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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方濟各《愛的喜樂》- 勸諭 願家庭得享慈悲與融和

(梵蒂岡電台訊)教宗方濟各的《愛的喜樂》(Amoris Laetitia)世界主教會議後宗座勸諭於4月8日公諸於世。教宗在勸諭公布當天給全球主教親手寫了一封短信,祈願他們受託照管的所有家庭和所有人在納匝肋聖家的保護下,能從這道勸諭中獲得益處。

《愛的喜樂》勸諭結集了2014年和2015年兩屆「家庭」世界主教會議的成果,重申一男一女不可拆散的婚姻家庭的寶貴與美好,同時也以求實精神看待脆弱家庭,鼓勵牧人們秉持認真分辨的態度照顧家庭。勸諭分成9章,以慈悲與融和為兩條軸線逐一伸展。教會在教義與實踐上需要保持一致,但鑒於個別國家在文化、傳統及挑戰上的各種因素,因此教義的某些方面能夠以「不同方式」加以詮釋。

第一章:聖言光照下的家庭

第一章以天主聖言為依據,闡述按照天主肖像受造的男女婚姻的美好,家庭溝通、團結及恩愛的重要性。但家庭不是抽象概念,卻肩負著「匠人的責任」。此外,失業及許多移民和難民家庭的處境也是不可忽略的悲劇,他們遭拒絕,無能為力,「每天過著辛勞和噩夢般的生活」。

第二章:家庭的現實和挑戰

第二章例舉了今日家庭的諸多挑戰,例如:個人主義、時來暫去的文化、拒絕新生命的思維、住房緊張、色情氾濫、侵害未成年人。教宗也提到移民問題,基督徒遭受迫害,尤其是中東少數族群受到的「嚴峻考驗」。此外,在法律上將婚姻與同性結合等同看待會導致家庭瓦解的危險。教宗指出,任何不穩定或不傳遞生命的結合,都無法為社會未來提供保障。

同樣的,女性遭受暴行、女性的身體被當作工具使用、租借子宮的惡行、以及諸如「社會性別論」等「令人不安」的意識形態都在摧毀家庭。面對這一切,基督徒不可為追隨時尚或因自卑感而放棄婚姻價值。主教們必須遵循「積極、款待」的牧靈路缐提倡婚姻聖事,為家庭「指出幸福道路」,親近處境脆弱的人。

教宗也以「健康的自我批評」態度指出在基督徒婚姻上的不足之處,例如:經常只著眼於生育子女的義務或教義和生物倫理問題,讓人覺得婚姻似乎是「一個負擔」,一個抽象理想,而非使人得以「成長和成就的行程」。基督徒蒙召陶冶良知,而非取代良知。

第三章:家庭的聖召

第三章論述家庭聖召及不可剝奪的生命權。教宗指出,不可將婚姻的不可拆散性視為「一個枷鎖」,婚姻聖事絕非「一件『事』,一個空洞儀式,一個社會俗套」。婚姻是「使夫妻聖化和得救的一項恩典」。針對「處在困境和受傷的家庭」,教宗要求牧人們本著對真理的愛,認真分辨這些情況,因為「在各種情況中,責任程度並非都是同等的」。一方面,需要闡明教義觀點;另一方面,也應避免擅自判斷,不顧個別情況的複雜性及個別的人的痛苦。教宗重申「人生命的重大價值」和「不可剝奪的出生權利」,強調醫療人員有良心異議的道德義務,自然死亡的權利以及堅決抵拒死刑。

第四章:婚姻中的愛

第四章闡明婚姻之愛乃是友誼之愛。教宗稱婚姻中的友誼之愛建立在婚姻聖事上,總是尋求對方的益處,具有典型深厚友誼的互惠和溫柔。在這層意義上,友誼之愛被稱為愛德,因為它使我們睜開雙眼,看到人所具有的價值。婚姻中的夫妻之愛也同樣重要,它是「絕妙的禮物」,「人與人交流的語言」,注視「另一個人神聖不可侵犯的價值」。

第五章:碩果累累的愛

第五章論述結出碩果的愛,在家庭中生育子女和迎接生命。教宗在此重申胚胎「在受孕時」的價值,因為「每個嬰兒始終在天主心中」。因此,不應把子女當作「一個附屬品或實現個人願望的解決辦法」,而應視他們為「價值無比的人」,尊重他們的尊嚴,承認他們擁有母親和父親的天生權利。

對於那些不能生育的夫妻,教宗鼓勵他們以「不同方式」表達父母之愛,例如領養子女。立法機構應提供有助於領養和代養子女的程序,但應始終考慮兒童的利益,以應有的法律打擊販賣兒童的行徑。

