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祖賢神父
譯:吳志濠
行為對象(finis operis)、目的(或動機或這人行這事的意圖--finis operantis)和環境:在行為中,我們需要檢視這三個元素,來判斷該行為是好或不好。這事實對神修生活也有一些含義。很多時候,這三個元素被用來分析惡行的嚴重性,但我們卻很少使用它們來衡量善行。
從信德的角度看,我們的召喚不只是避免罪惡,或嘗試成為「正經」或「友善」的人:我們基督徒被召喚在生命中成聖。很多人以為我們需要做一些偉大、 突出、非凡的事,才能有資格到天堂。我們談及聖人時,我們經常注視著他們驚人的「功績」,卻忘記了他們日常生活大多數和我們一樣,平平無奇。最好的例子是瑪利亞和若瑟的生命。我們沒有任何對他們在納匝肋行過的奇蹟的記載。
是的,我們探討過惡行不可能成為善或好,儘管這人有最好的意圖或有利環境的行為。但我們經常低估也是了這兩個元素,因為它們倆可以促使一個平淡無奇的、不矚目的、普通的善或好行為成為英勇的,神聖的行為。
目的或意圖。我們之前已經探討過,目的可以影響行為的善。讓我使用一個簡單的故事來說明吧。
三個工人在工地裡正在推裝滿了磚頭的手推車。有人經過,問他們其中一人說:「你在做甚麼?」
他答覆說:「難道,你沒有看見我正在搬運磚頭嗎?」
感謝他過後,這人繼而問第二個人同一條問題。
「哦,我們正在建造一間聖堂。」
他問第三個人,此人回應道:「可能你不會相信,但其實我在祈禱。每一件事,我都把我所做的奉獻給天主,我覺得祂都欣賞我這樣做吧。」
同樣的行為,不同的意圖,不同的結果。
正因如此,我們不應該因他人的目光來判斷這行為的「重要性」。我們的目的可以成就很大的分別,即使我們所做的是一系列的細小、平平無奇和乏味的事情。好的目的不足以把惡行轉變為好的行為,但目的能夠把善行成為神聖的行為。
所以,重點是甚麼?最近,教宗方濟各提醒我們,我們有責任成為「『鄰居』聖人」(宗座勸諭《你們歡喜踴躍吧》,第7點),我們或會猶疑我們如何做到這點。我們只需要記得三點:(1)在聖化恩寵的狀態中;(2)竭盡所能;(3)為天主而做。
環境。那環境呢?環境也可以增加或減少行為的的價值或功德。例如,兩個人剛剛成為醫生。第一個出生在基層,家境清貧,資質一般,但一直都是自力更生。另一個有對有錢的父母,資質異常優秀,有充足的時間專注於學業。我們會更仰慕哪一個呢?
不利的環境是成長的機會。困難的時刻是英雄行為的契機。「壞時候」,猶如「好時候」,能增加我們成為「『鄰居』聖人」的機會。