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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修改《天主教教理》有關死刑條文文本 教宗方濟各:死刑是不能接受的

(綜合梵蒂岡新聞網訊)教宗方濟各上週的一道詔書,批准《天主教教理》第2267號有關死刑的新文本,指出「對國家刑罰意識的新理解」,且「死刑是不能接受的」。

這項決定是由聖座教義部在8月1日(聖亞豐索主教紀念日)一封「致所有主教」的信件中宣布,並由部長拉達里亞(Luis F. Ladaria)樞機所簽署。

[斜體] 修改後的2267號內容如下:

長久以來,合法當局在完成了合法程序後便訴諸死刑,這被認為是一種對某些罪行的嚴重性作出恰當的回應,是可接受的手段,即使方法極端,卻使公益受到保護。

今天,人們越來越強烈地意識到,即使犯了極嚴重罪行的人也不該失去他的人性尊嚴。此外,已經出現一種對國家刑罰意識的新理解。總之,迄今已經發展出更有效的監禁系統,以保障公民受到應有的保護,但同時也不能斷然拒絕給罪犯自新的機會。

因此,教會依照《福音》的教導,表明「死刑是不能接受的,因為它殘害人的不可侵犯性和尊嚴」(教宗方濟各在20171011日向「宗座促進新福音委員會」的講話),同時「決心致力於在全世界廢除死刑。」

與前教會訓導連貫的修改

在拉達里亞樞機給予主教的信件中,解釋到《天主教教理》第2267號的修改「表達了教理真實的發展,而且並不會與以往的教會訓導有矛盾」,又說「按照公共權威主要責任,這些教導事實上能被解釋,去保護社會背景下的共同利益,而在不同社會背景下的刑罰與制裁各有不同的理解,並在一個更難確保罪犯不再重犯的環境中發展起來。」

教宗聖若望保祿二世呼籲廢除死刑

拉達里亞樞機又重述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曾問及重新制定有關死刑的教導,以能更好地反映教義的發展,並以教會尊重每一個生命這個清晰意識為中心,即使是「兇手也不會失去其個人尊嚴,天主自己也承諾這一點。」拉達里亞樞機又說,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在不同的場合中,多次呼籲廢除死刑,並描述此刑罰為「殘忍和不必要」。

教宗本篤十六世

在此封信函中,拉達里亞樞機亦提到教宗本篤十六世曾呼籲「社會領導人必須盡一切努力消除死刑」,並鼓勵「更多國家推動政治和立法,討論並消除死刑,以在符合刑法的同時,又保存犯罪者尊嚴和有效維持公共秩序中,繼續實質的進展。」

國家有責任捍衛公民性命

樞機又指,在教宗方濟各批准的新修訂《天主教教理》第2267號「在實現天主教教義一致性發展的同時,與前教會訓導保持連貫性」,是考慮到對現今國家對刑事制裁的新理解。

他續指,這個新修訂「希望透過一種與政治當局相互尊重的對話,構成一種堅決果斷的推動力,以期促成一種能承認每個人生命尊嚴的思維邏輯,並能創造條件致使如今仍在實施死刑的司法體制得以廢除。」

聖座促進新福傳委員會主席:一種教義上的真正發展

聖座促進新福傳委員會在教理問題上具有發言權,該委員會主席菲西凱拉(Rino Fisichella)總主教先在《羅馬觀察報》撰文,表示今次的修改是一種教義上的真正發展。

與聖座教義部的拉達里亞樞機一樣,總主教在接受《梵蒂岡新聞網》時表示,這條修改後的教義儘管「與先前的訓導一脈相承」,卻也表明《信仰寶庫》應予以守護,但也應使之發展。

總主教又重申,修改是信仰內容上一種切實的發展:「先前的目標是對人的衛護,由於機制尚未健全,人會遭到行兇者的暴行。現在的願景有了改變,目標不再是對人的衛護;這在天主教的倫理中並不是因為衛護人不再是一項基本原則,而是因為民主和非民主的國家都擁有新的監禁系統,因此衛護人的問題已被克服。」

他強調,如今的願景是著重人的尊嚴,而教宗方濟各所作的,是超越一種約束性的觀點,「因為他(教宗)說任何人都不能被取消自新(更新)的機會,也不能被拒絕重新融入社會的可能性。」他又解釋,按新的觀點,即使犯下極嚴重、可致死的罪行,也總要有一條出路,而且也期望罪犯改過遷善、重新做人。

被問到這項決定是否意在表明守護《信仰寶庫》並非將之變成「木乃伊」時,菲西凱拉總主教答道,《天主教教理》不但提出一貫的教義,也當適應當今時代的新需求。他解釋:「教宗方濟各在去年10月11日的講話中已經闡明,聖傳不可好似墊在樟腦丸下的一層布罩。因其自身的性質,聖傳是一種活的現實。正如《啟示憲章》所強調的那樣,聖傳若不是活躍的,若得不到一項始終活躍的訓導的滋潤,就不再是聖傳。因此,我認為我們所面對的是一個重大的思考。這的確走出了果斷的一步,它也將幫助天主教徒在各自國家的社會和政治生活中努力作出相應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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