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高凡濤神父 Fr Fausto Gomez, OP 兄弟手足的生活是「在愛内分享生命」(VC,42)。我們很清楚「新誡命」: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若 13:34)。不僅要像愛自己一樣愛他人,而且要像基督愛他們一樣,更上一層樓。那麼,我必須愛對方,就像基督愛對方一樣,如同母親愛她的女兒或兒子一樣。同時,我要讓對方愛我。正如筆者在台灣向道明會成員演講時提醒的那樣:愛不僅是主動的,也是被動的,即愛和被愛。筆者想起阿爾貝·卡繆(Albert Camus)的話:「不去愛是一種羞愧;拒絕被愛是一種不幸」;「沒有什麼比感受到被愛更能激發愛的了」(聖托馬斯·阿奎那St. Thomas Aquin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