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祖賢神父
jmom.honlam.org
譯:吳志濠
天主向有智慧的受造物揭示了自己。所以祂期望我們使用我們的智力來理解祂告訴給我們祂自己的事情,包括天主聖三的奧秘。哲學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工具,好能讓我們對信仰進行智力的探索。
哲學的最基本用途是解釋概念和定義我們在神學中使用的詞彙。當天主向人揭示自己時,祂使用了人的言語;祂沒有使用我們完全陌生的概念或詞彙。這就是為甚麼我們可以以類比的方式談論天主(參閱《速食神學》第36篇)。
《天主教教理》第251點教導我們以下內容:
「為制定天主聖三的信條,教會不得不借助一些來自哲學的概念,來發展一套專有的名詞:如『實體』、『位格』或『自立體』、以及『關係』等。教會這樣做,並非把信仰置於人類智慧之下,而是要賦予這些名詞嶄新的意義,好去解釋一個難以言喻的奧秘,『這奧秘無限地超越我們人類所能明白的一切』」(聖保祿六世,《天主子民信經》第2點)。
「教會採用(1)『實體』(有時也用『本質』或『本性』)一詞,來指明在一體中的天主本質;(2)用『位格』或『自立體』一詞,來指明父、子、聖神彼此間的實際區別;(3)用『關係』一詞,來指明三位的區別在於彼此間的關係」(《天主教教理》第252點)。
為了理解一個天主和三個位格之間不存在有任何矛盾,我們需要理解「實體」(或「本質」、「本性」)、「位格」和「自立體」等詞彙之間的分別。其中一個最簡單的解釋是,「實體」(或「本質」、「本性」)回答「它是甚麼?」這問題。另一方面,「位格」或「自立體」回答「他是誰」這問題。例如,如果我們談論一個人,我們會問「它是甚麼」?「這是一個人」。如果我們問:「他是誰」?我們回答「他是伯多祿」。用於天主的情況下,我們會問「它是甚麼」?「祂是天主」。如果我們問:「祂是誰」?「祂是聖父」(或聖子或聖神)。
耶穌基督也有一個新的概念:出發。耶穌宣稱:「因為我是由天主出發而來的」(若8:42)。祂繼而確定「發於父的真理之神」(若15:26)和由聖子:「我就會派遣他到你們這裡來」(若16:7)。
從耶穌對自己的宣稱中,聖多瑪斯對天主的出發提供了一個哲學的解釋。
「我解答如下:『在天主內有兩種出發,即言之發出,及另一種出發。為明示此點,必須注意,在天主內,只有這種出發,即它所根據的,不是指向外在物的行動,而是存留在行動者本身之內的行動。而在有理智的本性或性體內,理智的行動和意志的行動就是這樣的行動。言之出發,是根據理智方面的行動。在我們內,有另一種根據意志之行動的出發,即愛的出發;依這種出發,被愛者是在愛者之內,就去日藉言之孕成,被說的或被理解的物是在理解者內一樣。因此,除了言之出發外,也肯定在天主內有另外一種出發,即愛之出發』」(《神學大全》第1部,第27題,第3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