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祖賢
譯:吳志濠
除了直接推理外,還有其它推理的方式嗎?有的。
直接推理能引領我們在已知悉的真理中發現一直隱藏著的真理,但它不能引領我們到更遠的地方。我們從自身的經驗得知,我們思考時不只運用直接推理,還會使用間接推理。
它為何被稱爲間接推理呢?在直接推理中,我們而不需要第三個概念的調解(mediate),便能發現兩個概念之間的關係。但是,在間接推理中,我們使用第三個概念把兩個概念相連起來。間接推理的過程稱為推理(在邏輯中,又名論證)。
我們曾提及,推理是理智第三個運作(第一是領悟,第二是判斷)。推理基本上包含三種概念(在語言中稱為「詞項」)和三種判斷(在語言中稱為「命題」)。
從兩個命題「胎兒是人」和「人有生存的權利」,我們得出第三個命題-即結論:「胎兒有生存的權利」。透過中詞,即「人」,我們發現詞項「胎兒」和「生存的權利」之間的關係。再者,在我們整個生命中,我們總是把不同的事連貫起來;所以我們整生都需要經常「連線」。當我們;這就是我們理解事情後會做的事:我們把它們連在一起。
至於標題為何稱為「我們如何『連線』」?正如文章的圖片顯示,它是一種名叫「連線」(connect the dots)的遊戲,即利用筆,把紙上的小圓點連結起來,最後形成一個圖案。
在我們年輕時,我們所知之事脈絡散亂。其他人,尤其是家人,老師,好書籍皆能幫助我們發現概念之間的連繫:他(它)們幫助我們「連線」。當我們見到更多關係時,思路便會更清晰,判斷更明智,溝通更有效。透過連繫生活中的瑣碎經驗,我們能見到一幅大圖畫,知道複雜事情的背後原來很簡單。
推理經常由我們已知的真理中發現我們先前不知道的真理。我們已知的真理中稱為前提或前件,我們先前不知道的真理稱為結論或後件。
推理的基本原則是甚麼?它有兩基本原則,可以透過前提的角度或結論的角度來表述。
從前提的角度:
規則P1:Ex vero non sequitur nisi verum-真理必須跟隨真理。如果前提是真,那麼結論也必須是真,因推理的過程(我們之後會探討)為正確。
規則P2:Ex absurdo sequitur quodlibet-從矛盾中可以推出任何命題。如果前提是錯,結論是真假不停。
從結論的角度:
規則C1:一個假的結論必定是因為前提中有謬誤。大部分錯誤的出現都是因為假的前提而不是因為不正確的推理。
規則C2:一個真的結論,可是,不一定是因為前提是真的。例如:一個物質社會會鼓勵家庭生多於兩個小孩因為他們視此舉對能促進社會繁榮穩定。但是,按教會的社會訓導,孩子是禮物,不只是促進社會繁榮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