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梁展熙 丙年常年期第卅一主日 天主(所關注)的事,正正就是人(所關注)的事。即使當一個人意識到自己(甚或別人)是個罪人時,他務必想起《聖經》中這一句:「我豈能喜歡惡人的喪亡?——吾主上主的斷語——我豈不更喜歡他離開舊道而得生存?」(則18:23)。天主熱愛祂所創造的萬物。祂並不切望失去任何東西。因此,祂努力不懈地嘗試尋回人類,儘管他們因為天主給予他們的自由而離開了祂。即使天主懲罰罪人,也不過是為了教育的目的:要使罪人明白到他們確實犯了罪,並嘗試使他們回頭改過(見今天讀經一)。更重要的是,當那罪人準備回到天主那裏時,他會嚇然發現,天主早已轉面向着他,等着歡迎他回來(路5:21;15:20)。在寬恕成事時,天主的意願——找回喪失了的(見路15:4-10, 32;19:10)——與人類的利益——尋求天父(路15:18)合而為一。罪人對天主的愛——即懺悔——與天主對人類的愛——寬恕——彼此交融(見路7:36—8:3;本年常年期第十一主日)。這就在稅吏匝凱身上發生。【就好像是今天福音這一幕的前菜一樣,在上主日福音中我們聽過了〈法利塞人與稅吏的比喻〉】。為了見一見耶穌,匝凱爬到樹上去。原因也許有二:一方面,他身材細小;另一方面,他也可以把自己隱藏起來。一如耶穌來是為找尋所有罪人—所有稅吏,祂也要尋找匝凱。就這樣,他們二人相遇了。耶穌讓自己為罪人所接納!(Jesus makes himself accpeted/welcomed by the sinner!;見19:6)。耶穌與他所建立的友誼,我們可以從他們同枱食飯(table fellowship)中看出來。而匝凱對這份友情的回應,就是把他曾不實地收取的四倍奉還,並把他財產的一半分施給窮人。這一天,人子尋找到並拯救了一個迷失的人(參路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