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梁展熙
現在,我們已看到,按《創世紀》第二章所載,上主天主在起初便發現,儘管有水從地下湧出灌溉大地,但大地上無人耕作之後,於是祂首先用「泥地中的灰土」(the dust of the ʾădāmâ)造了人([hā]ʾādām)。然後,上主天主便親手「在伊甸東部種植了一個樂園」,便把人置於其中內(8節)。園內有上主天主使地面生出的各種果樹,當中包括遠近馳名的知善惡樹,以及旁述到《創.三》結束時才提及的生命之樹。順帶一提,按《創.二》的說話,人此時應是素食的,因為他只(獲准)吃樹上的果子(見17節)。
在確保人有地方可住——樂園,並有東西可吃——樹上果子之後,上主天主便又發現了一件事:「人單獨不好」(創2:18b”)。但不打緊,祂馬上想到解決之道:「我要給他造個與他相稱的助手」(創2:18b”)。到此,事情的發展可能與大家的印象有些出入。上主天主並非馬上便造了女人。相反,祂反而先是「用塵土造了各種野獸和天空中的各種飛鳥」(創2:19a’),並把牠們一一帶到人跟前,讓人為牠們逐一起名(19-20節)。
大家也許都知道,尤其在《聖經》中,「替〔別人〕起名」的動作有其獨特意義。一般而言,這是長上才可以對屬下做的,或者長輩才可以對晚輩做的;例如:父母為子女起名,或戰勝國的君主為戰敗國的藩屬王改名,或君主為臣子改名等。由此看來,雖然上主天主在《創.二》裡並沒有像天主在《創.一》中那樣明文命令人要「治理大地,管理海中的魚、天空的飛鳥、各種在地上爬行的生物!」(創1:28b”f.),但人作為大自然管理者的身份在《創.二》中至少已是隱含的了。可是,即使如此,在這些飛鳥魚類和動物野獸中,人也「沒有找着一個與自己相稱的助手」(創2:20b)。
有趣的是,也許與大家心中所想像的不同,《聖經》——尤其《舊約》——中很多人物——包括天主——行動的動機其實是隱藏的,是《聖經》作者沒有(打算)交代的,是我們無論如何也無法確知的。因此,很多時候,我們是怎樣也不能真正明白一個人——甚至天主——為甚麼要那樣做。這裡便是一例。明明在上主天主一發現到「人單獨不好」時(創2:18b’),祂已馬上決定「要給他造個與他相稱的助手」(創2:18b”)。為甚麼祂不一開始便造女人呢?難道祂在一開始時並不確知與人相稱的助手到底是甚麼樣的,因此祂要好似「摸着石頭過河」般反覆摸索(trial and error)才能找出與人相稱的助手?有關這一點,《創.二》沒有半點嘗試要解釋,我們也大概永遠不會有確切的答案。
【Excursus 題外話】事實上,對於讀者來說,《創.二》所述的創世故事所帶來的挑戰遠不止於此。雖然由於本欄主題的緣故,我們在一開始便已略過《創.一》不談,但相信大家也許已有發現,《創.二》的細節與《創.一》的細節之間,頗有不同之處,譬如:被創造的事物的順序。
創一 | 光暗晝夜/蒼天大海/陸地;植物/日月星宿/魚類飛鳥/動物;人類(男和女)/安息日 |
創二 | [大地流水]/(男)人/樂園植物/魚類飛鳥和動物/女人 => 家庭 |
我們應如何處理在同一本書——《創世紀》——中便有兩個內容不同的創世敘述呢?這難題並不是我們可用三言兩語在一篇不過千字的專欄短文中處理,也超出了本欄主題的範疇。有興趣深究的讀者,可參閱:房志榮(著),《創世紀研究》,增訂第五版,輔大神學叢書72(台北市:光啟文化,2005年),3-178頁。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