由那些自己感受到被聖神充滿的人,說出一些沒有人能明白的如翹舌般的「ler ler ler」 的聲音。過後,他們說他們在「說舌語」期間得到來自聖神的訊息──清晰具體的說話(在我高中時代曾參與過的這類聚會中,全都是容易理解的廣東話)或映像(vision)。這些訊息大都與當事人的個人利害,或健康、或際遇等有關。然而,按《宗》第二章的記載,宗徒們在被聖神充滿後,「開始用其他『γλώσσαις』說起話來」(4節)。「γλῶσσα」(glōssa)一字本義是「說話用的器官,即舌頭」,引申有「語言、方言」的意思。今天英語的「gloss」(註解),就是來自這古希臘語。重點是,來自橫跨亞洲、非洲和歐洲的羅馬帝國不同地方的人,都認出宗徒們所說的,就是他們家鄉的語言。換言之,宗徒們所說的,並非今天在靈恩派等之中所見的如翹舌般的「ler ler ler」的聲音,而是具體的,可聽懂的說辭。伯多祿在14-36節中所作的講道演說,大概也是來自不同地方的人都聽得懂的『語言』。
【註二】希臘原文動詞「ποτίζω」(potizō)。《思高》譯作「滋潤」。不過,此字與另一個希臘文「πότος」(potos)同源,此字的本義是飲品。該動詞本義是「給人飲品以供飲用」。
【註三】在希臘原文中,「αὐτοῖς」(autois;因著 / 為了他[們])一字,只出現在「赦免句」(即上半句話)的主句(即第二部分)中。但在「保留句」的主句中,只有動詞「κεκράτηνται」(kekratēntai=它們就被保留 (they have been retai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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