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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5)希望的一些特性

文:高凡濤神父(Fr Fausto Gomez, OP)

在解釋神學上有關希望的本質後,我們現在聚焦在一些它的特徵或特性。有助於去揭示基督徒希望的本質有很多。就我們而言,我們將發展希望的三個重要特性,包括:確定的希望(certain hope)、耐心的希望(patient hope)虔敬的希望(prayerful hope)

希望是確定的

確定性(Certitude)是基督徒希望的一個必要屬性。希望是對天主懷有忠信的信賴,因此是無條件確定的。這是為甚麼呢?因為天主的慈悲及全能(我們希望的主要動力)不會使我們失望!「我沒有失去信任,因此我知道我所信賴的是誰,也深信衪有能力保管我所受的寄托,直至那一日。(弟後1:12;參閱羅5:5)」因此,基督徒的希望在聖經的定義是:「對永生的確切盼望和達到其的適當方法,即是建基於天主的恩許、忠信、愛及大能的盼望。」(C. Spicq)確實,基督徒希望「不明欺暗騙,因為這希望是建基於堅定的基礎之上,沒有人能使我們與天主的愛相隔絕。」(教宗方濟各,《望德不叫人蒙羞》禧年詔書)

我們的希望是確定的,但當中也存有恐懼!《天主教教理》將希望定義為「懷着信賴期待天主的祝福和享見天主的幸福;望德也是怕得罪天主的愛和招致懲罰。」(《天主教教理》2090)

我們這些朝聖者能肯定自己嗎?聖大亞爾伯(St. Albert the Great)在年老及臨近天國時詢問自己:我可以忍耐至死嗎?我們在天主內懷有確切的希望(伯前1:3),以及某種恐懼(斐2:12),以及某種不安全感,「凡自以為站得穩的,務要小心,免得跌倒」(格前10:12)。

軟弱、脆弱性、罪惡、不確定性是希望的朝聖者面對的現實。因此,懷着確定性,恐懼是神學上的希望中的特徵。獲得希望的對象——永生——是困難的。確實,我們依靠着天主和我們信仰中弟兄姐妹的希望,但我們也依靠自己:天主希望並珍視我們的合作;天主給予我們自由。

我能獲得救恩嗎?你能獲得救恩嗎?我們確信及確定天主慈悲的愛,但我們不確定自己是否與天主合作:我們的意志能否堅持到最後。一種充滿愛的希望不容恐懼主導我們。聖十字若望勸告我們:「懷着信德敬畏天主。」

希望是有耐心的

最早期的基督徒是沒有耐心的。為甚麼?因為他們當時似乎不明白上主延遲了衪的再臨!他們懷着耐心,學習了作為信友般去期望已來臨及將來臨的基督!

在我們這個時代,主要的問題或許不是對主再度來臨沒有耐心,而是消極的順從或不再熱切地期待主的再來。似乎許多基督徒想要延後耶穌的再來。畢竟,我們或許太忙,並不饑餓或在其他地方。【編按:沒有太迫切的環境驅使我們熱切渴求基督再來】

基督徒的希望是耐心的(希11:30;羅5:3-5;得前1:3;雅1:2-4, 11)。我們的信仰邀請我們在面對苦難時,保持懷有希望的耐心。苦難以多種方式來臨:作為個人失敗、子女的慢性疾病、摯愛的死亡;作為不公義、暴力和破壞;我們自己的死亡。痛苦可能在我們朝聖旅途中的不同時間出現。

那些懷着耐心、堅忍和喜樂的希望都是偉大的見證人和榜樣,例如約伯、耶肋米亞、聖保祿、殉道者、聖十字若望、聖女小德蘭及仇恨、不公義和暴力的無辜受害者。最重要的是基督,這位受苦的僕人,衪溫順、安然、耐心及懷着希望地被釘死於十字架上。

被釘的主邀請我們並賦予我們接受苦難的力量,並去覺察他人的苦難。我們的苦難可以成為懷有救贖性的苦難,如果我們耐心地承受,並與贖世主基督的苦難連結(伯前2:21)。因此,我們「被釘的希望」(J. Moltmann)可以轉化為復活的希望:我實在以為現時的苦楚,與將來在我們身上要顯示的光榮,是不能較量的(羅8:18)。

基督徒「追隨貧窮、謙遜、背負十字架的基督,期望將來可參與祂的光榮。」(《教會》教義憲章,41)

從神學的角度來看,耐心是一個重要的倫理德行或良好的習慣,使我們能夠平靜地承受生活中身體上、道德上或靈性上的艱苦,為了更大及最重要的美善——永生。耐心是控制或馴服不耐煩、憤怒和焦慮所需的德行。確實,持耐心必能獲取所有(聖女大德蘭)。

堅持伴隨着耐心:希望是耐心且堅持的。確實是需要堅持到底(瑪10:22)。堅持的德行幫助耐心的希望,並一直保持耐心到底。

希望是謙遜和喜樂的。 基督徒的一生中以「論望德,要喜樂(spe gaudentes)」(羅12:12)前進。幸福並不是喜樂的對立面:「如今我在為你們受苦,反覺高興。」(哥1:24)。希望是生命中幸福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喜樂是希望的標記:「論望德,要喜樂。」(羅12:12)幸福的希望之根源是謙遜。耶穌說:「你們若不變成如同小孩一樣,你們決不能進天國。」(瑪18:3)幸福的希望是植根於謙遜,即像小孩一樣:成為「微小」是基督被光榮的根源(斐2:2-11),也是祈禱的基礎。

希望是虔敬的

祈禱本質上與希望是連結的:「希望的祈禱」(Spes orat)——希望是虔敬的!我們主要的祈禱都在彌撒聖祭和日課中,祈求天主幫助我們能進入天國,「將你的行徑委託於上主,寄望於他,他必使之成就。」(詠37:5)。我們個人和團體中的祈禱核心是作為聖言和聖事的聖體。聖體是「整個基督徒生活的泉源與高峰」(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禮儀》憲章,12;《教會》教義憲章,11)。

J. Wilson對虔敬的希望有重要的觀點。根據他的說法,希望的德行是在敬禮的實踐中形成的。我們在敬禮中學到的是,天主已在耶穌基督內賜予我們一切。有關對依撒依亞的評論中,J. Wilson警告我們要避免天主所憎惡的敬禮,即用染滿了血的手和腐敗的生活來進行的敬禮(依1:10-17;詠73)。他寫道:很多我們稱之為敬禮的都是無希望,因為它使我們生活得與世俗幻影相符,而不符福音中的末世。我們需要恢復在希望中敬禮的實踐,以讓我們的視野能夠被矯正,我們的見證能夠保持忠信。

基督徒的祈禱也是個人的:「當你祈禱時,要進入你的內室……向你在暗中之父祈禱……」(瑪6:6)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提到:「基督信徒固然是被召叫作團體祈禱,但也應該進入自己的內室,向在暗中的天父祈禱。」然而,即使是私人祈禱和所有私人熱心善功都是源自禮儀,特別是聖體聖事。祈禱是希望的調解。根據聖奧斯定,最好的調解性口禱是《天主經》,因為它包含了所有與希望相關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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