第六章:家庭的牧靈願景

第六章提出幾項牧靈願景,從旁陪伴夫妻的重要性。教宗重提世界主教會議的幾個主題,例如司鐸和家庭牧靈人員需要接受適當的培育,未婚夫妻的婚前準備行程需要受到引導,新婚夫妻婚後頭幾年的信仰生活需要得到陪伴。此外,離婚是今日家庭的一個悲劇,教會應以「接近和務實」態度予以陪伴,保護受傷家庭的子女,以免他們成為離婚父母的「人質」。

關於離婚和離婚再婚問題,《愛的喜樂》勸諭重申兩屆世界主教會議的觀點:需要分辨和關注離婚個案,尤其是遭受不義的一方。離婚未婚者領受聖體聖事應得到鼓勵,同時不使離婚再婚者感到受了絕罰,卻應以「極大尊重」陪伴他們。在基督徒團體内照顧離婚再婚者並不表示削弱婚姻的不可拆散性,而是在表達愛德。

勸諭接著提及信仰不同婚姻的「複雜情況」,但只要尊重宗教自由,差異就能成為「跨宗教交談的最佳場所」。對於有同性戀傾向的人,教會應尊重他們的尊嚴,不予以歧視。與此同時,教宗也強調在同性結合與按照天主計劃的婚姻生活之間,沒有任何相似之處。因此,教會在這方面遭受壓力是令人無法接受的。

第七章:子女的妥善教育

第七章提出父母教育子女的「重大責任」和「首要權利」。勸諭提出5個要點:教育不等於控制,而是啟發子女「有責任心的自由」;教育在於教導「等待的能力」,在「數碼飛速」發展的當今世界中「尤為重要」;教育在於培養親子關係,避免子女患上「科技孤獨症」;性教育有其必要,但必須使之成為「愛的教育」,「在適當時刻和適當方式」下進行,同時也應教導「健康的節操」,不使人淪為純粹的物體;家庭應繼續成為傳遞信仰的場所,教導子女信仰的真和美。

第八章:陪伴脆弱處境者

第八章重提世界主教會議討論的一個核心主題:脆弱處境中的家庭。教宗表示,我們不應期待這道勸諭能給出一個適用於所有情況的一般性規範。牧人們該當推動男女忠貞的基督信仰聖事性婚姻,同時也應以慈悲之心接納和陪伴許多信友的脆弱處境,使他們融入教會團體。

教宗指出,使人人融入教會團體也包括離婚再婚者,幫助他們透過社會服務或祈禱聚會參與教會團體生活,使他們不感到自己遭「絕罰」。在此「沒有單純的處方,只能鼓勵以負責的態度分辨個別案例,因為每種情況的責任程度均不相同」。

教宗在勸諭的兩個注腳中提到離婚再婚者的情況:一、牧人通過分辨能夠認出「沒有嚴重過犯」的特殊情況,因此「一項條文的效力不必與其它情況相同」;二、「在某些情況下」,教會為困難情況提供的幫助「也可是聖事上的幫助」,因為「告解亭不應成為酷刑室」,「聖體聖事不是為獎勵完美的人,而是為滋養軟弱的人」。

對離婚再婚者而言,「進行良心省察」是有益處的。他們可以通過辦告解與一位司鐸交談,好能對自己的處境有「正確判斷」。但重要的是保持「謙遜、謹慎態度,熱愛教會」,避免傳達「錯誤訊息」,使人誤以為教會持有「雙重道德」標準,或聖事似乎是用來「交換恩惠」的特權。
總之,福音的理想不可削弱,但需要「憐憫」脆弱的人,不判斷,不定罪,不排拒任何人,只以慈悲相待。教會不是海關,而是父親的家,每個人在這裡都有一席之地。這就是「愛德第一」的含義:宣講福音,卻不為天主慈悲設下條件,不以優越感判斷受傷的家庭。

第九章:婚姻與家庭的靈修

教宗在最後一章,即第九章中邀請信友們養成在家庭内祈禱的習慣,讓基督「聯合並光照」處在「苦日子」中的家庭生活,將他們的困苦轉化為「愛的奉獻」。家庭不是「一個完美的現實或一勞永逸的配套」,而是一個使每個人逐步增進愛的能力的行程。

Copies of Pope Francis' apostolic exhortation on the family, "Amoris Laetitia" ("The Joy of Love"), are seen during the document's release at the Vatican April 8. The exhortation is the concluding document of the 2014 and 2015 synods of bishops on the family. (CNS photo/Paul Haring) See POPE-FAMILY-EXHORTATION and VATICAN-LETTER-FAMILY April 8, 2016.
Copies of Pope Francis’ apostolic exhortation on the family, “Amoris Laetitia” (“The Joy of Love”), are seen during the document’s release at the Vatican April 8. The exhortation is the concluding document of the 2014 and 2015 synods of bishops on the family. (CNS photo/Paul Haring) See POPE-FAMILY-EXHORTATION and VATICAN-LETTER-FAMILY April 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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