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煉靈月」看中國的祭祖(三)
陳繼容
先說給祖先焚燒紙製物品,根據教會的信德,這完全不對,也沒有意思。人死後,再也不需要他們生時在衣食住行和其他方面的供養,他們完全擺脫世間生活的一切羈絆。因為他們從此過的,是天使的生活。正如主耶穌在瑪竇福音中,回答那些否認復活的撒杜塞人的問題時所說的。儘管那七個先後去世的兄弟,都娶了同一個女人做妻子,但將來在復活時,她誰也不屬於。因為當人復活時,會有如天上的天使一樣地生活,他們再也不娶也不嫁(參看瑪22:23-33)。所以,可以想像,他們也不會再有飲食和其他需要。
其實這些祭祖的迷信舉動,都是一些無知之徒杜撰出來,對亡者全無益處,卻給生者帶來無謂的金錢損失,甚至讓人中了魔鬼的圈套。王敬弘神父在他的書中說得好,按教會的信德,從死者中復活的耶穌基督,是一切生者和死者的主宰,因此不論一個人生前相信的是什麼,在他死後,只有耶穌基督才能夠幫助他。所以,不管那些已亡親友現況如何,我們能夠為他們所作的最好的事,就是把他們交給耶穌基督,為他們祈禱、奉獻彌撒及行善克已。用任何其他與天主教的信德不相符的方式,最後的結果都是惹鬼上身。王神父還說,他寫那部談鬼事的書,不是他對鬼事特別有興趣,而是見到有太多人上了魔鬼的當,所以想借此書提醒大家。
其次是亡者的牌位,台灣方面很早前已經容許教友在家擺放先人牌位,但需要遵守以下的條件:1. 牌位上只許寫亡者姓名,不可用「神位」二字;2. 不可用紅點,在紅點的位置,最好可刻劃一個十字架,因為十字架是我們的信德的標誌。但聽說十多年前牌位在台灣也已不多見,改以遺像代替。有些家庭還會把亡者的遺像懸掛在耶穌基督的苦像下面,並在像前誦唸為亡者的經文或玫瑰經,這些教會從未禁止。
但奇怪的是,牌位雖然在台灣的天主教徒中已不多見,但這幾年在香港(未知澳門情況如何),卻發現有些堂區在農曆年除夕的謝主彌撒中加插祭祖,由神父帶領全體教友,向擺放在祭台附近的祖先靈位鞠躬。有些團體還會加放一張供桌,上面有香、鮮花和水果等物。這樣做是對是錯,本文不欲置喙,只是想指出一點,在王敬弘神父的書中,有一章講為亡靈立牌位的事。根據王神父,外教亡靈的確會附在牌位上,而且還會向人作祟。所以無論怎樣,作為天主教徒,立牌位這種事,最好不要。
墓地方面,聖教會不反對選擇墓地,但不接受外教人選擇墓地所採用的迷信方法:請風水專家找塊「風水好」的墓地,讓亡者的子孫昌盛富貴。按照聖教會的思想,安葬是尊敬亡者的行為,是宗教性的行為。在教會初期,信友將亡者埋葬在宗徒或殉道聖人的墳墓附近,希望藉著宗徒和殉道聖人的代禱,亡者能夠早登天國。今日教會也為教友提供一個神聖的處所安葬先人:天主教墳場。直到現象,天主教墳場仍然被稱為「聖地」或「聖山」。因為天主教墳場绝對是個神聖的地方,所以我們無須擇日,只要方便就可以去那兒為先人祈禱,也可以帶鮮花放在先人的墓前或骨灰龕前。卻絕不可帶食物去供奉先人,和燃燒外教人用的香和蠟燭,這是違反教會信德的做法,教會絕對禁止。
這「聖地」會由教會的神職親臨祝聖,並在當中豎立一個十字架,以紀念死亡與生命的主,耶穌基督,被釘於其上的十字架。藉著祂在十字架上的犧牲,主耶穌基督已經徹底地、永遠地救贖了我們。十字架之有這樣的力量,因為十字架的力量就是愛的力量。所以天主教徒祈禱或參加禮儀時都會畫十字聖號。關於這十字聖號的力量和意義,著名的德籍神學家葛丁尼 (Romano Guardini),曾經在他的其中一部作品中,有非常美麗的描述:
