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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食神學】(161) – 婚姻的效果是甚麼?

文:文祖賢神父
jmom.honlam.org
譯:吳志濠

《天主教教理簡編》第346點總結了婚姻的兩個效果。

一、永久和排他性的結合

「婚姻在夫妻間產生永久和排他性的結合。夫妻的合意得到天主親自確認。男女雙方都受過洗的既成已遂婚姻,是永不可拆散的」(《天主教教理簡編》第346點)。

「既成」和「已遂」這兩個詞彙是甚麼意思?《天主教法典》第1061點定義他們為:

「1項:兩位領過洗的有效婚姻,如尚未遂,僅稱為既成婚姻(ratum tantum,意謂「只是既成」);如夫妻依人的方式發生適於生育子女的行為時,則稱既成已遂婚姻(ratum et consummatum,意謂「既成和已遂」),此種夫妻行為,正是婚姻本質所安排的,藉此夫妻二人成為一體」。

「2項:結婚後,如夫妻曾同居,推定其婚姻為已遂,但有反證者,不在此限」。

「3項:無效婚姻如為當事人,至少一方善意締結者,稱為誤認婚姻,直到雙方明知該婚姻確為無效為止」。

二、聖事的恩寵

「此外,婚姻聖事賦予夫妻必需的恩寵,使他們在夫妻生活中彼此成聖,並負責任地生育和教養兒女」(《天主教教理簡編》第346點)。

教宗方濟各解釋:「婚姻回應了一種特殊聖召,它應當被視為一次祝聖(參閱《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第48點;《家庭團體》勸諭第56點)。這是一次祝聖:男人和女人因著他們的愛而被祝聖」(週三公開接見,2014年4月2日)。

這祝聖召叫他們在自己的婚姻和家庭生活中成聖。聖施禮華經常提出這想法。

「基督徒伴侶必須意識到,他們被召聖化自己和他人,他們被召成為宗徒,而他們的第一個使徒工作就是他們的家。他們必須明白,建立一個家庭,教育他們的兒女,和在社會中散發基督徒的影響力,是超性的事宜。他們生命中的成功和有效性——他們的幸福——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他們對這個使命的認知」。

「但他們不能忘記,婚姻幸福的秘密蘊藏在於每天的事情,而不是白日夢。它蘊藏在在傍晚回家時尋找隱藏的喜樂,每天的工作,使家庭得以維持;遇到困難時的幽默,並以運動員(克服困難)的精神面對它們,使家庭更歡愉和生活更簡單」。

「我經常告訴那些被天主召叫建立一個家庭的人要經常愛對方,並以年青的愛愛護對方。任何認為,愛,在生活帶來的憂慮和困難開始時就結束的人,對婚姻的概念很糟糕。婚姻是一個聖事、一個理念和一個聖召。正是在那些時刻,愛才變得強大。一浪接一浪的憂慮和困難不能淹沒真正的愛,因為一起慷慨地犧牲自己的人會因為自己的犧牲而拉近雙方。正如聖經說,『aquae multae non potuerunt extinguere caritatem,洪流不能熄滅愛情』(歌8:7)」(聖施禮華,《與聖施禮華蒙席會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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