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祖賢神父
譯:吳志濠
感恩(聖體)聖事不只是祭獻。它也是筵席——「感恩祭是逾越的宴會,藉此,基督以聖事的方式實現祂的逾越,把祂的體血賜給我們作飲食,使我們在祂的祭獻中與祂結合,並與其他信徒結合一體」(《天主教教理簡編》第287點)。
祭台代表基督。祂扮演兩個角色(除了作奉獻者或司祭之外):祂是(1)代表人奉獻給天主的祭品;(2)代表天主給予人的食物。
祭台有雙重意義。它是(1)祭獻的祭台;和(2)筵席的餐桌(參閱《天主教教理簡編》第288點)。
這筵席又別於俗世中的餐飲。當我們進食時,我們消化、吸收和轉化食物:使之成為我們的一部分。但在感恩(聖體)聖事中,基督吸收了我們。在祂內,祂把我們轉化。祂結合我們,使成為祂的一部分,從而使我們結合在一起(參閱《天主教教理簡編》第287點)。
因為感恩(聖體)聖事能轉化我們,所以規定至少每年一次在復活節領受祂(參閱《天主教教理簡編》第290點)。
領受耶穌為我們獲得甚麼益處?當我們妥善地領受耶穌時(參閱《速食神學》第131點),感恩(聖體)聖事「(1)加強我們與基督和教會的契合,(2)保存並更新受洗和領堅振時所接受的恩寵生命,增進我們對近人的愛心;(3)加強我們的愛德,(4)赦免小罪,(5)並護佑我們將來免陷重罪」(《天主教教理簡編》第292點)。
小罪冷卻愛德。當耶穌基督進入我們的靈魂時,祂給予我們愛。因此,愛德之火抹去小罪。在愛德中成長——愛天主和近人——幫助我們避免犯罪,當中包括大罪。
在領聖體時,耶穌基督滿全了祂對厄則克耳承諾過的話(36:25-28):「那時,我要在你們身上灑清水,潔淨你們,淨化你們脫離各種不潔和各種偶像。我還要賜給你們一顆新心,在你們五內放上一種新的精神,從你們的肉身內取去鐵石的心,給你們換上一顆血肉的心。我要將我的神賜於你們五內,使你們遵行我的規律,恪守我的誡命,且一一實行。如此,你們要居住在我賜給你們祖先的地方;你們要作我的百姓,我作你們的天主」。
在《速食神學》第131篇,我們見過,一個領了洗的人在和教會完全的共融下才能領聖體。但非天主教徒的基督徒能領受聖體嗎?
《天主教教理簡編》第293點指出,在兩個情況下是可行的:「(1)天主教聖職人員可合法地送聖體,給尚未完全與天主教會共融,卻自願提出請求,並有適當準備的東方教會的信友。(2)至於其他教會團體的基督徒,如有嚴重的需要,且主動提出請求,天主教聖職人員可合法地給他們送聖體,但他們必須有適當的準備,並對感恩(聖體)聖事持有與天主教會相同的信仰」。
還有,為甚麼我們說感恩(聖體)聖事是「未來光榮的保證」?「因為感恩(聖體)聖事使我們充滿一切天恩與聖寵,使我們有力量跋涉今生的旅途,渴求永生,並使我們現在就與升到聖父右邊的基督、與天上的教會、與童貞榮福瑪利亞和全體聖人結合為一」(《天主教教理簡編》第294點)。
這保證是耶穌基督自己作的。「誰吃我的肉,並喝我的血,必得永生,在末日,我且要叫他復活……誰吃這食糧,必要生活直到永遠」(若6:5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