「當我們給自己畫十字的時候,要畫一個真正的十字,而不是做一個完全看不出意義的不經意的動作。讓我們從從容容地畫一個大大的十字聖號。從額頭到前胸,從一邊肩頭到另一邊肩頭,好讓自己意識到這十字聖號把我們整個人都包在裏面。即是把我們的思想、我們的態度、我們的身體及我們的靈魂、我們的每一個部份都包圍著,並意識到這十字聖號如何聖化我們。十字聖號之有如此能力,因為這是宇宙的記號,和我們得救的記號 …,是一切記號中最神聖的一個」(《神聖的記號Sacred Signs》,頁13)。
結論
對中國的民情風俗,特別是祭祖習俗,天主教會並無成見,更不會禁止教友尊敬祖先。從一開始,天主教會的態度是,優良的習俗,予以讚同;不良的,予以修正和改善;只有那些違反天主教信德的習俗,才會禁止。所以在處理中國的祭祖問題時,大家要避免把迷信的習俗加入禮儀內,使到教會的禮儀不但變得不倫不類。更嚴重的,是因此引起信友的厭惡和反感,還會讓別人,特別是新教(基督教)人士,以為天主教會現在也開始和外教人一樣「拜神」了。所以若有些中國祭祖習俗已失去其原有意義,只成了社會上的一種「習俗」,或甚至「迷信」。那麼,我們是否還要把這些「習俗」,或「迷信」,用到教會的禮儀中去?這是一個我們要謹慎思考的問題。
例如在彌撤結束前不但舉行祭祖,向亡者靈位上香,還在祭台附近放置一張上面擺上水果、鮮花、香爐等物的供桌,已經嚴重違反了教會有關舉行彌撒的禮規。2004年由教廷聖禮部頒布的《救贖聖事》訓令,其中第77號就方面有非常明確的指示:「禁止在彌撒進行中,把食物放置在信友面前」。這也讓我們聯想到以下兩件事:第一件與彌撒中的奉獻禮有關,今日仍然有不少團體,尤其是菲籍人士的團體,他們除了餅酒,還會奉獻很多不同的食物和用品;另一件是有不少家長帶同年幼孩子參加彌撒時,為了使他們安靜,總會給他們帶些零食,讓他們一邊參加彌撒,一邊進食,所有這些,都是绝對禁止的。
至於燒香,聞說位於九龍鑽石山的志蓮靜苑,多年前已經向到那兒參拜的人知會,請他們不要在靜苑內燒香,獻花便成,以免香灰把地方弄髒外,主要理由,是因為根據佛教傳統,例如在斯里蘭卡,「香」其實是指花 。所以「上香」,其實是獻花。若傳聞屬實,那麼我們因為要禮儀本地化,硬要把中國的祭祖傳統中,向歷代祖先靈位上香,這個來歷不明的習俗,引進教會的禮儀中,豈非人棄我取嗎?
最後想說的,是我們在本文開始時曾經提及的,十七世紀的禮儀之爭。今日一般人都認為,完全因為這場禮儀之爭,導致教友不能祭祖,而促使清帝實行禁教,於是天主教在中國幾乎中絕。這是否屬實,還有待深入的研究。但無論如何,教友不能祭祖應該不是清帝禁教的惟一動機。因為根據中國近代著名學人和思想家梁啟超(1873-1929),清帝禁教的動機主要是政治性,而非宗教性。即是禁教跟天主教禁止教友祭祖一事沒有直接關係。因為清帝想利用喇嘛教牽制蒙古與西藏,和經營青海,所以不得不拉隴喇嘛教,排斥天主教。梁氏還說,關於這方面,中文的資料很少,西藏文中倒有一些(《中國歷史研究法補篇》頁44-45)。看來這是為什麼一直沒有人提及此事的原因,因為這些年來,在研究禮儀之爭的人士中, 好像還未聽說有誰曾經參考過西藏文方面的資料。
若事實果真如此,那麼大家是否應該從新思考禮儀之爭中的祭祖問題,今後別再一面倒地說,天主教之所以被清帝所禁,完全因為教會不准祭祖,影響所及,也令到天主教會這一二百年間在中國的福傳工作,進展不大。因為一般人一聽到進教後就不能祭祖,都會裹足不前。然而事實真的是這樣嗎?,相信不少人都注意到,這幾十年天主教徒和新教徒在中國大陸的人數有多大的差距,今日新教徒的人數是天主教徒的數倍。而我們都知道,新教是絕對不許祭祖的。不僅如此,其他諸如占卜,星座、風水、生肖運程等迷信行為,均在嚴禁之列。或許這是另一個作天主教徒的我們,尤其是那些推動本地化的人士,不容忽視的課題。(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