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段春生神父
領洗:新的生活
陳子東11歲那年受洗,她的洗禮由本堂徐方濟神父主持。她的聖名柏蒂納(Petronila),而她母親的聖名是保拉(Paula),是女性教友分別奉聖伯多祿宗徒和聖保祿宗徒為主保的名子。一如伯多祿和保祿是初期教會的棟樑,子東和她的母親也成為霞浦地區教會的基礎,由她們開始福傳,建立本地的教會團體。陳子東從12歲到18歲,過的是標準的教友生活:熱心地盡教友的各樣本份。18歲那年,她的生活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少女到了18歲的年齡,她在自己身上所彩取的革新是如此的明顯,大大引起眾人的驚奇!安樂享受的事,她全部放棄,把頭髮剪掉,斷絕了世俗一切的虛幻,以及任何能使她分心或擾亂的事物;她放棄所有的粉飾、娛樂與消遣;傷心的哭訴自己浪費了許多寶貴的時間,只穿上一件最普通的衣裳。
之後,子東加入了道明會第三會。由給她受洗的徐方濟神父接受她進入第三會。子東的整個生活完全圍繞在祈禱與靈修生活上。從當日起,子東完全奉獻天主,一心一意度神修生活,為天主及教會工作。子東從光榮十字架瞻禮到復活節,整整七個月期間全守大小齋;除非醫生的命令,她絕不吃肉。她半夜起床唸經、打苦鞭,就如同菲律賓道明會會院的那些會士們所做的無異。此外,子東自己還加上許多更嚴厲的苦行,而言一切終其一生,毫不改變。
與其他一些進入道明會第三會者稍有不同的是,陳子東心中有了守貞修道之志,並在神父的培養下,信心更加堅定。1645年1月,陳子東在道明會士劉方濟神父的鼓勵下,發了貞潔聖願。在福安教會,陳子東是首位正式發願的守貞女,開了中國女教友守貞修道的先河。子東從此獻身上主,專務神業,為天主及教會工作。同時,她還加入道明會第三會,也是修會首位中國籍會員。她把道明會第三會的會規,當作生活的座右銘。
關於陳子東皈依天主,對福安貞女做過深入研究的美國學者梅歐金認為,陳子東從小信佛吃素。通過家族中一位信仰天主教的叔叔,從而認識天主教,11歲受洗,能背誦要理,18歲發願守貞。
婚約風波
陳子東受洗後至18歲期間,在她的生命中出現了嚴重的考驗,但並沒有影響到她對天主和教會的愛與服務。在傳統的中國社會中,青年男女在年幼的時候就訂婚。這個風俗習慣在很多地區都極為普遍。陳子東生活在閩東這樣一個擁有古老傳統的社會裡,自然也不例外。1639年,子東12歲時,她的父母按照當地的婚俗,把她許配給福安一位溪填村的教友,年齡與子東相似。
男方家姓周。當男方知道子東發願守貞後,引起一些混亂。由於男方全家都是教友,所以問題就比較容易解決。神父們認為要解決這個問題,需要請人去調停。
當時子東毫不猶豫地告訴男方,自己已經發願守貞,將來不能做她的妻子了。周家人聽說後要她改變主意,但子東從容地申述自己守貞的理由。她那不屈不撓的態度,振振有詞的言語,把對方說得無言以對。周家人見她意志堅決,無可挽回,只得怏怏而回,次日便托中間人向她父親提出退婚,並要求歸還所有聘金及首飾。子東的父親是外教人,且有儒者的風度,深怕自己失信於人,惹人笑話,並覺得這事非常荒唐,讓他及整個家族顏面掃地,便大發雷霆,堅決不同意子東在家守貞修道。處於封建禮教制度之下的男女,在婚姻方面是惟父母之命是從,自己毫無選擇的權利,不能自主婚約。子東這決定在中國天主教歷史上也是史無前例的事。
子東的母親雖然受了洗、堅定地支持女兒的選擇,但在父權社會裡,面對着嚴厲的丈夫,她母親也是無可奈何。她的父親又堅決不同意退婚,並強迫子東擇日出嫁。儘管子東心中多麼的不願意,但面對父親的嚴厲逼迫,竟束手無策。她一邊請教神師聖劉方濟神父,一邊把自己托付在天主的手中。於是,她每天熱心祈禱、守齋、打苦鞭,同時還奉聖女則濟利亞(St Caecilla)為主保、請聖女代禱,因為聖女也曾遇到同樣的遭遇,卻最終獲得童貞的榮冠。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