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梁展熙
在上一期,我們借閱讀《創世紀》中若瑟故事之便,開始了一個題外話,探討《聖經》敘述時間和成書時間之間的差異,以及從中引出有關研讀聖經的挑戰。在回到若瑟的主線故事之前,我想繼續乘便多探討一個題外話,也就是女性在古人眼中的地位。
其實,相信不需要特別強調,大家也許都可以憑印象回答,女性在古人眼中的地位,是遠低於男性的。然而,我相信,藉著直接地閱讀《聖經》中的例子,大家才能夠對於古時女性所受到的待遇有多少『感同身受』。
首先,讓我們回到法郎被夢境困擾,埃及術士全都無法為他分憂,若瑟因而脫離牢獄之災的那一幕。在若瑟為法郎解夢,並為難題提出解決方案並獲接納之後,法郎便要把他擢升為在埃及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那號人物,於是便「由自己手上取下打印的戒指,戴在若瑟手上,給他穿上細麻長袍,將金鏈戴在他的頸項上;又使他坐在自己的第二部御車上,人們在他前面喊說:『跪下!』法郎就這樣立他管理全埃及國。法郎又對若瑟說:『我是法郎,沒有你的同意,全埃及國,任何人不得做任何事。』法郎給若瑟起名叫匝斐納特帕乃亞,又將翁城的司祭頗提斐辣的女兒阿斯納特給他為妻。若瑟便出去巡行埃及全國」(創41:42–45)。
最突顯出古代女子身份卑微之一的,當然是婚姻習俗,即使在《聖經》中也不例外。讀到這段《創》時,聖經學者Dianne Bergant是這樣寫道:「翁城司祭的女兒被賞給了若瑟,作為他成功解夢和籌劃全國經濟的賞報,就如同賞給他的印章戒指、金鍊和座駕一樣。她雖然出身高貴,卻仍被視為一件財物」。章節中並沒有明言這裏有沒有血統和種族的考量,但肯定沒有「好像辣黑耳和雅各伯之間的愛情關係(創29:18)。反之,若瑟獲賜這位因其父親而具有顯赫社會地位的妻子,明顯是出於社會和政治性的考量」【參:2013:173】。簡言之,不管你出身如何高貴,在古代,即使是在《聖經》之中,女子的終生幸福,絕大部分情況下只能是男性權力遊戲下的一粒棋子,鮮有例外。
第二個例子,讓我們快進到,饑荒開始,雅各伯把除了最小的兒子——也是他以為辣黑耳與他所生的剩下來的唯一的兒子本雅明——留在身邊之外,把最大的十個兒子派到埃及購買糧食之後。他們到達埃及後,向執政官——即若瑟——自我介紹時,說道:「〔我〕們原是兄弟十二人,同是客納罕地一個人的兒子;最小的現今在父親那裏,另一個已不在了」(42:13)。接下來,若瑟為試探他的兄長們,把西默盎扣押,要求他們把本雅明也帶來之後。為此,九人回到家中,向雅各伯要求,讓孻子本雅明同去埃及見埃及的宰相。此時,雅各伯內心非常痛苦,向九個兒子說道:「你們總是使我喪失兒子:若瑟不在了,西默盎不在了,你們還要帶走本雅明!這一切都落在我身上!」(42:36)。讀到這裏,請問大家有沒有發覺到甚麼問題?
如果大家一直都以為他們一家只有十二兄弟,那麼,你就跟他們一樣,把他們——按《創》所述——唯一的姊妹狄納(見:創卅四章)忘記得一乾二淨。換言之,故事到這裏,無論是雅各伯還是那些兄長們,甚至若瑟,都彷彿從來沒有過一個姊妹一樣。假如我們先把文本來源的問題暫且擱下不作討論,單純以《聖經》文字的最終版本來閱讀的話,我們或者也必須同意Bergant所說的:「無論是那些兄長們還是若瑟,都完全沒有提起過他們的姊妹狄納。這幾乎就是在反映出,狄納在雅各伯故事中唯一的重要性,就單純只是舍根的慾望的受害者而已【176–177】。
從上述兩個例子可見,女性在古代——即使在《聖經》內——真的是字面意義上的「微不足道」。她們不單在把終生託付給誰這件事上完全沒有任何話語權,有時甚至連她們在家庭中的存在能否得到承認也很難說。
的確,受到成書時代的歷史局限,《聖經》的文字無可避免地會受到當時的社會、文化、思想等框架的局限。換言之,我們在閱讀《聖經》時,必須意識到當中的文字也有因為受當時當地的價值觀的限制而需要我們小心釐清才可接納和用來啟迪現代人生的需要。一以貫之,單純搬字過紙的金句形式,很多時候都不是最理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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