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仁會傳教士(澳門及香港團體)於10月24日下午5時至7時15分於聖老楞佐堂慶祝該會會祖聖柯樂仁瞻禮。梵蒂岡駐港代辦尤安泰蒙席,范安德蒙席應邀到聖老楞佐堂聖堂舉行講座。6時正的感恩祭由澳門教區主教黎鴻昇主持。詳細內容請翻閱英文版第七頁,或下期中文版刊載之內容。 梁偉泉
活出信仰 Faith and Life
寬宏大量
林豪 何謂寬宏大量? 寬宏大量的意思是甚麼呢?是指人氣度恢弘,度量大,心胸開闊,能容人、容事;這樣的人可說是慷慨大方的人,樂於犧牲奉獻自己,能和這樣的人相處應該是非常自在舒服的,因為他不會斤斤計較,處處和人過不去。
家庭主教會議2015(二):第二週
神學展望 梁展熙 十月十日,第二輪大會討論已於前一天開始【1】。據報,當中包括兩個最具爭議性的議題:對那些並不符合現行教會教導生活的人的慈悲以及教會對婚姻不可拆散性的觀點。梵蒂岡電台記者法浩都(Romilda Ferrauto)在記者招待會中表示,與會神長的思想大約分成兩派。 一派認為,在判斷他人之前,「我們必須判斷自己,因為我們總是在指責他人軟弱的同時,未能看到我們自身的軟弱」。另一派把現代生活說得頗負面:「只有當把耶穌的信仰展示為真理,以及只有把婚姻不可拆散性的先知性真理呈現出來的時候,教會才是可信靠的」。 勞斯加引述一位與會神長在會議中發言:「除非慈悲是以永恆神律來量度,否則人不可能與慈悲相遇」;另一位則說:「對罪人的慈悲並非軟弱的一種,亦非對教會教導的擯棄」。
瞎子復明何處去 上主慈心永常存
聖言啟航(乙年常年期第三十主日) 梁展熙 「耶穌,達味之子,可憐我罷!」(谷10:47, 48)。如果今天要你在熙來攘往的大街大巷高聲呼叫這句話,你會否做呢?讓我先回答:我大概會怕羞不敢。也許是這原因,不少人在講道時特別點出這位盲人的勇敢。我還記得,多年前與友人同遊鄰埠時,往堅道大堂望主日彌撒,主祭神父就在講道時要全體會眾多次高聲重覆這句話,氣氛確實不錯。 這位瞎子另一為人稱頌之舉,就是在復明過後,馬上跟隨耶穌上路,而且很可能連掉在地上的外衣也不顧,就立刻起程的樣子。
聖方濟各沙勿略在東方(34)
文德泉蒙席 著 聖人曾想過來澳門 幾年前,我已故好友香港聖公會白約翰會督在葡京酒店潮州酒樓問我說: 「你知道聖方濟各到過大嶼山嗎?」 「是啊!他不單到過,而且由於那個年代,在船上是不可以舉行彌撒,我相信他曾在那兒開過彌撒,好像他也曾在新加坡一樣。更且,他也曾要求來澳門呢!」 「哪是甚麼時候發生的?」
澳門教區慶祝慈悲禧年系列活動
(本報訊)教宗方濟各於本年4月11日宣報了《慈悲面容》詔書,號召普世天主教信徒共同慶祝上主的慈悲,並以「慈悲如同天父」為主題,把2015年12月8日至2016年11月20日定為慈悲禧年。 澳門教區為響應教宗的號召,由教區黎鴻昇主教召集本澳各堂區代表,成立了「澳門教區慈悲禧年籌委會」,展開以教區層面舉辦的慈悲禧年慶祝活動。希望透過一系列活動,讓本澳教友及慕道者體現「耶穌基督是天父慈悲的面容」(《慈悲面容》第1號),「把祂的愛成為可見的,可觸摸的」(第11號),同時充分感受天主的恩寵、慈悲和平安。
你是九個中的一個嗎?
基督徒生活的核心和根源(2) 文/文祖賢 譯/吳志濠 jmom.honlam.org 上一回,我們談論過聖祭禮是一項犧牲。它是新約的犧牲。透過這犧牲,耶穌使祂自己成為我們的屬靈的食物。因此,聖祭禮是一項犧牲和一頓筵席。沒有犧牲就沒有筵席。沒有痛,就沒有得著。
2015世界主教會議的基本幅度
什麼是世界主教會議? 陳思穎 許多教友都認識「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我們簡稱之為「梵二」,這是在最近的世代,即半個世紀之前,上世紀的六十年代,教會對自身的認識和使命,作出一個徹底和巨大的反省,此後,教會對於各項對於呈現天主和呈現教會自己作法,都因著觀念的轉變而有所更新。梵二已過了半個世紀,在這些日子裡,科技、經濟和各類新思想並沒有等待人和教會的踏步而振翅飛揚,使得人類的價值觀和信仰都有著不同的衝擊。其實,教會的教長們也關切這些轉變,他們每過數年,又會走在一商討教會和世界的議題,其中一種相聚的形式,就是世界主教會議。
明供聖體
聖老楞佐堂由2015年9月23日起增設24小時明供聖體。 梁偉泉
家庭主教會議(一):第一週
神學展望 梁展熙 家庭主教會議(本月四至廿五日)正在羅馬舉行。讓我們總覽及至會議第一週為止的大事。 九月八日,教宗頒佈兩道手諭:《溫和的審判者主耶穌》(Mitis Iudex Dominus Iesus)和《溫良與慈悲的耶穌》(Mitis et misericors Iesus),就簡化裁定婚姻無效的程序,前者修改拉丁教會法典,後者東方各教會法典,並於慈悲禧年開幕當天(本年十二月八日)生效【1】。對拉丁教會[即我們所屬的教會傳統]的改變如下:一)婚姻無效只需教會初級法院裁定便可,毋需上訴法院確認;二)一位對教區主教負責的法官足以監督整個程序;三)在特定情況下,教區主教可行使法官職權;四)在「明顯」無效的個案中,程序可再簡化;五)各地方主教團應協助各教區主教貫徹改革,並保證整個程序是免費的,除了「為給予教會法庭員工合乎公義和得體的工資」之外;六)若一方要求上訴,可交由地方處理(即最近的總教區法庭),無需上呈梵蒂岡;七)二次上訴可至宗座,即梵蒂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