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祖賢神父
譯:吳志濠
玫瑰經、聖母聖衣、慈悲串經和其它敬禮也是神聖的標記,但它們不是聖事:它們是聖儀。
聖儀是「神聖標記」,如聖事一樣。但是,它們不是由基督所建立,而是教會。「聖儀是教會設立的一些神聖標記,用以聖化人生活中的不同境遇。聖儀包含祈禱,並伴以十字聖號或其他標記。在各種聖儀中,較重要的是祝福禮,即人對天主的讚頌,及求祂賜恩的祈禱;還有給人的祝聖禮,及對專用於敬禮天主的物品的『祝福禮』」(《天主教教理簡編》第351點)。
聖儀的效用並不在於聖儀本身,而是在於進行聖儀者所持有的信德。它們不會給予恩寵ex opere operato(其本身行動而見效),但會ex opere operantis(因行動者而見效)。
「某些祝福有其持久性:因為它們把一些人奉獻於天主,或保留一些物件和地方,專供禮儀的用途。對人的祝福(但切勿與聖秩聖事混淆)有:(男、女)隱修院院長祝福、貞女與寡婦的奉獻、會士的發願、以及為某些教會職務(讀經員、輔祭員、傳道員等)的祝福。物品的祝福有:聖堂或祭台的奉獻或祝福,聖油、聖爵、祭衣、鐘等祝福」(《天主教教理》第1672點》)。
那驅魔禮呢?它們也是聖儀。《天主教教理簡編》第352點解釋:「當教會因耶穌之名,以其權威,祈求保護某人或某物件,以對抗並脫離魔鬼(邪惡者)的控制,這稱為驅魔禮。通常的驅魔禮施行於聖洗聖事的慶典中。隆重的驅魔禮,即所謂的『大驅魔禮』,只能由獲得主教許可的司鐸施行」。
聖儀也包括不同的熱心敬禮。《天主教教理簡編》第353點教導:「基督子民歷來都以不同方式的熱心敬禮,來表達他們的宗教情操。這些熱心敬禮伴隨着教會的聖事生活,包括敬禮聖髑、拜訪聖堂、朝聖、各式敬禮遊行、拜苦路、唸玫瑰經等。教會在信德的光照下,闡明和鼓勵正確的民間熱心敬禮」。
因為它們是聖儀,所以它們本身並不能賦予恩寵(ex opere operato)。只參與出遊一事不會使人自動地獲得恩寵。因此,信德和適當的意向是需要的。最重要的意向和動機就是個人從成聖中成長和給予天主光榮。
《天主教教理》第1675點也提醒我們:「這些熱心行為延續教會的禮儀生活,卻非予以取代:『安排這些熱心善功時,應該顧及禮儀季節,與禮儀配合,在某種程度上由禮儀延伸而來,並引導民眾走向禮儀,因禮儀本身遠比這些熱心善功更為尊高』」(《禮儀》憲章第13點)。
在熱心行為中,教會的牧者有甚麼角色?「為保存和支持民間的熱心敬禮,需要牧民上的辨別,必要時,還得淨化,並糾正這些熱心敬禮背後宗教感情,使能增進對基督奧跡的認識(參閱聖若望保祿二世,Catechesi Tradendae第54點)。這些民間熱心敬禮的舉行,須受主教監督和批准,並遵守教會的一般準則」(《天主教教理》第1676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